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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贷款贴息绩效评价报告贷款贴息绩效目标申报表3篇

发布时间:2023-12-25 20:00:05 来源:网友投稿

贷款贴息绩效评价报告贷款贴息绩效目标申报表荔波县20**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总投入1023.1万元,给予在县农商行获得扶贫小额信贷的贫困户政策范围内贷款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贷款贴息绩效评价报告贷款贴息绩效目标申报表3篇,供大家参考。

贷款贴息绩效评价报告贷款贴息绩效目标申报表3篇

贷款贴息绩效评价报告贷款贴息绩效目标申报表篇1

荔波县20**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总投入1023.1万元,给予在县农商行获得扶贫小额信贷的贫困户政策范围内贷款贴息。

贴息方式为按季贴息,每季度末由县农商银行统计贫困农户扶贫小额信贷利息发生情况表册报县扶贫部门,扶贫部门分送各乡镇(街道)进行核实盖章,然后在县级相关媒体进行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全县“一卡通”系统直接将贴息资金发放到贫困户账户。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此次投入贴息项目资金共1023.1万元,实际支出1023.1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贴息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实行“三专”管理,专款专用。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贴息1023.1万元,可撬动近超过2.19亿元金融信用贷款投入脱贫攻坚,解决超过4500户贫困户信用贷款利息困难问题,有效减轻贫困户承担的利息负担,促进建档立卡贫困户经济收入增长。

经自评工作组综合分析评定,荔波县20**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最终评定分数为100分。其中1.产出指标得分50分。2.效益指标40分。3.满意度得分10分。

项目申报是根据省州关于扶贫小额信贷一系列政策规定启动实施,符合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实际需要。实际使用贴息资金1023.1万元,实际解决4500余户贫困户信用贷款利息困难问题,项目实施达到绩效目标要求,没有出现绩效目标偏离情况。

自评结果为“优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已分别在县、乡、村三级进行公示公开。项目自评结果将在县级媒体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符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规定,符合国家和省关于扶贫小额信贷管理政策规定的相关要求,没有出现违规违纪现象。

贷款贴息绩效评价报告贷款贴息绩效目标申报表篇2

(一)项目背景、内容。

为深入贯彻《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生猪稳产保供的通知》(农办计财〔20**〕9号)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生猪有关贷款贴息政策,推动我市生猪生产加快恢复,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生猪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117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填报生猪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有关情况的紧急通知》要求,申报了20**年生猪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是:对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和年出栏500以上规模养殖场流动资金临时贷款贴息补助,贴息时间为20**年8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对年出栏500头-5000头的规模养殖场,贴息时间为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

项目资金情况。(项目资金到位、资金执行和管理等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18.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8.5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18.5万元主要用于全县种猪场和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由畜牧兽医发展事务中心、县财政局等部门共同管理。

绩效目标。(设定预期目标情况)

按照渝农发〔20**〕117号、渝财农〔20**〕47号、市农委《关于填报生猪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有关情况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要求,20**年完成全县4家生猪养殖企业贷款贴息,兑现贴息资金18.5万元。

部门(单位)职能职责。

县畜牧兽医发展事务中心负责项目管理实施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和资金兑现工作。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对照总体目标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年完成全县4家生猪养殖企业贷款贴息,兑现贴息资金18.5万元。实际完成4家生猪养殖企业贷款贴息资金补助,兑现资金18.47万元。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产出、效益、满意度绩效指标值,逐项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完成4家生猪规模场(种猪场)贷款贴息,已完成。

(2)质量指标。

支持种猪场和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

(3)时效指标。

20**年资金兑现工作,实际已按时全部兑现。

(4)成本指标。

兑现贷款贴息资金不超过18.5万元,实际兑现贴息资金18.47万元。

(三)评价结果

本项目自评得分99.4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其他方面的问题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贷款贴息绩效评价报告贷款贴息绩效目标申报表篇3

为进一步提高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增强地方主管部门以及资金使用单位的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我厅对全省20**年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和奖补资金实施绩效目标进行了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汇总如下:

(一)政策依据和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39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若干政策的通知》(赣府发〔20**〕41号)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96号)文件精神,为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业担保贷款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担,省级财政配套安排,包括中央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和省内分解下达预算资金。此次绩效评价的专项资金为省级财政配套安排20**年创业担保贷款省级财政贴息资金13500万元和创业担保贷款省级财政奖补资金4000万元。

(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省政府20**年民生工程任务安排和普惠金融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要求,全年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0亿元,其中扶持个人创业贷款占贷款总额达到60%以上,到期贷款回收率达到95%以上。同时,应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

(一)高度重视,部署到位。为规范创业担保贷款资金管理,更好地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效应,切实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我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自评工作,建立责任制,明确工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绩效目标自评工作有力开展,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二)规范管理,落实到位。为做好全省20**年度创业担保贷款资金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结合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实际,要求各地严格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赣财金〔20**〕23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 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1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的通知》(财金〔20**〕96号)等一系列文件要求,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标准和申拨程序及会计核算方法,确保创业担保贷款资金使用规范、专款专用。

(三)加强督导,指导到位。为做好本次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工作,我厅多次开展工作调度,跟踪了解、分析问题、研究对策、提出要求。同时,加强对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各项协调配合工作,确保全省20**年创业担保贷款绩效目标自评工作扎实稳妥有效的进行。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结合20**年度全省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情况,中央补助我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指标47001万元,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指标11308万元。省级财政配套安排20**年创业担保贷款省级财政贴息资金13500万元和创业担保贷款省级财政奖补资金可用预算400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省财政通过资金分配和下拨文件,拨付给各地中央财政贴息资金47001万元、中央财政奖补资金11308万元,省级财政贴息资金13500万元、省级财政奖补资金4000万元、各县(市、区)财政自行配套20**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奖补资金。以上资金的管理使用严格执行创业担保贷款相关规定,未发现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全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直接由财政国库集中管理、奖补资金按照经费使用规定用于各地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开展,各类资金按具体用途分户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项目设置未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同时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规范了资金管理。各级财政、人社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和检查,确保了各项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产出指标完成情况,20**年全省创业贷款逆风前行,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79.18亿元,完成全年民生工程任务的162.89%,其中,通过创业担保贷款直接扶持个人创业8.37万人次,带动就业36.75万人次;扶持小微企业1781家,发放贷款58.01亿元;还款率为99.95%,稳定了江西创业担保贷款在全国前列地位。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经济效应目标完成情况,据统计,每年受理创业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大约15万笔,在扶持创业实体充实市场经济过程中,发挥着融资担保作用,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了资本血液。调查显示,每1万元贴息资金带动创业担保贷款15.7万元,对应创业资本投入为47.2万元,扶持对象的在获得扶持后产值增长17.1%。社会效应目标完成情况,创业担保贷款有良好的政策认同,从创业者到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均表示,创业担保贷款是劳动者最欢迎,最能有获得感,同时也是最有效,最能从根本上帮助劳动者发展的“好政策”。统计结果显示,截止到20**年12月底,累计扶持个人创业136万人次,带动就业533万人次,其中1-12月通过创业担保贷款直接扶持个人创业8.37万人次,带动就业36.75万人次。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激励了劳动者创业意识和创业活动,提高了劳动者从事第三产业比例,优化了就业结构。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申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满意度超过85%。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对江西省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效应的研究表明,创业担保贷款作为一项支持大众创业的金融扶持政策,为创业者提供直接金融扶持,鼓励和帮助其顺利开展创业活动,不仅是解决困难群体生计,实现劳动者从“无业”到“有业”的有效途径,也是实现劳动力资源产业间转移的重要通道,是产业结构、就业结构乃至社会结构变迁与优化的推动力量,更是激活社会活力、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推动经济和就业持续增长的动力源泉。

经过18年的发展,江西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无论在贷款发放总量,还是带动就业人数、贷款回收率等方面均保持全国领先,形成了“贷得出、用得好、收得回”的良好局面。通过本次自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和奖补资金项目符合目前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符合新形势事业发展需要,政策实施未到期,有关保障、投入标准符合实际、体现了量力而行,项目设置不存在越位、缺位、错误等问题,同时达到既定绩效目标要求。为此,我们认为,我省20**年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和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自评结果为优。

20**年,我们将以抓重点、促改革、强指导、重实效为全年工作主线,一是稳步推进全省创业金融服务工作,在合理分配全年民生工程任务并督促各地抓好落实的基础上,加大乡村振兴、聚才引才、小微企业等重点群体扶持力度,继续做好重点行业和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业项目扶持,助推我省重点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二是与部就业指导中心共同委托部劳科院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发展与效果评估项目》,梳理政策历程、总结工作经验、发现典型模式,系统评估江西创业担保贷款在就业、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政策效应,并提出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优化创业担保贷款实施效果的思路建议。三是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20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宣传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弘扬创业创新精神,打响创贷“江西模式”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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