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迈文档网
当前位置 首页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税务局非税收入_某县税务局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工作报告3篇

发布时间:2022-08-21 09:20:03 来源:网友投稿

税务局非税收入_某县税务局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工作报告3篇税务局非税收入_某县税务局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工作报告 某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科长先进事迹材料***,男,汉族,***税务局社保费和非税收入科。***年3月参加税务工作,曾在办税服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务局非税收入_某县税务局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工作报告3篇,供大家参考。

税务局非税收入_某县税务局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工作报告3篇

篇一:税务局非税收入_某县税务局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工作报告

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科长先进事迹材料 ***,男,汉族,***税务局社保费和非税收入科。***年 3 月参加税务工作,曾在办税服务厅、法制科、征收管理科等多个业务岗位工作,多次获得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十年磨一剑”,在从税十二年的时间里,***同志凭着一腔青春热血和满满税收情怀,在每一个兢兢业业的工作日一笔一画抒写着属于他的“税月芳华”。

 一、改革中勇挑重担的“铺路石” 2018 年 7 月 5 日,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脚步走到了地州级,***国、地税自 1994 年分设又走到了一起。***同志作为原地税局征管科负责人,同时又被组织安排了新的工作任务—承担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划转前期准备工作。面对双重工作任务和从未接触过的社保费业务,这个业务骨干心里也有压力和顾虑,但是他坚定坚决服从组织安排,严格按照上级和局领导工作部署,统筹开展各项工作。在做好征管工作的基础上,他扎实认真开展社保费和非税收入调研,掌握了社保局征缴总体情况、经办机构设置、征缴业务流程、缴款方式、人员配备、工作难点等第一手资料,独立完成了社保费分险种报告、社保费征缴模式报告、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情况报告、非税收入征收情况等 10 个调研报告,起草相

 关汇报材料 12 份,通过一系列的调研和统计,摸清了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缴详细情况,为构建我局征缴体系奠定基础。

 二、团队中会说话的“百科全书” 三定方案后,***被调整到社保费和非税收入科任部门负责人。作为科室的领头羊,不管遇到多么紧急、多么困难的工作,他总是能保持清醒的头脑,妥善安排、精准施策、冷静处理,这背后是他常年积累的工作经验和深厚的业务功底。面对新工作、新业务,他总是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从社保费征收的系统. 三、坚定信念,牢记初心使命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同志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作为一名税务干部,他始终不忘肩负的神圣使命。他说,不管做什么,都要对得起身上的税务制服,要对党旗负责,不能让鲜红的党旗有任何污点。多年来,他坚决拥护党的正确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尤其是税收政策及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落实落地,积极扶持中小民营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旗帜鲜明讲政治,扎实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参加党组织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参加党的各类活动,争当先锋模范做到联系实际、立足岗位作贡献。

 四、爱岗敬业,奉献税收事业工作十五年来,**x 同志不仅是认真负责,听从领导安排,还特别注重学习与思考,

 在工作中虚心向老同志学习,不管到什么岗位上,都能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准确把握自己的位置。20** 年代表市局参加省国税局组织的业务操作大比武,取得了团体第三名的好成绩。20** 年被抽调省国税局督导组,在省国税局督查检查工作期间,紧贴领导工作思路,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较好地完成了督导检查的工作任务。20** 年,被佳木斯市纪委监委借调参与专案审理工作,在专案组工作期间表现优异,工作勤勉尽责、踏实肯干,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严明,较好完成了专案组各项工作任务。

 五、勤学苦练,争当行家里手俗话说:打铁先得本领硬。十多年的工作实践使***深体会到,想作一名好税官,必须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和精湛的业务能力。平时在自己随身带的小包里经常放着一些业务书籍,见缝插针学起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难点能认真钻研,特别是对新的税收政策法规的学习研究,注重知识的更新和积累,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结构和业务水平。几年来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学习活动之外,自己还制定了学习计划,写下了上万字的学习笔记。2**x 年积极参加国税系统开展的“青年学吧”活动,自己不仅能按时参加,同时联系自己的工作实际写下心得体会,和同事们共同进步。为适应新形势下税务稽查工作需要,***同志努力掌握稽查工作中必备的信息系统操作技能,争做稽查工作的行家里手,熟练掌握了稽查案件管理系统、发票管理系统、

 以及协查信息管理等系统。不仅在市级稽查业务操作中多次取得优秀成绩,还能带头帮助其他同志提高业务操作技能。面对新时代的税收工作,***同志怀着对税收事业的无限忠诚和殷殷真情,立足本职岗位,为发展地方经济建设,公而忘私地工作着,默默无闻地奉献着。是他,一切为了纳税人,绘就着税务稽查的形象;是他,无怨无悔,谱写着一名好官的青春风采。

篇二:税务局非税收入_某县税务局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工作报告

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推进情况汇报材料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以来,** 市税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 ** 常务副市长的有力领导和关心帮助下,各项改革任务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全市各级税务机构顺利挂牌运转,“三定”暂行规定落实到位,前两场改革攻坚战役圆满收官。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第三场战役正压茬推进,现将划转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期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情况

 全市税务系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上来,紧紧依靠市县(区)党委政府,深化部门协作,做好“四项划转”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征管职责划转工作。

  一是把学习摆在前面,挺起划转脊梁。坚持“要想成功划转,就要过好政策关”的理念,在抓好参加总局、省局培训的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社保费和非税收入相关政策文件、理论知识,积极邀请人社、银行等部门的业务骨干授课培训。先后派出 ** 余人次,采取跟班作业、现场请教、实地学习等方式,到财政、人社、银行等部门学习了解政策法规、征管系统、业务流程、征缴方式等,确保接收后征管平稳。邀请银行的相关业务人员,就社会保险费缴费金额、缴费模式、缴费流程等进行讲解,进一步了解社会保险费在银行系统的征缴业务情况。

 二是把保障扛在肩上,完善划转体系。一是成立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统筹抓、主管部门具体抓”的责任体系,全面统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成立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业务组和划转工作专班、充实业务骨干,第一时间搭建微信群、QQ 群等协作沟通平台,确保划转工作衔接有效、运行顺畅。

 三是制定实施方案,在市政府动员部署会后,明确划转工作推进统筹图,详细列出市、县(区)、乡镇重点工作,以任务清单对标对表督导完成。把沟通促进协作,共推划转业务。对内,多次召开划转动员部署会、联席会、上线动员会等,持续在部门协作方面。一是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目标的确定,我局积极主动的参与市人社系统编报 2019 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工作,到目前已参与了市社保局对 2019 年企业职工基

 本养老保险收入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的预算编制工作,市医保局、就业局正在协调联系参加并上报 2019 年各险种收入预算。存量数据交接,目前全市税务系统部分征收单位到社保局等相关部门,开展数据“总对总”工作,提取了部分社保费管户名单。

 二、多举措落实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一是迅速落实会议精神,加强组织保障。第一时间研究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顺义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和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办公室,建立周例会、周通报、责任人、联络员等机制,确保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高效组织、有序推进、按期完成。

 二是迅速统筹部门合作,做好前期准备。加强工作对接,主动与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市税务局相关处室等相关部门建立对接沟通机制,多次赴区人

 力社保局和乡镇社保所实地调研,收集意见建议并形成报告,组建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储备业务骨干。

 三是迅速组织学习培训,夯实业务基础。邀请区社保中心业务骨干全面讲解社保费相关政策,同时派驻税务干部进驻区社保中心征收大厅窗口,确保税务干部尽快熟悉社保费征收业务基本框架和相关环节,做好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业务人员准备。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国家治理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改革,构建起职责清晰、流程顺畅、征管规范、协作有力、便民高效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缴体制机制,将有利于为提高

 社会保险费统筹层次奠定良好基础,有利于为研究推进适时完善缴费比率和推进非税收入法治化进程奠定良好基础,有利于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奠定良好基础。各级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恪守“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把这一重任扛牢抓实、落细落地,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改革任务。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涉及各级政府、多个部门和十多亿缴费人,情况复杂,任务重。在各地区、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前期工作推进得比较顺利。下一步,请各省政府将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纳入本省机构改革“大盘子”中统筹考虑、统筹安排,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下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统筹推进机制以及常态化部门协作机制,统筹指导相

 关部门细化分工、密切配合,对表推进、到点验收。各级相关部门要以部委局合作为示范,全面加强合作,全程无缝对接,打造一个部门间深化合作推进改革的样板。划转前,要联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划转中,要联合确保顺利平稳如期交接;划转后,要联合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同时,要积极探索部门间关联业务“一站式”联办服务,共同推进顺畅高效履职、便民利民惠民,充分彰显新体制的新优势。

 2018 年民主评议党员个人自评材料一年来,本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纪律,加强自身党性修养,认真履职尽责担当,积极争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

 有作为的合格党员。

 一、践行“四个合格”情况 (一)在政治合格方面。始终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思想和行动的准则,严格按照“两学一做”和增强“四个意识”的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做到了政治信仰不动摇、政治立场不含糊、政治方向不偏移,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态度坚决,始终与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工作中,积极乐观、勤勉敬业、履职尽责,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作为,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自觉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学习业务技能和政策法规,不断提升自身工作能力。不断创新转变工作方式方法,注重发挥创造精神,

 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加强同事间的团结协作,主动研究解决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始终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二)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始终牢记党的宗旨“高线”、组织原则“准线”、权利义务“基线”和纪律规矩“底线”,自觉践行的党的宗旨,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时刻用党的纪律规矩约束自己的言行,不断增强敬畏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始终坚持把遵规守纪内化为自觉行动,见微知著、防微杜渐,从点滴之处筑牢思想防线,始终对党忠诚老实,说老实话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

 (三)能时刻牢记党的宗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工作中能处处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以身作则,处处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待自己分管的工作,能够认真负责,脚

 踏实地的抓好局党组布置的每一项工作,切实树立"落实也是创新"的工作理念。能够时刻牢记入党誓词的要求,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身体力行地践行"三个代表"并将其溶合于实际工作当中。能够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改革开放,发扬艰苦创业、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能够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坚决服从党组织的决定和安排,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

 能够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和全局干部职工同心同德,为把全局各项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而努力。特别是在处理和党组成员的关系上能够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互相补台,和衷共济为共同搞好全局工作齐心协力。并注重联系群众,团结、关心、帮助同志,事事以集体的利益为重,注重维护好集体形象。能够认真执行党的组织制度和纪律,强化党性党纪观念,严守党纪、政纪、国法,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以及"八严禁"和"十不准",做到令行禁止,依法行政,严格把关,秉公尽责,廉洁自律,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处处服从和服务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反思自己一年来的工作,我感到自己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还存在不足: 一是尽管一年来忙忙碌碌,但未能合理安排好时间,加强对党的基础理论知识的深入学习和系统学习;

 二是把握全局整体工作的能力仍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是对年轻同志的关心和帮助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剖析产生上述不足的原因,我感到主要还是自己平时注意加强学习不够,工作上或多或少的仍然存在畏难情绪。综上所述,一年来,尽管自己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和不足,但我认为,自己的思想本质是好的,缺点和不足通过自己的努力也是一定能够克服和改正的。因此,根据"四对照四看"的评议要求,我认为自己基本属于合格党员。

篇三:税务局非税收入_某县税务局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工作报告

企业复工复产社保费和非税收入优惠政策解读股 广水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 李定安2020 年5 5 月

 社保费相关优惠政策解读1非税收入相关优惠政策解读2

 1 社保费相关优惠政策解读Part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出台背景2月1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稳就业必须稳企业,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一个缓冲期,抓好稳就业这一“六稳”之首。人社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对大型企业实行减半征收、对中小微企业实行免征,鉴于我省是重点疫情地区,对我省全部企业实行免征。我省人社、财政、税务部门立足于把好政策落实、用足、见效,迅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了《关于我省阶段性免征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出台背景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了正常经济社会秩序,企业生产经营面临一定困难,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定社会预期,2月21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了医保发﹝2020﹞6号,要求各省指导统筹地区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政策依据2月20日,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12月27日,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我省阶段性免征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鄂人社发〔2020〕4号)23月12日,市人社局、医保局、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随人社发〔2020〕1号);3月14日,市医保局、税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补充通知》(随医保发〔2020〕4号)2月21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6号)123月12日,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鄂医保发〔2020〕16号)3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政策依据中央文件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政策依据中央文件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政策依据省级文件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政策依据省级文件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政策依据市级文件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解读领导带动,全方位统筹对于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阶段性免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保费的单位缴费部分。★二是“减”。对于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阶段性减半征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含生育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三是“延”。疫情防控期间,参保单位可通过网上办理申报核定和缴费业务,也可延期在当地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办疫情防控期间的申报核定缴费手续。★四是“缓”。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可申请缓缴免征期间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费,也可在7月份以后申请缓缴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免、减、延、缓四类重点针对随人社发〔2020〕1号和随医保发〔2020〕4号进行解读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解读领导带动,全方位统筹社保费免、延、缓是国家为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而实施的组合拳。减免政策是为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缓解缴费压力,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而释放的政策红利;延缴政策是对参保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无法正常办理社保业务而给予的延期申报缴费时间;缓缴政策是对企业在享受免征政策之后,依然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给予的持续帮助。免、减、延、缓四类政策适用效果有何不同?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解读—关于“减免”减免具体对象:● 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包括各类大中小微型企业;● 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民办非企业单位;● 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 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 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符合阶段性免征范围的新成立用人单位。● 参加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原有试点的单位中属于应当衔接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但目前尚未完成衔接的参保单位。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解读—关于“减免”不可享受减免社保费的对象:● 在编制管理部门办理法人登记的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 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以所在单位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应由职工个人缴费的部分;● 参保单位补缴阶段性免征政策期间以外的社保费;●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解读—关于“减免”减免对象的认定:由人社、医保部门负责认定,在减免对象认定中涉及到跨层级参保登记而难以认定的用人单位,由上一级人社、医保部门商编制部门,统一获取相关登记信息。—— 《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实施办法》(鄂人社发〔 2020 〕7 7 号)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解读—关于“减免”领导带动,全方位统筹2020年2月1日—2020年6月30日,共5个月减免政策严格界定为费款所属期的社保费,参保单位补缴减免政策实施前的欠费,预缴减免政策终止后的社保费,均不属于此次减免政策范围。参保单位在缓缴期补缴减免政策执行月份的社保费,仍可享受相应减免政策。减免期限: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解读—关于“减免”减免的经办流程: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在核定时统一减免减免征期内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后,将相关信息传递到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只对其减免后的单位及职工个人部分社会保险费进行征收,参保单位无需办理任何减免征手续。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解读—关于“减免”减免的经办流程:注意事项● 社保经办机构按月核定社保费应缴费额,并在信息系统中增加字段记录已减免金额,同时将分户核定的缴费基数、适用费率、减免费额以及减免后的应缴费额等信息按现有数据交换方式通过社保费共享平台及时传递税务部门。—— 《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实施办法》(鄂人社发〔 2020 〕7 7 号)● 为减轻参保单位资金压力及后续退费负担,,参保单位可暂缓申报当期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待实施细则公布后,按新办法要求执行。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解读—关于“减免”领导带动,全方位统筹新开工建设项目的减免计算:新开工项目是指备案的工程施工合同中“开工日期”为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该项目计划施工所覆盖的免征期占其计划施工期的比例,折算享受免征工伤保险费。即:减免工伤保险费额=应缴工伤保险费额×〔计划施工所覆盖的免征期天数÷计划施工期总天数〕。例:某工程项目计划2020年5月1日开工,合同规定施工天数为90天,则计划施工所覆盖的免征期天数为61天。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解读—关于“减免”减免期间多缴2月及以后月份费款如何处理?情形一:对已核定未缴纳2020年2月至6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单位,分别由人社和医保部门按免、减征政策重新核定后,传递至税务部门征收。——重新核定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解读—关于“减免”减免期间多缴2月及以后月份费款如何处理?情形二:对已核定并缴纳2020年2月至6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参保单位,各级人社部门社保经办机构会同税务部门确定免征部分的缴费金额后,由人社部门对其免征费款一律进行退费处理,不实行抵扣。——只退不抵注意: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所产生的退费属于政策性退费,退费处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医疗保障局 省财政厅关于坐哈社会保险费退费工作的通知》(鄂税发〔2019〕53号执行),由人社、医保部门负责办理。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解读—关于“减免”享受减免政策的参保单位,多缴2月及以后月份费款如何处理?情形三:对已核定并缴纳2020年2月至6月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单位,各级医保部门医保经办机构会同税务部门确定减征部分的缴费金额后,由医保部门医保经办机构按照缴费人意愿分别采取退费或冲抵以后月份的应缴费额方式办理退抵费业务。——可退可抵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解读—关于“延缴”领导带动,全方位统筹延缴:疫情防控期间,参保单位可通过网上办理申报核定和缴费业务,也可延期在当地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办疫情防控期间的申报核定缴费手续。● 疫情结束时间以各地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公布时间为准;● 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滞纳金;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解读—关于“缓缴”领导带动,全方位统筹缓缴: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可申请缓缴免征期间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费,也可在7月份以后申请缓缴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缓缴对象: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 (具体困难情形和条件由人社、医保部门确定)。审批权限:

 缓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由人社部门审批,职工医保由医保部门审批。缓缴批准后由负责审批的人社、医保部门在一个月内向税务部门传递缓缴企业名单及缓缴期限。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解读—关于“缓缴”领导带动,全方位统筹缓缴申请资料:● 承诺签字并盖章的社会保险费缓缴申请书;● 单位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 相关银行存款账户对账单;● 《资产负债表》及应付职工工资等相关证明材料。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解读—关于“缓缴”领导带动,全方位统筹缓缴注意事项:★参保单位申请缓缴前不能有申请缓缴开始时间之前的社会保险欠费,若有需补缴方能办理缓缴手续;★缓缴期间如需办理到龄退休或转移社会保险关系业务的,在申请办理业务前,需补缴该职工全部社会保险欠费;★参保单位应在缓缴期满的次月按时足额补缴缓缴期间的社会保险欠费,在缓缴期间如恢复生产,具备缴费能力的可随时提前还款。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解读—关于“补缴”属于阶段性减免范围的参保单位,超过缓缴期申报办理费款所属期为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期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企业裁员(减员)率不高于5.5%的,对企业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70%。对参保职工50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直接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予以返还。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当地6个月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返还失业保险费。《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鄂政办〔2020〕5号)失业保险费的返还

 领导带动,全方位统筹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从2016年5月1日起,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2%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5%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降低费率的执行期限暂按两年执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鄂政办发〔2016〕27号)按照国家规定,继续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相关政策。——《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意见》(鄂政办发〔2018〕13号)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由2020年4月30日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具体贯彻实施工作答记者问。

 2非税收入相关优惠政策解读Part★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支持疫情防控)★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政策性调整)

 非税收入优惠政策—附征“两费”优惠一:无偿捐赠相关税费优惠。【优惠内容】自2020年1月1日起,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上述优惠政策适用的截止日期将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政策依据】《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非税收入优惠政策—附征“两费”优惠二:免征蔬菜供应服务相关税费。【优惠内容】自2012年1月1日起,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在疫情防控期间,免征各地经营蔬菜的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财税〔2011〕137号、鄂政办发〔2020〕4号

 非税收入优惠政策—附征“两费”优惠三: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及其“两费”优惠。【优惠内容】自2020年1月1日起,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

推荐访问:税务局非税收入_某县税务局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工作报告 税务局 税收 工作报告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