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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制度5篇

发布时间:2022-08-20 19:35:08 来源:网友投稿

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制度5篇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制度 校园预防欺凌防性侵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预防性侵害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生违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制度5篇,供大家参考。

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制度5篇

篇一: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制度

预 防欺凌防性侵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预防性侵害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生违法犯罪,保障中小学生、幼儿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深化“平安校园”建设,促进校园和谐稳定。根据《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关于监督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防欺凌防性侵相关会议精神,遵循“落实、稳进、提升”的总基调,深刻领会“一号检察建议”精神,把建议的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位。坚持问题导向,联合相关部门摸清情况,推动健全预防性侵害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生违法犯罪机制,促进校园安全建设,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工作范围 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 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 X 副组长:刘

 X 王 X 珍

 张

 X

 贺 X 阳 王 X 波 黄 X 辉

 成

 员:汪 X 涛 孙 X 润

 矫 X 杰

 孔 X 霞

 刘

 X 创 曲 X 杰 曲 X 茂

 李 X 林

  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办,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工作。

 四、安排及要求 1. 制定方案。各校、幼儿园要迅速制定校园防欺凌防性侵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成立相应的校园防欺凌防性侵工作领导小组,并有实施专项治理的具体措施。

 2. 开展教育。各校、幼儿园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防性侵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及法制副校长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及性侵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组织开展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及性侵知识。教育培训要有详实记录。

 3. 完善制度。各校、幼儿园要制定完善校园性侵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性侵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性侵的职责、学生性侵害的早期预警教育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及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性侵学生的处罚规定等。

 4. 加强预防。各校、幼儿园要加强校园性侵害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及性侵害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5. 及时处理。各校、幼儿园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及性侵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及性侵的学生,幼儿异常反应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做好记录。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做好立案查处。

 6. 监督指导。各督学责任区督学要加强对本责任区学校开展校园性侵害治理的指导和检查。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校方沟通,做好详实记录并及时向区教体局安全办报告。

 各学校按照要求认真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区教体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中小学校在开展预防性侵害教育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等办法措施、在校规校纪中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及性侵害内容、开展培训、及时处置学生性侵害事件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校园性侵害治理作为长效机制一抓到底,并建立长效的督查、问责、追究等制度。对在校园性侵害治理期间学校存在工作敷衍、制度不实、职责不明、措施不力、问题不清、处置不当、影响恶劣等问题,视其情节或所承担责任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追责问责。

篇二: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制度

预防校园性侵害预防校园性侵害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如何预防校园性侵害预防校园性侵害安全管理制度 1 来自校园的性侵害案件,严重损害着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给受害者带来终身挥之不去的心理阴影,也败坏了教师的良好形象,社会影响恶劣,应当引起有关部门及学校的高度重视。学校应当本着对学生的安全、对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建立防范校园性侵害案件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学生开展预防性侵害教育,严把教师的入口关,加强对教师的教育和管理入手,保护学生免受校园性侵害。

  一、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未成年学生对来自教师的性侵害行为之所以较少进行反抗,除了其敬畏教师、自身力量弱小等原因之外,其关于性方面的知识较为贫乏,关于预防性侵害的知识和技能较为欠缺也是重要原因。

  对学生进行适当的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早已列入国家的教育计划和大纲。教育部于 2007 年 3 月发布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要求,小学4-6年级要了解应对性侵害的一般方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初步了解青春期发育基础知识,形成明确的性别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初中年级要学会应对性侵害等突发事件的基本技能,了解青春期常见问题的预防与处理,形成维护生殖健康的责任感,了解艾滋病的基本常识和预防措施,形成自我保护意识;高中年级要掌握预防艾滋病的基本知识和措施,正确对待艾滋病毒感染者和患者,学习健康的异性交往方式,学会用恰当的方法保护自己,预防性侵害,当遭到性骚扰时,要用法律保护自己。教育部于 2008 年 12

 月发布的《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规定,小学一二年级学生要知道“我从哪里来”的有关知识;三四年级学生要了解身体主要器官的功能,学会保护自己;五六年级学生要知道青春期生长发育特点、男女少年在青春发育期的差异、女生月经初潮及意义、男生首次遗精及意义、青春期的个人卫生知识等;初中阶段要学会识别容易发生性侵害的危险因素,保护自己不受性侵害;高中阶段要了解婚前性行为严重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避免婚前性行为,了解艾滋病的预防知识和方法等。上述两个《纲要》明确提出了各个年龄阶段性教育的目标及内容,为中小学校进行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提供了指导依据。

  学校在对学生进行性教育的过程中,首先要着力让未成年学生了解隐私权、身体自主权、性侵害的含义,让学生明白身体是自己的,任何人不得随意触碰;自己的身体可以分为“可触碰区域”和“不可触碰区域”,对于“不可触碰区域”,特别是隐私处,除父母为自己洗澡或医生检查身体等少数情形外,应当拒绝任何触摸;对于让自己感到不舒服、不自在的身体接触,无论对方是谁,都可以拒绝让其触碰或靠近;如果别人摸了自己并授意甚至恐吓自己要“保守秘密”,那么千万别害怕,一定要告诉父母、自己信赖的老师或其他成年人,否则事情只会变得更糟。其次,学校要让未成年学生明白,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不仅严重损害了他们的身心健康,而且也严重触犯了法律,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再次,学校还应当向未成年学生传授防范性侵害、实施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技能,例如教育学生,陌生人或熟人都有

 可能是性侵害的加害人;外出、上学或回家的路上要结伴而行,不要在无人的地方停留;和异性独处时不能关上房门,不要独自去异性的宿舍;不要轻易接受陌生人或他人的饮料和食品;

  在他人欲对自己实施性侵害时要大声呼叫,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如下方式自卫:用手指戳刺对方眼睛,用膝盖顶撞对方裆部(前两者可同时进行),用肘部猛击对方胸部,伺机快速逃跑;一旦不幸遭受性侵害,要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同时不要急于清洗身体,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并按照有关部门的安排及时到医院检查、治疗等。

  二、严把教师的入口关

  对学生而言,来自教师的侵害行为往往让其防不胜防。当教师将犯罪的双手伸向自己的学生之时,其后果将是灾难性的。鉴于教师职业的特殊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建立严格的教师行业准入制度。富有爱心,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健康的心理是从教者的必备条件,不具备者不得从事教师职业。对于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品行不良者,教育行政部分不得授予其教师资格,已经获得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学校在招聘教师时,应当严把品德关、心理关,仔细审查应聘者的档案,不得录用因故意犯罪而受过刑事处罚的人、有精神病史的人或者品行不良者担任教职工。必要时,学校应当委托专业机构对应聘者进行心理测试,对心理异常者要慎重录用。对于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或患有精神疾病的教职工,以及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学校应依法予以解

 聘。

  三、加强对教师的法制教育、师德教育

  一些教师之所以走向犯罪,往往与其法制观念淡薄有关。生活中,除非是自己遇到了法律纠纷,相当一部分教师不会主动去学习法律知识。因此,除了新任教师上岗前必须接受法制教育之外,学校还应当邀请法律专家定期对教师开展法制讲座,引导教师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刑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与教师的职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通过法制教育,重点让教师了解普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了解未成年人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及所受到的专门保护,了解教师所享有的权利、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从而增强教师的法制观念和模范守法的意识,提高其保护学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预防教师性犯罪问题上,要让教师熟悉与性侵害相关的法律条款,了解相关罪名及违法者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让教师认识到保护学生免受性侵害的重要性。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违法犯罪是思想腐化、道德败坏的产物。教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从教者应当有崇高的理想和追求。现实中,一小部分教师经受不住一些负面东西的诱惑,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做出了违背师德的行为,甚至滑向犯罪的深渊。鉴于此,学校应当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参照标准,强化师德建设,经常性地对教师开展师德教育,并建立相应的考评机制,确保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准。

  四、完善学校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师在校行为的管理和监督现

 实中,发生未成年学生遭受性侵害案件的学校,往往也是管理松散、相关制度不健全的学校。与企业员工在上班期间的行为受到所在单位较多的管束不同,教师在平时的上班时间内,除了上课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课时规定之外,其他时间多由教师个体自主安排工作事项,个别责任心不强的教师在上班时间干着与教育教学活动无关的私活也并不罕见。从聘用关系上看,上班期间应当是受聘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服务的时间,受聘者在这一期间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否则即构成了对聘用关系的违背。为保证上班时间的劳动效率,用人单位有权对受聘者的劳动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受聘者不得对此予以拒绝和排斥。对于学校而言,为了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效率,学校有权也应当对教师在上班期间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管理和约束,以防止个别教师失职甚至“出轨”。

  在预防校园性侵害事件的问题上,学校应当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教师履行职务行为的守则,对教职员工在履职期间的言行进行必要的规范。比如规定,教师应尽力避免与学生发生身体接触(体育课上教师进行个别辅导和保护除外),尤其是对异性学生更是如此;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让学生离开课堂;

  对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或辅导,只能在教室、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进行,且不得关闭房门;在没有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教师不得在教室、办公室或其他相对封闭的地点单独留下异性学生进行谈话或辅导;放学后留学生应当事先征得学生的家长的同意,并通知班主任或其他主管教师,等等。学校通过对教师的言行进行规范和管理,

 减少、消灭发生意外事件的时空条件,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安全。此外,学校还可以通过定期向学生、学生的家长乃至社区开展问卷调查的方式,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及师德情况进行评价,从各个方面强化对教师的监督和管理。

  五、正确处理校园性侵害案件

  如果不幸发生了未成年学生在校遭受性侵害的案件,学校应当予以高度重视,并本着对学生、对社会高度责任的态度,及时采取恰当的应对策略。

  (一)保护现场,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案情以往,个别学校发生了教师性侵害学生事件之后,出于各种考虑(如怕影响学校名誉、影响学校参评先进等),学校领导往往不情愿、不积极立即上报案情,而是极力瞒报、缓报,或者消极等待、听之任之,认为是否报案应由受害学生的家长自行决定,与学校无关。个别学校领导甚至越俎代庖,力促受害学生的家长与施暴教师进行“私了”,意图将案件“内部消化”。这样的做法是非常错误的,须知,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性侵犯已构成违法犯罪,应当由司法机关进行追诉,追究违法犯罪者的法律责任。学校的瞒报、缓报之举,是对施暴者的袒护和纵容,更是对受害者的冷漠和伤害,是严重不负责任的违法行为。不仅如此,这样的做法还有可能让施暴者在违法犯罪的泥塘中越陷越深,从而让受害学生遭到更大的伤害或导致其他学生受到新的伤害。在对待、处理校园性侵害案件问题上,学校应当抛弃一切私心杂念,把法律的尊严、学生的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有鉴于此,《教育部、公

 安部、司法部关于辽宁等地相继发生教师强奸、猥亵学生事件情况通报》中明确指出,学校发生危害学生的性犯罪案件时,要立即向上级和公安部门报告,积极协助公安、司法部门尽快侦破案件,惩办罪犯;对推卸责任、延缓上报的要追究学校领导的行政责任,对包庇罪犯、隐瞒不报的要坚决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保护和帮助受害学生

  在上报案件的同时,学校还应当做好对受害学生的保护工作。鉴于性侵害案件的敏感性,学校知情人员应当特别注意保护受害学生的隐私,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受害者的姓名及相关案情信息,防止其受到多重伤害。此外,由于性侵害案件对受害学生的影响不可能在短期内消除,学校还应当通过适当的方式,在维护孩子的隐私与尊严、顾及孩子感受的基础上,在心理上、学业上给与其更多的关怀和支持,鼓励、帮助其尽快走出阴影,恢复正常生活。

  相关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禁止拐卖、绑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辽宁等地相继发生教师强奸、猥亵学生事件情况通报》:“一、坚决依法打击教师队伍中的性犯罪分子,严惩不贷„„二、对事件相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学校对学生负有保护责任。校长是学校的第一责任人,负领导责任。学校管理松懈,发生教师性犯罪事件的,要坚决依法追究校长、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严重的要撤销行政职务和开除公职。学校发生危害学生的性犯罪案件时,要立即向上级和公安部门报告,积极协助公安、司法部门尽快侦破案件,惩办罪犯。对推卸责任、延缓上报的要追究学校领导的行政责任,对包庇罪犯、隐瞒不报的要坚决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于违反教师资格制度,造成被录用的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对学生进行性犯罪的,要从严从重查处徇私舞弊的相关责任人。学校每个教职工对学生人身安全

 都负有保护责任。对教师性犯罪知情不报的教师,丧失了作为教师的基本职业道德,要开除出教师队伍,永不录用„„”

  如何预防校园性侵害预防校园性侵害安全管理制度 2 为进一步增强全县教育系统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营造平安、和谐的育人环境,确保师生生命和校园财产安全,我校于四月份接到通知后,相关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实施,划分小组,认真学习,认真记录,形成书面材料,那么如何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呢?无论孩子是在生活还是学习中,家长和教师都应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和活动设施,如将药品、消毒水、杀虫剂等放在孩子够不到的地方,打火机、蜡烛不要放在孩子能拿到的地方;及时将用过的电线插头收起。在带孩子外出时,给孩子换上舒适合脚的鞋子,不要让孩子在堆放砖头或满是石头瓦砾的场地玩耍,不要让孩子独自在水池或河边玩耍等等,那么校园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有哪些呢?

  一、经常对学生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游泳安全、使用燃气安全、用电安全、校内外活动安全、假期安全、防范传染病等,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遇险自救能力。

  二、重视学生的心理卫生教育,通过各种方式使学生保持健康开...

篇三: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制度

中学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制度来自校园的性侵害案件,严重损害着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给受害者带来终身挥之不去的心理阴影,也败坏了教师的良好形象,社会影响恶劣。我校本着对学生的安全、对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特建立防范校园性侵害案件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学生开展预防性侵害教育,加强对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一、加强对教师的法制教育、师德教育一些教师之所以走向犯罪,往往与其法制观念淡薄有关。生活中,除非是自己遇到了法律纠纷,相当一部分教师不会主动去学习法律知识。1.我们将引导教师学习《教师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刑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与教师的职业、 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 法规、规章。通过法制教育,让我们的教师了解普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了解未成年人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及所受到的专门保护,了解教师所享有的权利、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从而增强教师的法制观念和模范守法的意识,提高其保护学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预防教师性犯罪问题上,要让教师熟悉 与性侵害相关的法律条款,了解相关罪名及违法者将要承担的法律

 后果,让教师认识到保护学生免受性侵害的重要性。2.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参照标准,深入学习,强化师德建设,对教师开展师德教育,结果列入个人年终考核,确保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准。二、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1.根据教育部于发布的 《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的要求,《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的规定对学生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教育。2.着力让未成年学生了解隐私权、身体自主权、性侵害的含义,让学生明白身体是自己的,任何人不得随意触碰;3.让学生明白,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不仅严重损害了他们的身心健康,而且也严重触犯了法律,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4.向学生传授防范性侵害、 实施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技能,例如教育学生,陌生人或熟人都有可能是性侵害的加害人;外出、上学或回家的路上要结伴而行,不要在无人的地方停留;和异性独处时不能关上房门,不要独自去异性的宿舍;不要轻易接受陌生人或他人的饮料和食品;在他人欲对自己实施性侵害时要大声呼叫,要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三、完善学校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师在校行为的管理和监督。1.教师应尽力避免与学生发生身体接触(体育课上教师

 进行个别辅导和保护除外)

 ,尤其是对异性学生更是如此;2.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让学生离开课堂;3.对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或辅导,只能在教室、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进行,且不得关闭房门;4.在没有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教师不得在教室、办公室或其他相对封闭的地点单独留下异性学生进行谈话或辅导;5.放学后留学生应当事先征得学生的家长的同意,并通知班主任或学校领导。四、正确处理校园性侵害案件如果不幸发生了未成年学生在校遭受性侵害的案件,我们学校将本着对学生、对社会高度责任的态度,及时采取恰当的应对策略。1.保护现场,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案情,抛弃一切私心杂念,把法律的尊严、学生的安全放在首要位。2.保护和帮助受害学生。在上报案件的同时,做好对受害学生的保护工作。不向无关人员泄露受害者的姓名及相关案情信息,防止其受到多重伤害。利辛县城北学区中心学校2018 年 春

篇四: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制度

校防性侵工作方案 近年来,在我们身边,频频爆出学生遭受性侵害的案件,一件件扼腕惊心的案件时常在耳边回荡,不时的在我们内心敲响着警示的钟声——校园防性侵工作必须提上日程,必须高度重视,以保证学生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为学生营造一片学习、成长的净土。

 根据上级各文件精神的指示,结合我校实际,为在我校范围内防止性侵害事件的发生,经研究,特制定竹园乡羊场小学防性侵工作工作方案:

 设置竹园乡羊场小学防性侵工作机构:

 组

 长:先

 俊

  负责学校防性侵工作的部署与监督。

 副组长:谭本军

  协助组长工作,负责校内防性侵工作的宣传与教育工作。

  王兴林

  拟定防性侵安全工作方案,负责防性侵安全工作的具体实行与落实。

 副组长间协同工作。

 组

 员:全校教职工 竹园乡羊场小学防性侵工作工作方案:

 一、每期至少有一次防性侵宣传工作,一次防性侵思想教育工作。教学生以自我保护意识、自我保护方法、自我保护手段等。

 二、校长时常在校务会上作全体员工防性侵的思想动员工作,带

  队自查,将犯罪的一切苗头及时扑灭。

 三、防微杜渐,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将危险扼杀在摇篮之中。

 四、拟定性侵事件发生上报机制。

 五、严禁全校教职工以任何理由单独与异性学生在任何封闭环境或无人环境单独相处。

 六、向家长宣传有关学生的防性侵安全知识。

 若校内不幸发生性侵案件:

 1、上报校长与安全管理员。

 2、校长视情况决定是否组织教师立即送受害者就医(危急情况及时拨打 120 进行紧急处理)。

 3、控制当事人,保护事故现场,汇报上级教育部门,由上级教育部门决定是否需要报警处置。听候安排。

 注、本方案自制定之日起,若非需要更改,长期有效。

 XXXXXXXXX 小学 2019 年 3 月 1 日

篇五: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制度

学校幼儿园预防性侵、预防

 欺凌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国家、省、市高度重视预防校园欺凌和预防性侵害,2018 年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了“一号检察建议”,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预防校园欺凌、性侵害工作得到了有力推动,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性侵在校学生、学生欺凌事件仍时有发生,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影响非常恶劣。为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及上级关于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要求,持续深入地做好我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防性侵、防欺凌工作,健全防治长效机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将防欺凌、防性侵,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法治教育工作列入校内重点教育内容,确保所有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包括教学点、校外培训机构等)全体教职工以及每一位家长(监护人)都能了解其具体内容、重大意义以及他们所负有保护未成年人的义务和责任。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教育管理。各学校要提高认识,加强对教师的法治教育、师德教育,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一要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和“一号检察建议”等规定,列入校内法治教育的重点内容。

 二要贯彻“八个严禁”。严禁单独与异性学生相处或辅导学习,严禁单独进入异性学生宿舍(租住房),严禁异性管理学生宿舍,严禁与学生酗酒,严禁与学生谈论低俗言语,严禁与学生有亲密举止,严禁与学生观看或发送色情电影(不健康视频、刊物作品),严禁穿短、露、透、紧服装上班,严禁诱导学生涉足不健康场所或不健康行业。

 三要强化学习考核。防欺凌、防性侵、心理健康、法治等知识的专题培训、相关教育,要纳入校领导和教职工培训、学习的考核内容。切实提高师生预防欺凌和性侵害的意识和能力。

 (二)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结合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征,创新教育方式,将防性侵、防欺凌和心理健康等知识教授给学生,真正做到入脑入心。

 一要集中开展以防欺凌治、防性侵、心理健康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利用案例分析、国旗下讲话、法治讲堂、班会、广播站、黑板报、手抄报等传授相关知识和自我保护技能。教育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自

 觉抵制不良网络信息、影视节目、网络游戏等侵蚀影响。

 二要关注学生日常表现。对学生成绩突降、情绪低落或波动较大、无故旷课等现象及时了解情况,形成“早研制、早干预”机制。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智力缺陷学生要建立档案并安排师生重点关注关心,一旦有异常情况要立即采取措施帮扶。

 三要加强对学生 的法治教育。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每学期邀请法治副校长至少两次开展法治教育,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的宣传解读,让学生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四要强化学生的“自护教育”。教育学生离家时告知父母出行情况,尽量避免独行外出,牢记父母电话和报警电话。对不同认知水平的学生和特殊儿童开展安全教育和警示教育,提高学生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

 (三)加强制度建设。各校要从制度上优化校园管理,建立一套“防性侵 防欺凌”机制,出台预防及处理方案。一要建立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职责,按照制度开展工作。制订学生防欺凌、防性侵工作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压实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和教职工等岗位责任。

 二要建立健全惩戒机制。针对欺凌、性侵举报等行为,设立举报信箱及举报电话。建立完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明确中小学(幼儿园)所有工作人员对性侵害案件、欺凌事件相关线索都有报警、报告的义务和责任。

 三要

 加强学校“三防”建设。从技术上升级校园管理辅助设施。要严格校园值班,加强外来人员登记管理,防止发生侵害学生案件。

 四要加强摸底排查。要定期开展校园欺凌、违反“八个严禁”的摸底排查、匿名举报等工作,定期开展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收缴活动。

 (四)加强宣传引导。

 一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合作。各学校要密切与检察、公安、司法、卫健、民政、妇联等部门的联系,对学生做到安全监管、预防、救护全覆盖。同时,加强补救性“救助关怀”。对遭受欺凌、性侵学生进行疏导,帮助其走出阴影。

 二要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各学校要加强与属地政府和公安部门的联系,强化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的排查,加强校园周边巡查防控,为学校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要推进家校合作。密切家校沟通交流,引导学生家长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依法落实监护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周密部署。各校要把做好防欺凌、防性侵工作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学生成长成才的底线要求,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予以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校要结合普法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防欺凌、防性侵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推广防治学生欺凌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普及防欺凌、防性侵知识和方法。对已发生的防欺凌、防性侵事件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满足群众信息需求。

 (三)开展督查,确保落实。防欺凌、防性侵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办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教体局将会同检察、公安等相关部门对学校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指导学校不断改进防治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开展不力或未开展行动的学校,将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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