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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重点车辆源头隐患清零攻坚方案6篇

发布时间:2022-08-19 19:45:05 来源:网友投稿

县重点车辆源头隐患清零攻坚方案6篇县重点车辆源头隐患清零攻坚方案 2022年道路交通安全部门开展“护航二十大”除险保安x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参考范文 为深入贯彻市委常委会议和市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重点车辆源头隐患清零攻坚方案6篇,供大家参考。

县重点车辆源头隐患清零攻坚方案6篇

篇一:县重点车辆源头隐患清零攻坚方案

22年道路交通安全部门开展“护航二十大”除险保安x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参考范文

 为深入贯彻市委常委会议和市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有效化解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全力确保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祥和的社会环境。根据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省道安委《全省道路交通领域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市安委会《**市“除险保安”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专项行动方案》等要求,决定自x日起至x月底,在全区组织开展开展“护航二十大”除险保安x日攻坚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护航“二十大”、助力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为主线,通过开展道路交通除险保安x日攻坚行动,集中整治、化解一批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隐患和源头问题,有效改善道路交通环境,规范道路通行秩序,确保市、县挂牌重点路段(x处)完成精准治理,确保道路交通警情数和全量亡人数同比下降x%以上,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攻坚对象及内容 (一)强力推进重点隐患治理

 1. 开展事故多发路段挂牌治理。x月底前,完成x处市区两级事故多发点段挂牌治理。

 2. 开展 农村公路隐患攻坚整治。x月底前,全市新增隔离护栏x处、x公里,关闭归并路口(开口)x处;其中,x月底前完成x%以上。

 3. 开展农村平交路口标准化改造。x月底前,通过人行横道线移位、清理拆除障碍、绿植整改等路口透化措施,治理隐患路口x个,新增交通信号灯x处x;其中,x月底前完成x%以上。

 4. 开展重点街道(镇)专项督导治理。对事故多发的街道(镇),**区专委办常设机构、**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联合调查专家组按照“一街(镇)、一对策、一方案”的工作要求,指导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任务、规定治理时限、实现闭环治理。对治理进度和治理效果开展常态化的专项督导。

 (二)强力推进重点违法整治

 1. 开展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整治。分波次集中整治酒驾醉 驾、分心驾驶、超限超载、非法改装、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等重点违法行为,落实常态化严管执法。定期开展联合执 法,公安、交通等部门通过加强部门联动和协同监管,落实线索 案件移交和联合惩戒机制,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指数。

 2. 开展“五类重点车”专项整治。持续开展“五类重点车” 〔农村面包车、通勤班车、营转非客车、租赁客车、载客三四轮低速机动车(含老年代步车)〕违法载人载客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联勤联动,营造严管声势。

 3. 开展拖拉机专项整治。开展上道路行驶拖拉机专项治理,严查严处超年限使用、闯禁、违法载人、拼改装等重点违法

 行为。

 4. 开展快递外卖行业专项整治。

 推动建立快递外卖行业路面联合劝导、定期违法抄告、行业企业惩戒常态化工作机制。

 (三)强力推进重点源头监管

 1.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x月底前,全面落实2021年以来发生亡人交通事故运输企业的“三见面”(见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动态监管人)、“三必查”(查安全管理台帐、隐患排查整改、监管制度落实)等措施。严格落实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机制,组织开展对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事故、涉及重点车辆亡人事故或者其它有重大影响事故的联合深度调查,视情依法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的责任。

 2. 加强宣传教育警示。各地要常态化开展“五进”宣传、“美丽乡村行”文明交通巡回宣讲活动,在国省道沿线(加油站、建筑物等)增设安全警示语和宣传画,在农村事故多发路口设置安全警示牌或语音小喇叭等宣传提示设施,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要突出老年人、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发动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和用工企业,加强沉浸式、体验式宣教,提高“一老一外”群体的安全守法和自我防护意识。同时,各地要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曝光,x月通过媒体集中曝光一批交通违法突出车辆、隐患突出路段,实行以案示警,形成震慑效应。

 (四)开展气象应急管理提升攻坚

 按照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公安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联合开展省级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

 工作督办的通知》要求,全区确定1-2处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按计划分阶段完成优化提升工作,此项工作请责任单位积极对接所属省市级部门,明确此项工作开展的时间及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三、主要任务 (一)

 )

 动员部署,排查摸底(x x 月x x 日 至x x 月x x 日 )。继续深入分析研判风险隐患和事故规律特点,全面排查“人、车、路、企、环境”等方面风险隐患,找准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完善方案 措施,细化任务清单,对可以立即整改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二)分类梳理,有序推 进(x x 月x x 日 至x x 月x x 日 )

 。针对存在的风险隐患,实施挂图作战,集中力量开展治理攻坚,全方位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建立跟踪问效、定期通报、督导考评等制度,确保隐患动态清零,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全年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奠定扎实基础。

 (三)严格执法,攻坚整治 (x x 月x x 日 至x x 月x x 日 )。

 。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松、措施不减,持续加强动态排查和违法整治,形成有效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必须抓紧落实 公安、交通、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四部门人员进驻并实体化运作,切实加强对攻坚行动的组织部署,结合实际细化制定行动方案,明确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严格执行伤亡事故 领导干部到场、部门定

 期会商等机制,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属地乡镇(街道)履职尽责,增强工作合力。

 (二 )

 强化部门联合 。各地要采取启动仪式、走访发动、集中行动、媒体宣传、警示曝光等“组合拳”,做到部门有动作、媒体有声音、路上有变化,壮大“护航二十大”除险保安x日攻坚行动的声势。要着力把各方力量组织动员起来,让广大企业、驾驶人、老年人、外来务工人员都参与进来,形成交通安全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三)严肃考核问责。区级专委办要建立重点任务清单挂图作战、晾晒通报制度,按照既定的量化目标、时间要求,x日、按周、x月对隐患治理进度、源头监管落实、重点交通违法打击成效进行分析通报,对工作进展滞后、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地方和部门要及时进行约谈、督办,确保全区攻坚行动整体推进、落地见效。

 (四)及时报送信息。请各地各部门根据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农村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22]x号)、《2022年**区道路交通安全“遏重大”攻坚提升行动方案》(x政办发〔2022〕x号)等文件的通知要求,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区专委办联系人:**;联系电话:******x。

 附件:1.市区两级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挂牌治理道路清单

 2.**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任务表 3.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重点任务清单

篇二:县重点车辆源头隐患清零攻坚方案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标准体系,有效防控事故,不断提升管理效能,着力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圆满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工作。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我县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工作要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问题隐患清单、制度措施清单、风险防控清单、成果清单,从本质上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按照“已有成效的要巩固提升、已经破题的要深入攻坚、没有破题的要重点突破”的总体原则和要求,全面梳理专项整治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特别针对前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漏补缺、立行立改,在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的基础上,聚焦重点任务深度攻坚,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关制度、政策措施、法规标准,为

 从根本上消除隐患、解决问题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三、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 、强化思想引领。持续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年度宣传工作重点,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进一步强化社会面安全防范意识,广泛形成重视安全生产、守护万家平安的浓厚氛围。将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一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向乡镇(街道)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延伸。跟踪报道三年行动的落地落实情况,重点宣传推广三年行动开展以来的成功经验、有效措施和重要成果,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格局,进一步展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配合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以下任务均涉及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不再逐一列出)

 2。

 、强化培训教育。将安全生产纳入党政负责人集中培训的重要内容。结合地方换届,加强对新调整的党政领导干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的培训,进一步增强统筹

 发展和安全的战略定力和工作能力。通过开展学习大讲堂、专业知识培训、实践锻炼等形式,不断提升安全监管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

 、压实领导责任。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到实处,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把履责情况纳入述职考核、安全生产巡查内容,将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县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二)持续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

 、健全责任体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建立健全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重点,覆盖所有层级、各类岗位从业人员“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主体责任体系。(责任单位:县发改委、交警大队、民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牧和科技局、文旅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林草局、邮政管理局、供电分局等)

 2。

 、防控安全风险。督促企业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面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等存在的固态风险并持续更新,绘制内部“风险地图”,实现“一企一清单”对安

 全风险实施动态评估和分级、分类管理,强化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安全风险的管控措施,确保始终处于受控范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牧和科技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供电分局等)

 3 、强化隐患整改。督促企业构建"双重"防控机制,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落实全员自主隐患排查,尤其加强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按照“五到位”要求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实现闭环管理。全面梳理三年行动开展以来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列出清单,逐一复核“清零”,闭环销号,坚决消除存量,遏制增量。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牧和科技局、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市场监管局、文旅体育局、邮政管理局、供电分局等)

 4。

 、加强制度建设。督促企业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落实企业重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县发改委、民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牧和科技局、文旅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市场监管局、林草局、邮政管理局、供电分局等)

 5。

 、提升专业能力。督促企业强化全员培训教育,提升企业安全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意识,使安全生产成为职工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营造安全文化氛围。督促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责任单位:县发改委、民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牧和科技局、文旅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林草局、邮政管理局、供电分局等)

 (三)聚焦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集中深度攻坚 1。

 、切实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充分运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已有成果,紧盯本地区本行业重大安全风险,摸清底数,逐一建档立账落实管控治理措施,不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对存在职责交叉的新领域风险主动补位,防止“都管都不管”造成漏管失控。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风险,要鲜明划出红线底线,坚持分级分类精准治理。(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公安局、交警大队、民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牧和科技局、文旅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林草局、气象局、邮政管理局、供电分局等)

 2。

 、紧盯矿山高负荷生产安全风险。加强对大班次、水害严重、采掘接续紧张等高风险煤矿监管。淘汰退出、整合重

 组、改造升级一批非煤矿山。深入开展矿山违法盗采等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3。

 、紧盯建设项目安全风险。持续开展模架支撑、基坑开挖、起重机械吊装安拆等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桥梁隧道、城市轨道、地下工程、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等高风险工程施工安全检查,加大非法分包转包、卖证挂靠等行为整治力度。深入开展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4。

 、紧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风险。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持续开展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源头隐患治理行动。推进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实施危桥改造工程,加强对风险较高、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研究和治理“百吨王”、独柱墩桥梁、货车农用车载人等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货车、变型拖拉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常压罐车等行为。(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农牧局、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

 5。

 、紧盯消防领域安全风险。继续深入开展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公共建筑等传统高风险场所,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文物建筑、群租房等人员密集和敏感场所,密室逃脱等业态,重点整治电源火源管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搭建易燃可燃

 彩钢板建筑、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安全疏散隐患等突出问题。加强农村房屋消防安全管理,持续开展群租房、“多合一”场所整治,统筹开展农村火灾隐患治理。(牵头单位:县消防大队;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委、文化旅游体育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

 6 、紧盯“小散远”单位安全风险。全面排查小矿山、小化工、小码头等单位安全隐患,深化规模以下企业安全专项整治,补强薄弱环节,严防盲区漏洞。(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委;配合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7。

 、紧盯新领域新业态安全风险。根据新修订《安全生产法》业务相近原则,明确并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医养结合、景区玻璃栈道、室内冰雪冰雕、密室逃脱、学校实验室等行业领域安全管理,落实相关安全标准规范;以外卖配送、网约车、网络货运平台等为重点,推动落实互联网平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委;配合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8。

 、深化两个集中治理。以国家部署为期一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整治和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为重点,依据《呼和浩特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和市、

 县制定出台的《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稳步高质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整治方面,对照“生产储存、交通运输、废弃处置、化工园区”4 个环节,聚焦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升危化品专业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安全风险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等 5 个方面,集中力量抓好重点治理措施落实,确保集中治理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县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方面,持续推进城镇燃气管网更新改造;严厉打击燃气建设项目违规转包、违法分包、违规违章作业、燃气管网外部野蛮施工等行为;全面排查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农贸市场等燃气使用事故隐患;严肃整治液化气站违规充装和“黑气瓶”、人员密集场所非法储存充装点等问题。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必须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配合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四)突出六项重点工作精准发力 1。

 、完成一批量化指标。进一步梳理细化任务清单,通过月统计、月调度、季通报、督办提示、警示约谈等方式,对标对表、挂图作战,按期完成国家和自治区、市、县三年行动计划方案中明确的量化指标任务。(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公安局、交警大队、民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牧和科技局、文旅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林草局、邮政管理局、供电分局等)

 2。

 、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建立运用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交办制度,对挂账的重大隐患,发出任务交办单,限期整改、加强督办,对整治难度大的要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强力推动消除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对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长期零报告、长期上报较少的乡镇(工业园区)和部门,加强调度和督导;对发生事故的从严从重处罚;对一般隐患要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公安局、交警大队、民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牧和科技局、文旅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林草局、邮政管理局、供电分局等)

 3。

 、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深入总结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存在的安全生产突出隐患、共性问题以及问题产生的根本性原因,每个乡镇和部门至少要探索建立一套能够遏制突出隐患和相同类型重大隐患反复形成的硬性机制,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的配套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公安局、交警大队、民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

 农牧和科技局、文旅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林草局、邮政管理局、供电分局等)

 4 、制作一套宣讲教材。结合新《安全生产法》学习普及任务,各乡镇、县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制作一套思想性强、便于掌握的宣讲教材,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走深走实。县安委办汇总优秀教材,全面推广学习。(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公安局、交警大队、民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牧和科技局、文旅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林草局、邮政管理局、供电分局等)

 5。

 、选树一批企业典型。探索建立安全生产“红名单”“黑名单”制度,每个乡镇(工业园区)和重点行业领域至少选择 1-2 家“标杆”企业和“问题”企业,定期通报公布,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发挥正反典型示范警示效应。(责任单位:县发改委、交警大队、民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牧和科技局、文旅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

篇三:县重点车辆源头隐患清零攻坚方案

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县局决定在全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19 年 9 月底至 10 月 31 日。

 二、目标要求 紧盯年度道安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全面全程,以采取“回头看”“挑刺找茬”方式开展密集督导,深入检查重点运输企业、事故隐患突出路段和区域,滚动摸排新旧交替的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坚决集中治理、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切实创造安全畅通道路交通环境。

 三、检查重点 (一)检查源头隐患 1.是否深入辖区运输企业开展大检查,是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车辆动态监管和驾驶人教育培训等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2.是否建立健全重点车辆、“五小车辆”、农村面包车等基础台账,是否每月摸排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驾驶人交通违法记满12 分、逾期未审验等情况。

 3.检查重点车辆动态监管数据抽查及抄告等情况,是否集中向安监、交通运输部门通报重点营运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以及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等情况。

 4.是否深入辖区各村居、场区、工厂摸排无牌摩托车底数,是否登记造册、存档备案并提交辖区道安办、村居委员会共同督促隐患整改。

 (二)检查道路隐患 1.是否加强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桥梁隧道、长下坡和事故多发路段的风险排查防范,是否采取措施完善隔离栏、灯控、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建设,对一时难以消除的道路隐患,是否加强路面巡查或采取临时管控措施,严防固守。

 2.检查并掌握 2019 年省级为民办实事项目的 X 处隐患路段整治情况,是否全部按照整治方案落实整改,整治过程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整治成效是否明显,内业台账是否完善等。

 3.是否依托道安办组织开展重点隐患路段排查和上报工作,并推动将隐患排查情况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是否定期将排查出的道路隐患情况集中书面报告政府或通报相关部门。

 (三)检查路面执法 1.落实“逢六逢九”、“逢三夜查”、“国庆中秋”节假日交通管理等路面查控情况。

 2.是否实行错时勤务,将“夜查”行动向农村地区、城市郊区延伸。

 3.是否在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的路段设置临时执勤点,严查酒(醉)驾、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

 4. .检查是否严格落实凌晨 2-5 时客车停止运行制度,严处违法行驶客车,并及时通报交通、安监部门。

 5.是否推进每月 3 日摩托车涉牌涉证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摩托车涉牌涉证、不戴安全头盔、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拘留一批无证驾驶当事人,集中查扣和依法处理一批无牌证摩托车。

 6.是否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组织开展农村“大劝导”活动,及时劝阻、纠正、举报交通违法行为。

 (四)检查宣教工作 1.是否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和“双微”等自媒体,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提示。

 2.是否组织开展执法“大直播”行动。

 3.是否组织约谈 2018 年以来发生一次死亡 2 人以上交通事故的客运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通报客货车违法和事故典型案例。

 4.是否深入“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企业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

 5.是否召开新闻通气会,开展交通安全隐患“大曝光”,公布严重违法驾驶人、终生禁驾名单和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

 6.是否定期利用短信和“双微”平台向营运车辆管理人及驾驶人推送安全警示提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督导检查工作取得成效,县局成立以洪明福局长为组长,刘春明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 XX 副局长牵头,督察大队、办公室、交警大队、政工室等为成员单位。专项督导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局交警大队 XX 大队长任主任,负责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推进、反馈。各室、所、队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夯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实施方案,抓小抓细抓实,确保专项检查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二)强化隐患清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项建立问题清单、销号清单,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对重大事故隐患坚决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三)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各单位领导要靠前指挥,深入基层一线加强督促指导,狠抓落实。对消极应付、工作不扎实的,要采取通报、督办、约谈等措施及时督促纠正。

 附件: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一览表

 序号

 检查时间

 带队领导

 受检项目

 (单位)

 检查情况

 整改要求

篇四:县重点车辆源头隐患清零攻坚方案

县出租汽车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营运服务行为,促进出租汽车客运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XX 市出租汽车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 政办明电〔2021〕X 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自 2021 年 11 月 8 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 3 个月的出租汽车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依法监管、社会监督”的原则,以“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为目标重点解决欺行霸市、非法营运、违章行驶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秩序,真正把出租汽车行业打造成为创建文明城市的流动名片。

 二、整治重点

 (一)源头监管方面。出租汽车运营企业未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未落实人员管理、车辆管理、服务质量、安全生产及维稳等责任的;未建立健全自律机制、经营服务承诺制度和退出机制的;未按照规定建立并落实投诉举报制度等监管责任的情形。

 (二)经营行为方面。1.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两证”(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不齐全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出租或者擅自转让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出租汽车驾驶员转包经营未及时纠正的;未按照规定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未按照规定配置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未建立健全计量器具管理规章制度的;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2.在服务期间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挑客捡客、强拉强运、强行拼客、故意绕道行驶的;未按照规定进行计价器周期检定,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检定不合格出租车计价器的:破坏计量器具铅封、利用作弊手段损坏出租车计价器准确度、违规收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未按照规定使用出租汽车相关设备、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异地经营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三)文明服务方面。服务期间未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

 语,态度蛮横恶劣,威胁、恐吓乘客的;不系安全带、吸烟、吃零食、玩手机、打电话、使用微信和 QQ 聊天等违规操作行为。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车内无监督服务卡或遮挡监督服务卡、无明显“禁烟”标志的;疫情期间未按要求对车辆进行消毒,驾驶员工作期间未佩戴口罩等不文明服务现象。

 (四)交通安全方面。超速、闯信号灯、压线、别车、乱停乱放、乱鸣喇叭、窗外抛物、随意停车、随意掉头、随意变更车道、占用行车道上下乘客等各类交通违章行为。擅自改变与出租汽车外观相同或类似颜色车辆、不接受执法人员检查、驾车闯卡等交通违法行为。

 (五)运营环境方面。操纵市场、欺行霸市、聚众暴力抗法、阻挠执法和扰乱执法秩序等违法行为。党员干部甘愿被围猎,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时间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从 2021 年 11 月 8 日开始,至 2022 年 1月 25 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 年 11 月 8 日-11 月 14 日):主要任务是拟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开展行业摸底排查,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利用各类载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高压整治态势。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 年 11 月 15 日一 2022 年 1月 5 日):成立交通、公安、市场监管联合执法队伍,采取

 源头执法、重点执法、定时执法和错时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突出问题整治行动,有效解决群众意见大、社会反响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督促出租汽车运营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做好驾驶员的教育培训,提升安全行驶和规范服务意识,力争通过集中整治,使出租汽车行业整体服务质量、服务形象有明显改观,基本实现既定目标。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 年 1 月 6 日-1 月 25 日):总结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隐患进行全面梳理,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按时整改到位。进一步查找不足,积累经验,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并探索建立出租汽车行业突出问题排查整治长效机制,确保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四、方法措施 (一)加强源头监管。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推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建立安全风险预防机制,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监督指导全县各出租汽车运营企业认真落实人员管理、车辆管理、服务质量、安全生产及维稳主体责任,强化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老旧车辆淘汰等方面的动态监控,定期开展送法上门活动,通报违规案件,加强教育提醒,及时征询企业意见建议,并督促各出租汽车运营企业积极配合交通执法、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依规处理有关问题。

 (二)强化日常检查。提升对出租汽车车容车貌、车辆卫生、车辆设备设施、标志标识等关键要素,加大客运场站、城市主干道、火车站、学校、医院、宾馆等重点区域的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严厉打击“黑出租、无证网约车”等非法营运车辆。在辖区客运场站、火车站等交通枢纽周边合理规划建设出租汽车专用通道、泊车位,完善出租汽车“即停即走”等交通标识的设置,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停车待客秩序。

 (三)严打黑恶势力。坚持“打早打小、治早治小、防早防小”,对在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胁迫、煽动出租汽车司机罢驶或围堵政府机关,采取非法手段胁迫司机从事非法营运、暴力抗法等情形,要深挖彻查黑恶势力根源,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惩处;对发现的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等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四)开展联合执法。联合执法队伍要加强协作联动配合,在做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结合“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28”、“12315”电话投诉举报、网络投诉、行风热线等渠道,认真收集有关信息,及时掌握问题线索,按照“联动管理、联合惩戒”的原则,对频繁违法违规的区域、企业、车辆重点关注、重点警示、严管重罚,做到“快受理、快核查、快处理、快回复”,进一步提升对出租汽车行业各类违法违规经

 营行为的打击惩治力度。

 (五)建立长效机制。从解决“人、车、路、场”四方面问题入手,探索建立出租汽车行业自律机制、经营服务承诺和退出制度。对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存在严重违法经营行为和违章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驾驶员要停运学习,延期注册其从业资格证,直至最终吊销;当事车辆要暂停营运,并对所属公司企业进行警示约谈,按照有关要求停业整顿。

 五、责任分工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纠正出租汽车各类不文明经营行为,打击出租汽车违法违规营运行为;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打击“黑出租”“无证网约车”等非法营运车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出租汽车运营企业和网络平台的源头管理。

 县公安局:负责牵头规划重点地段、区域的出租汽车待租区、停靠点,完善各类交通标识;加强对出租汽车运营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治理超速、闯信号灯、压线、别车、乱停乱放、乱鸣喇叭、窗外抛物、随意停车、随意掉头、随意变更车道、占用行车道上下乘客等各类违章违规行为;整治擅自改变与出租汽车外观相同或类似颜色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深挖彻查涉黑涉恶线索,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治安秩序及交通秩序;打击暴力抗法、阻挠执法和扰乱执法秩序等

 行为,净化执法环境。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出租汽车市场主体名录,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重点查处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检定不合格的出租车计价器和破坏计量器具铅封、利用作弊手段损坏出租车计价器准确度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出租车运营企业建立健全计量器具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

 其他成员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能定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 XX 县出租汽车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负责统一领导、协调、督导专项整治行动的各方面工作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按照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和整治重点,建立专班,细化举措,完善机制,密切配合,扎实有效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整治工作,促进我县出租汽车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各成员单位要在 2021 年 11 月 10 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联络人员名单报送至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每月底前报送整治行动月总结,2022年1月23日前报送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配合,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横幅、展板、手机等载体工具,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政策、整治工作动态和治理成果成效,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配合,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大力宣传先进事迹,选树先进典型,展现出租汽车行业新形象,建立健全违规案例公开曝光制度,查处一批,曝光一批,对不法分子形成强大震慑。同时,全面排查影响出租汽车行业稳定的焦点问题,及时了解从业人员思想动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衔接,及时了解并回应媒体和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定期组织召开出租汽车公司负责人、从业人员代表等人员参加的座谈会,通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征询社会各界及管理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做好政策宣传和矛盾化解工作,增强其守法经营、文明服务意识,确保大局稳定。

 (三)强化信用考核。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问题较多的运营企业及其所属驾驶员纳入年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和驾驶员信用管理考核中统筹处理,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形成出租汽车行业隐患问题“预防、发现、整治、提升”的全过程工作标准和工作规范。

 (四)严肃工作纪律。在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要随身携带执法证件,规范着装,佩戴执法标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若遇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要迅速反应,妥善处

 置,第一时间逐级上报,严禁漏报瞒报迟报,杜绝因执法不当导致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甚至引发社会矛盾现象发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查指导,对推诿懈怠、工作不力或因违反工作纪律、执法不当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篇五:县重点车辆源头隐患清零攻坚方案

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县交通运输“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等专项整治行动,全力防范化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以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按照市局统一安排,县局决定从即日起至 10 月底,在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梳理安全职责,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全面排查整治行业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业安全生产突出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协同高效机制,努力做到“四个一”:即查处一批极易肇事的营运车辆和从业人员、整治一批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整顿一批安全管理问题突出的交通运输企业、**一批影响行业安全生产的难题,努力实现交通运输行业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实现“双下降”,全力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运输股,负责“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信息上报等各项工作,各单位具体负责各自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任务和措施督办落实。

 三、工作任务 (一)严抓安全责任落实 1.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强化各级党政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局工作谋划推进,理顺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难点问题,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2.制定并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厘清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和任务,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各分管领导要强化履职尽责,组织实施好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落实具体措施。

 3.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和《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范导则》,压实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推动抓实全链条安全监管。各单位要按照“四个一律”要求,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大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和监管执法力度,综合运用约谈、督办、执法、警示等手段,强化跟踪问效和过程管理,突出对各级通报、挂牌安全问题的整改和落实。

 4.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落实安全

 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5.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将劳务派遣等人员与本企业员工安全责任统一纳入管理;研究关键岗位从业人员适岗状态评价、职业健康评估、行为风险评估及监测预警技术,系统防范行为异常导致事故的风险,全面强化安全生产日常管理。

 (二)严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聚焦道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公路运营管理、公路工程建设、自建房、消防等重点领域,多措并举,抓实抓好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

 6.突出“两客一危”重点运营车辆安全监管。充分运用“两客一危”动态运行轨迹信息,提升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7.客运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八不出站”制度和封闭式管理。执行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实名制售票查验,对寄存行李和托运货物实名检查登记;严格人员岗位履职、安检门和行李包安检设备配备使用及“三品”品查堵(“三品”指逢包必查、逢液必查);落实落细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出站检查,站内监控和消防安保设施配备等工作。

 8.做到旅游包车客运运行轨迹与备案信息一致。严格按照《客规》要

 求每运次打印包车牌或使用电子包车牌,实行实名制售票查验;对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涉及的企业及车辆进行严查并及时处理;加强长途客运班车、省际包车安全监管。

 9.及时办理督办事项。对各级交安委督办或通报的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和高风险企业,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公路运营和工程建设监管部门,逐车逐人逐问题逐路段核查,挂账列表、责任到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10.扎实推进燃气和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深入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运用罐检平台数据,严格落实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年度审验和电子运单制度,加快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覆盖率;认真查处危运车辆承运货物超《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等行为;开展危运企业应急演练评估,完善应急防护器材配置(包括车载和停车场地等);落实省动态监控平台通报、动态监控违法违规报警信息处置、车辆在线以及电子运单填报等检查和整改;对燃气动力营运车辆燃气管线、气阀、管路、气瓶开展全面检查,对发现存在的隐患车辆立即整改落实。

 11.加强城市交通安全生产。认真检查完善公交车辆电路及灭火器、应急锤等应急设备配置;应用好运行动态监控;做好上岗驾驶员身体、心理健康状态排查;严格落实出租汽车和网约车安全监管制度;对辖区内无资质的网约车企业及车辆按规定从严处罚。

 12.深刻汲取郑州“7.20”地铁事故教训。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重点场站实行客流监测和分析研判,明确大客流控制预警、风险管控措施及解除条件,防止场站客流过度

 聚集发生安全问题;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力量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深化综合客运枢纽安全治理能力。

 13.加大县乡公路、农村道路及临水临崖、长大桥隧、长陡坡路段、平交道口等安全防范设施配置落实及隐患排查治理。

 14.加强公路隧道、长大下坡、急弯陡坡、团雾、事故易发多发等重点路段以及影响行车视距的路树、广告牌和公路用地范围内窨井盖日常管理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5.做好危险货物道路过境运输公路安全设施配置及隐患排查治理。

 16.建立和完善重大节日、极端天气等重点时段交通安全保畅措施,实行联防联控,确保安全通行。

 17.开展“平安工地”建设。做到全覆盖、“零死亡”、公路工程“红线问题”动态清零,责任倒查到岗到人,推动安全管理目标落实。

 18.有效推行施工单位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落实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等各环节责任及管理措施,实现风险管控“一图、一卡、一清单、一手册”;重点对高墩大跨桥梁施工、大型沉井围堰作业、复杂地质隧道掘进、高边坡深基坑开挖等重点作业环节风险隐患认真排查治理。

 19.加强施工安全管控。对公路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存在问题和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行为以及“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安全生产经费提取、使用不到位,应急预案体系不健全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检查

 整改,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20.认真开展施工安全基础性工作。对建设领域有限空间排查底数不清、有限空间警示标识不完备、作业制度操作性不强、“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规定执行不到位、应急物资配备不足和救援能力差等问题及隐患全面排查整治,落实落细安全责任。

 21.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对交通运输行业涉及的汽车站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本单位自用的自有房重点开展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等内容,确保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坚决防止自建房安全事故发生。

 22.坚持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对汽车站场、仓储物流等行业涉众公共场所、单位办公用房以及小散远直单位要持续开展消防检查,对疏散逃生条件达不到要求、堵塞安全出口、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用火用电、为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在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充电等问题要重点排查;要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培养全员能熟练使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能力,制定并操演单位灭火疏散应急演练预案,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严抓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23.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执法。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该处罚的必须依法处罚,该停产停业整顿的必须停产停业整顿,决不能搞平衡、讲情面,随意降低处罚标准,坚决防止执法检查“宽松软”。

 24.聚焦企业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执法作用。重点曝光一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条款处罚的典型案件,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的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

 25.强化精准执法和专业执法。确定各级管理部门管辖企业名单,实施具有差异化、针对性的安全监管执法,督导企业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形成科学高效预防机制。

 (四)严抓安全警示教育 26.强化事故调查、结果运用和教训汲取。建立事故险情技术原因深度调查分析和教训汲取制度,深入剖析事故和重大险情发生原因。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倒逼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深层次矛盾,消除监管盲区,做到举一反三、以案为鉴,补齐短板,堵塞漏洞。

 27.综合运用媒体平台。定期曝光突出违法营运车辆、典型事故案例、高风险企业及事故多发路段,通过“两客一危”终端平台,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精准推送交通运输安全预警提示。汽车站场、重点运输企业要制作安全警示片、宣传专栏等常态化播放宣传安全警示公益广告、警示片,对司乘人员进行行车安全教育。督促企业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营造全员重视安全、学习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28.落实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公布安全重大隐患举报对外联系方式,明确举报事项,鼓励公众积极参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社会监督。

 (五)严抓协同提升效能 29.牢固树立安全监管“一盘棋”思想。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要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和安全生产职责,主动作为,密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供安全技术服务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30.加强部门联动。密切与县交管大队协同,建立交通运输系统企业、车辆、人员违法违规信息抄告、互通共享机制,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车辆、人员的安全监管;密切与县气象局协同,及时传递影响交通安全的气象信息,及时采取措施,预防减少事故和损失;密切与应急管理部门协同,不断强化应急救援力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密切与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协同,强化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全面提升罐车安全运行水平。

 四、阶段安排 2022 年 7 月上旬至 10 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明确任务(7 月上旬-7 月中旬):局属各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要结合各自职责和本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研究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对前期交通运输“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进行梳理,制定“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突出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好安排部署,调动各方力量,推进任务落实。

 (二)集中治理、强化成效(7 月下旬-9 月上旬):按照“边查边改”

 的原则,采取集中排查和自查的方式进行,全面摸排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台账,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排查出的风险,要严格落实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对排查发现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动态清零。

 (三)督查检查、加强监管(9 月中旬-10 月上旬):局属各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局有关科室要保障专项行动工作人力、物力和财力所需,及时提供和调配资源,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管理部门要采取“地域随机交叉、人员随机组合、抽查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执法模式,安排精干监管执法力量,开展执法检查,提升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效能。

 (四)总结经验、巩固提升(10 月中旬-10 月下旬):局属各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局有关科室要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梳理“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对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总结,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进一步堵塞监督管理漏洞,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推动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持续巩固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局属各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紧迫性、责任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带头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推动百日攻坚行动责任和工作落实。

 (二)进一步摸清底数。局属各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要以“百日攻坚”行动为契机,摸清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底数,包括企业数量、突出风险隐患类别和分布情况、存在的顽瘴痼疾等。要针对排查出的底数,进行深入分析,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确保企业监管到位,风险隐患管控到位,顽瘴痼疾整治到位。要梳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做到责任明确,不疏漏、不失管,按职责监管全覆盖、无死角。

 (三)进一步确保实效。局属各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要结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提高问题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严防走形式、走过场的督查检查。要把本次百日攻坚行动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纳入“三个清单”,并严格督促整改到位。同时,执法部门要集中查处曝光一批次重大隐患问题和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防止出现“只检查不执法、有执法无处罚”的问题。

篇六:县重点车辆源头隐患清零攻坚方案

2022 年全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为深入治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持续巩固整治工作成果,2022 年全年继续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 总体目标:通过一年的努力,使全区各项交通管理机制落实落地,责任体系更加完备,防控体系更加健全,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交通事故同比下降,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

 (二) 具体目标:一是责任体系更加完备。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失职渎职人员责任得到严厉追究。二是防控体系更加健全。完善交通事故倒查问责、多部门协同共治、交通失信行为信用联合惩戒、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农村交通安全责任落实、社会宣传教育、舆情应对处置等机制,健全县域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一盔一带”安全文明驾驶等交通安全常识和企业安全生产观念宣传普及成为常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和“守法规、知礼让,远离违法、珍爱生命”交通安全承诺全覆盖。四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贯彻落实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力争亡人事故起数和亡人数同比下降,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

 二、工作步骤

 2022 年 1-10 月,整治攻坚阶段。各部门认真评估集中整治行动以来工作成效,梳理出风险最突出、还未彻底整治的隐患,坚持全面督导与专项督导并重,坚持问题整治与责任落实并重,坚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整治办) 牵头推动与部门各司其职并重,坚持末端查处与源头治理并重,坚持宣传教育与惩处曝光并重,坚持行政处罚与刑事打击并重,集中力量全力攻坚风险路段、超限超载、隐患车辆、重点违法及不合格驾驶人等重难点问题。2022 年 11-12 月,总结提升阶段。各部门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提炼、整章建制,固化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常态化道路交通安全及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体系,构建科学、精准、有效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模式,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任务

 ( 一 ) 深 化 风 险 路 段 整治

 1.加强城市道路隐患治理。深入排查治理影响城市隧道桥梁结构安全、设施设备使用、安全运营等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城市隧道桥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2.加强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建设。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及临水临崖、路侧险要、穿村过镇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占道摆摊”;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落实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落实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 “五必上”。

 3.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凡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必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未经交工验收严禁通车,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一律追究属地街道办事处、管理处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部门责任。

 (二) 深化超限超载整治 4.健全超限超载治理机制。严格贯彻实施《XX 省治理 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落实“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站点治超与流动治超,优化联合执法工作模式,严格按照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依法处罚;建立完善治超业务协同办理机制,加快推进联网管理;严格落实“一超四究”制度,依法严厉追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从业人员)、车属企业及货运源头企业法律责任。

 5.强化治超执法监督全覆盖。严格落实货运车辆超限超 载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建立健全区级治超工作数据监测评价机制,监督区级治超工作;建立治超工作责任倒查与追究制度,严肃查处治超全链条、各环节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6.强化治理超限超载科技手段。严格落实货运源头企业信息化管理,加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信息化建设,统一治超信息平台联网标准,规范运行机制,对接同级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云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加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提升违法超限非现场立案率、结案率。

 7.加强货运源头企业管理。常态化检查辖区重点源头企业货运计量称重、监控设备配备联网以及货运车辆装载等情况,确保重点源头

 企业与治超信息平台联网率达 100%。发现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一律责令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执行整改的,以及关闭破坏生产安全设备、设施或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追究机构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刑事责任。

 (三) 深化隐患车辆整治 8.强化生产销售源头治理。严禁生产和销售非法非标电动车、货车、拖拉机等车辆,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处罚;严禁非法非标电动车、货车、拖拉机等车辆从事道路运输业务;严禁“底盘车辆”进入销售市场,凡车辆生产企业为非完整车辆核发整车出厂合格证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9.严厉打击非法改装“黑窝点”。常态化检查辖区从事挂车、车厢制作与维修等业务的企业经营场所,定期抽查维修记录、零配件采购记录,严厉打击擅自改装机动车、承修报废车、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改(拼) 装机动车、未按规定备案以及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的企业或个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加强对车辆安检、注册登记和报废回收机构监管。严格落实路面非法改装车辆倒查机制,强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废解体监管,严格按规定办理机动车检验、注册登记和 报废拆解,严厉打击不按规定对在用货车空车质量进行检验, 以及车辆替检、未实车检验、以篡改检测数据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机动

 车报废回收行业,严格落实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严厉打击违规出售报废机动车"五大 总成"及其他零部件的企业或个人。

 11.淘汰在用不合格车辆。加速淘汰 57 座以上大客车、变型拖拉机,落实变型拖拉机报废补贴政策及拖拉机实体报废要求,规范开展拖拉机报废与灭失登记工作;严禁使用未取得 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四)深化重点违法整治 12.深入推进“一盔一带” 行动。加强“一盔一带”执法 检查和宣传引导,全面提升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戴帽率及汽车安全带使用率,严厉整治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

 13.深化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工程运输车"三车"整治。严厉整治公交车、出租车、工程运输车“三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违反禁限行规定等"野蛮驾驶"行为。14.强化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整治。将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列为街道、管理处安全管理人员日常巡查、劝导工作的重点,严厉整治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载人、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违法行为。

 15.严管“两客一危一校一货一面”重点车辆。加强智能 监控平台系统应用,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动态监管制度,全面提 高车辆在线率、报警处置率、违法推送率及相关责任主体惩罚 率,严厉打击重

 点车辆“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以及货车以跨道、压线、故意遮挡号牌等方式逃避不停车超限检测等违法行为。

 (五) 深化不合格驾驶人整治 17.清查不合格驾驶人。实施“两客一危一校”等重点车辆驾驶人源头隐患清零,清查涉及行政拘留、刑事处罚、驾驶 证一次性计 12分、驾驶证吊销等违法记录未处理人员;对驾驶人吸毒或患有精神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一律依法注销并收回其机动车驾驶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一律依法注销其从业资格证。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各牵头单位要根据整治内容制定专项方案。调整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由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XXX 任组长,区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XXX 任副组长,区办公室(督查室)、区党工委宣传部、区党工委政法委、发改局、文旅招商局、财政局、农委、住建(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教体科技局、应急管理局、交警大队负责同志为成员。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平台作用,充实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道安办)人员力量,强化统筹调度、指导跟进,有效确保道安办实体化运转。进一步整合整治办与道安办人员力量,将道安办纳入整治办合署办公,常态化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追责问责制度,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主体“三大责任”,对执行上级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决

 策部署不到位的,或推进整治工作 不力、监管部门执法检查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同时,要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作为推动落实道路运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具体抓手, 形成“两个行动”相互促进、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两站两员”及农村派出所管交通作用,推广街道办事处、管理处交通管理委托执法,全面提升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治理水平。

 (三) 强化经费保障。各单位要加大财政投入,多途径强化资金保障,将顽瘴痼疾整治、宣传,道安办、“两站两员”建设,农村派出所管交通以及国省道信息化建设等必要的工作经费和装备纳入年度预算,并实行专款专用,坚决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扎实成效。

 (四) 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力度,区直成员单位要加强对集中整治行动的调度和指导,强化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严防风险隐患反弹。对整治工作不扎实、不深入的,实施挂牌督办或警示约谈;对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五) 强化考核奖惩。进一步强化结果导向,对各部门贯彻落实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跟踪问效,将整治工作纳入区直单位绩效评估。对年内发生 1 起较大交通事故的地区,实施挂牌督办,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级; 对年内发生 2 起及以上较大交通事故的地区,实施“黄牌警告”,年度考核不得评为良好及以上等级;对年内发生重大以上交

 通事故的地区,实施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一票否决”。对集中整治工作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进行表扬奖励。

 (六)强化宣传教育。各部门要切实抓好顽瘴痼疾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区党工委宣传部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各职能部门紧密配合,紧紧围绕集中整治行动各阶段工作重点,充分利用“台、报、网、端”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组织开展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强化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群众广泛参与,促使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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