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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示范区水利建设标准协同路径研究及实践

发布时间:2023-11-18 16:50:08 来源:网友投稿

疏正宏 季永兴 吴兆丹 毛倩倩

摘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河湖水系众多,跨越3个地方行政区域的水利工程存在建设主体、建设机制、功能定位、建设标准等差异。为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建设示范区水利工程,在梳理分析了示范区内水利工程典型类型和既有水利建设标准体系及标准差异基础上,研究并提出了長三角示范区水利建设标准体系框架和协同路径,并以元荡生态岸线修复和功能提升工程为示范开展了实践。结果表明:① 示范区内水利工程主要为典型平原河网地区的水利工程,包括泵闸工程、水源工程、河道湖泊及湿地等类型;
② 除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水利技术标准外,各地针对本地水利工程特点出台了诸多地方标准或指导性文件,导致水利建设标准差异性较大;
③ 针对多地既有标准、单一地区先进标准、缺失或创新性标准提出的水利建设标准协同主要路径和辅助路径,以及水利技术标准体系框架,可为示范区水利标准协同和工程建设提供基础依据和保障;
④ 以元荡生态岸线修复项目示范实践形成的跨界水体生态修复和功能提升项目一体化实施标准,体现了跨区域协同要求,彰显了示范区一体化生态建设的机制优势。

关 键 词:水利工程;

建设标准;

协同路径;

长三角生态绿色发展一体化示范区

中图法分类号:
TV22;
TV52 文献标志码:
A DOI:10.16232/j.cnki.1001-4179.2023.06.019

0 引 言

2018年11月,中国在横跨上海、江苏、浙江3个省市的交界成立了面积约2 400 km2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见图1),旨在探索一条跨行政区域共建共享、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得益彰的新路径。要实现跨区域的协同发展,需要探索从区域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为此,各行业开始研究协作机制、制度和标准方面的一体化路径[1]。在水资源和水环境管理方面,季永兴等针对示范区水生态环境治理提出系统治理的思维和流域治理的思路,以及雨污水源头治理与管控、清洁小流域与河湖生态修复、清洁水源与管网互联互通、防汛安全与水动力提升、智慧水务一体化管理协同五大治理措施[2];
陈华鑫等提出了信息共享、标准衔接、协调联动等3项水资源保护协作机制[3];
疏正宏等以跨界河湖治理为对象开展了治理长效机制探索及实践[4];
刘克强、毕佳蕾等研究了示范区洪涝治理存在问题后提出了适宜的防洪标准和总体防洪除涝对策[5-6];
何艳梅等针对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与实体性制度提出了协同立法的形式选择和核心内容[7]。随着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水利行业各重大项目全力推进。由于跨界河湖上下游、左右岸在水利工程的建设主体、立项主体不同,执行的坐标系统、高程系统、执行标准方面也存在差异,实施和管理过程中矛盾突出,迫切地需要形成一体化的水利建设标准。关于跨界河湖的治理,国际上的主要观点认为是非政府组织在解决全球环境问题和促进体制形成及推动体制有效性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如为了保护莱茵河,欧洲建立了莱茵河国际莱茵河保护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the Rhine,ICPR)统一协调组织,并制定统一的标准或行动计划,如《防洪行动计划(Action Plan on Flood Defence,APFD)》《莱茵河行动计划(Rhine Act Plan,RAP)》,但这是一个非政府组织[8-10]。中国虽然与周边各国在跨界河湖的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合作密切[11-13],但尚未在任何一条国际河流建立流域管理机构,形成统一的治理标准 [13]。国内跨行政区的河湖治理虽然没有跨国河湖治理那么复杂,但也存在地方利益博弈,需要政府多部门联合协作和流域管理机构统筹协调[14-16]。所以,由长三角示范区执行委员会指导,上海市水务管理部门组织,笔者等拟针对长三角示范区水利工程建设的需求和特色,通过对示范区内水利工程建设标准调研和分析,形成长三角示范区水利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并提出水利工程建设标准一体化路径,为长三角示范区水利标准协调统一和项目规划、建设和管理一体化提供服务。

1 河湖水系及水利工程概况

长三角示范区位于太湖流域下游地势最低区域。区域内河网纵横交错、湖荡密布、水流贯通,属典型的平原河网地区(见图2)。示范区内现有河道约6 786条,总长约6 548 km,河网密度约2.71 km/km2;
大小湖泊约500个,面积约319 km2。经统计,被纳入重点联保共治的跨界水体约47条(个)。其中,县级以上跨界河道23条,除太浦河等5条流域骨干河道外,还包括急水港、俞汇塘、朱昆河等;
县级以上跨界湖泊8个,包括淀山湖、元荡、汾湖、长白荡、涨水盂、蒋家漾、后白荡、汪洋荡等。

区域内河湖水系承担了行洪、除涝、供水、航运等多种功能。太浦河、吴淞江、京杭运河、拦路港-泖河-斜塘、红旗塘-圆泄泾等5条兼具流域行洪、排涝、供水、航运等综合功能骨干河道。东太湖、淀山湖、元荡、汾湖等湖泊具有较大水资源量,是示范区重要水源或备用水源。近年来,示范区内江苏吴江、上海青浦、浙江嘉善等“两区一县”对水利工程建设越来越重视,进行了防洪除涝、河湖水系治理、引调水、水源地建设等水利工程建设,这些水利工程具有典型平原河网地区水利工程特征,主要包括有:水闸、泵站、套闸等口门建筑物,水源工程,河道、湖泊及湿地等。由于不同区域建设主体不同、水利工程功能定位不同,导致建设机制、建设标准不同。

2 既有水利标准分析

2.1 既有水利标准体系

历经几十年发展,中国水利工程建设现已形成较为完善的标准体系,为依法行政、提高工程建设和产品与服务质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现行全国水利行业的《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是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根据2008版、2014版使用情况,于2021年2月修订完成的,采用了专业门类、功能序列构成的框架结构。专业门类包括水文、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农村水利、水灾害防御、水利信息化、其他等9个,功能序列包括通用、规划、勘测、设计、施工与安装、监理与验收、监测预测、运行维护、材料与试验、仪器与设备、质量与安全、计量、监督与评价、节约用水等14个[17]。长三角示范区中的地方水利技术标准只有上海市建立了《上海市水务技术标准体系》,采用由专业门类、功能序列、层次构成的三维框架结构。专业门类包含通用、给排水、水利、水安全、水文水资源、生态与水环境等6个一级专业门类和16 个二级专业门类,功能序列包括基础标准、规划与咨询、建设、管理与服务、信息化、仪器与检测等六大类18个子项,层次方面包括国际标准及国外先进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等[18]。

2.2 示范区水利标准现状

示范区内水利工程主要为典型平原河网地区的水(套)闸、泵站、水源地、河道、湖泊、湿地等,所以水利建设标准一体化协同中主要集中关注此类工程建设标准现状。经梳理,与之相关的现行国标、行标有30项,但各地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往往是针对自身情况编制的。一是各地标准化政策、编制管理机制及标准实施监督等情况不同;
二是各地在地域地质、经济、文化、行业发展等方面有差异,导致各地在标准编制过程中的侧重点、指标要求等方面有所不同。江苏省由于地域跨度较大,涉及长江干流水系及太湖流域、淮河水系及沂沭泗水系等,建设条件复杂,所以主要采用现行的国标、行标。浙江主要针对北部平原河网和南部丘陵山区性河流的特点,在生态建设、水库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效探索,形成了DB33/T 614-2016《河道建设规范》、DB3301/T 0257-2018《城市生态河道设计规范》等一系列技术标准。上海地处平原河网地区,近年主要从生态河湖建设、内河航道两个方面对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了有效补充,出台了与之相关的地方标准、规划设计导则、管理条例主要有9项,覆盖河道蓝线划定、河道规划设计、防汛墙设计、防洪除涝规划、内河航道设计、河道管理等方面。

2.3 示范区水利标准差异性

根据长三角示范区内水利工程类型、涉及建设阶段、工程建设和常用标准,梳理出相关的国标、行标、地标、规划及技术规定,考虑选用标准时的便捷性和针对性,从基础标准、泵闸工程、水库水源工程、河道湖泊工程及湿地工程等几个方面梳理各地主要标准,具体条文差异较多,在此省略。

基础标准主要涉及防洪除涝标准、控制系统及质量检验与评定等3个方面。在防洪标准方面,除根据GB50201-2014《防洪标准》以政治、经济地位的重要性、常住人口或当量经济规模指标划分防护等级和防洪标准外,还有流域和区域的防洪除涝规划等也给出了各区域或城市防洪、除涝标准,如《太湖流域防洪规划》规定了青浦、吴江、嘉善的区域防洪标准为50 a一遇,而按城市防洪标准,青浦的城市防洪标准为100 a一遇。在除涝标准方面,各地区防洪除涝规划中提出了具体标准。上海除涝标准为20 a一遇最大24 h面雨量,24 h排除,不受涝;
苏州除涝标准为城区规划范围内河道排涝能力达到20 a一遇。在控制系统方面,三地采用的高程和平面坐标系统均不一样。青浦高程系统采用“上海吴淞”高程,坐标系统采用“上海2000城建”坐标系;
吴江高程系统采用“镇江吴淞”高程,坐标系统采用“苏州城建”坐标系;
嘉善高程系统采用“85高程”,坐标系统采用“大地2000”坐标系。在质量檢验与评定阶段方面,除都执行SL 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外,上海市与浙江省分别颁布了上海市DGTJ 08-90-2014《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修订)》和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办法》(浙水建(2000)35号)。

在水闸、泵站工程方面三地未有地方标准,均执行SL 265-2016《水闸设计规范》和GB 50265-2010《泵站设计规范》,但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差异。如确定水闸总孔宽时,按《水闸设计规范》,主要考虑单宽流量和河道宽度因素,以流量作为主要控制条件,水闸规模与河道宽度按0.60~0.85相匹配;
上海则根据河网模型及圩内外控制水位等因素确定水闸总宽,由于河网密布,水面率高,因此水闸规模往往较小,存在“卡脖子”等问题。在水闸消能防冲计算时,按《水闸设计规范》,采用底流消能理论计算消能防冲设施规模,而上海则根据感潮河网特点,采用闸坝水力学理论确定消能防冲设施规模[19]。在水源工程方面,除涉及水源保护区划分、水质标准等内容的国标外,上海市、浙江省颁布了《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和《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江苏省出台了《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在河道湖泊工程方面,主要涉及堤防建设、河湖治理、航道工程等3个方面,相关国标、行标均比较多,但上海和浙江还出台了相关地方标准。上海市有《上海河道规划设计导则》、DG/TJ 08-2305-2019《防汛墙工程设计标准》、《上海市河道蓝线方案编制技术规定(沪水务[2014]678号)》,浙江省有DB33/T 614-2016《河道建设规范》、DB3301T 0257-2018《城市生态河道设计规范》、DB33/1038-2007《河道生态建设技术规范》。在湿地工程方面,主要执行LY/T 1755-2008《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规范》和CJJT-2017《湿地公园设计规范》,江苏省出台了《人工湿地设计规范》。

2.4 社会对标准协同需求

上述分析显示,受区域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当前长三角各地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能力、标准化人员水平、标准化支持政策、标准实施监督情况等存在一定差异,导致各地工程建设行业发展不平衡。随着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加速推进,工程建设标准一体化成为了社会各层面的迫切需求。政府层面,一方面为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需要一体化协同标准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
另一方面,加强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需要一体化协同标准解决实施和管理过程中的突出矛盾[15-16],克服市场的盲目性给协同发展带来的资源浪费。市场层面,一方面地方标准差异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跨区域经营难度,不利于企业利用自身的产业技术条件发展和形成自己的产业技术优势,扩大市场,提升竞争力;
另一方面,一体化协同标准有利于推进企业形成自主产权技术标准,实现自主工程建设标准输出,提升长三角水利企业在区域和国际的竞争力。

3 示范区水利标准协同路径

3.1 水利标准协同总体思路

长三角示范区水利建设标准协同的目的是促进长三角示范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关键和重要工程方面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同时吸引更多优秀企业参与长三角区域建设,促进先进技术和产品在示范区水利工程建设中推广应用。基于此目标,长三角示范区水利标准协同的工作思路是:分析长三角示范区各地既有标准的差异性,研究制定水利建设标准协同路径,形成水利建设标准目录体系,逐步完善和制定一体化水利建设标准(见图3);
一体化标准协同路径总体思路是:依据长三角示范区水利工程类型、功能需求和标准层级建立长三角示范区水利建设标准体系框架,遵循“核心指标统一、先进标准互认、创新标准联合编制”原则,对既有现行标准按高质量发展要求修订,对单一地区先进标准推进标准互认,对缺失或创新标准联合制定、共同审查。

3.2 示范区水利标准体系建立

长三角示范区水利建设标准体系提出需从规划咨询、工程建设与管理、行政监管等政府职能出发,针对长三角示范区水利工程专业特色、管理特点及功能要求,充分体现长三角地方特色和地域特点,并涵盖泵闸工程、水源工程、河道湖泊工程、湿地工程4个专业门类和基础标准、规划与咨询、勘测设计、施工与安装、质量检验与评定五大功能,不仅要收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还收录地方标准和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等。据此,提出了长三角示范区水利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框架结构(见图4),并建立了《长三角示范区现行水利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略)。水工专业门类体现了示范区水利工程特色专业门类,包含泵闸工程、水源工程、河道湖泊工程、湿地工程4个一级专业门类。功能序列与示范区水务政府职能和施政领域密切相关,包括基础标准、规划与咨询、勘测设计、施工与安装、质量检验与评定五大类。层次反映了各项标准之间的内在联系,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等4个层次。由于示范区内的水利工程大多属于水利、生态、景观、市政、交通多专业融合的综合性工程,并与农业、林业和环保等诸多领域存在一定程度交叉,提出的示范区水利建设标准体系中不包括涉及其他行业的已有标准,使用者应根据专业选择适当的标准。

3.3 水利标准协同主要路径

长三角示范区水利标准协同主要路径包括现行标准一体化协同路径、单一地区先进标准一体化协同路径和创新性标准制定一體化协同路径,同时还需区分重大水利工程和一般水利工程。

对于现行标准一体化协同,考虑不影响其他非跨界工程使用,在既有标准基础上对其修订,形成3类一体化路径,即示范区水利工程建设一体化标准、建设备忘录和专项建设标准。考虑一体化标准的核心是反映行业状况,又要体现高质量发展,所以对重大工程的核心标准应按最高指标统一协同各地标准,对非核心指标可根据建设目标和地区需求尽量统一到较高水平;
对一般性水利工程可组织相关专家共同协商,依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和工程建设标准管理相关要求作适当调整,求同存异,最终推荐水利建设标准中的核心指标。这样既容易操作,又能达到协同推进工程建设目标,提升标准质量水平。

对于单一地区先进标准一体化协同,遵循“既有地提出,各方互认”原则,建立开展长三角水利建设标准协同工作机制,促进地方标准互认,鼓励推动将一地既有地方标准互认后上升为长三角区域标准。对于创新性标准制定,由牵头部门组织各方专家进行联合审查,协同标准审查通过并定稿后,由牵头部门代表两省一市向水利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号,进行标准发布和归口管理,并函告其他相关部门,其他部门进行书面确认。这在生态环境标准协同方面已经实现。2021年4月,由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组织,两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合力推进编制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技术规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固定污染源废气现场监测技术规范》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技术规范》3项标准统一发布。这是三地市场监管部门探索跨省域统一立项、统一编制、统一审查、统一发布的“四统一”工作机制下出台的首批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20]。

3.4 水利标准协同辅助路径

为更好推进示范区水利建设标准一体化,还需要相关保障措施,包括一体化协同机制和政策保障。在标准协同机制方面,需要有水利建设标准协同组织,包括领导层、执行层和专家库,负责区域内水利建设标准的总体策划、战略研究、统筹协调、研究立项、督促检查、统一发布;
也需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机制、利益补偿机制等沟通协商机制,以及水利建设标准一体化后评价制度,对水利建设标准一体化进行科学性和合理性度量,比较和检验标准实施效果,纠正工作偏差,完善薄弱环节,从而推动长三角示范区水利标准协同共进发展。在政策保障方面,重点是统筹定位、统筹规划,并协调项目所在地的土地土地政策和财政政策,实现跨界项目统一投资标准、统一拨款支持方式等。

4 水利建设标准协同工程实践

为探索一体化协同建设在生态绿色发展、生态岸线修复、建设标准统一、跨界项目审批、建设资金筹措等方面的制度创新,有关部门提出先期启动位于示范区核心位置,且又是苏沪共属的跨界湖泊的元荡生态岸线修复和功能提升工程(见图2红框),以起到引领示范区跨界湖泊治理的作用。

4.1 差异问题及协同做法

元荡原本是淀山湖的一个湖湾,后因芦滩封淤而成为淀山湖的一个子湖,总面积12.90 km2,环湖岸线总长23 km,分属江苏与上海,其中江苏吴江境内面积为9.93 km2,岸线长约16.8 km,上海青浦境内面积为2.97 km2,岸线长约6.2 km。元荡堤防达标和岸线生态修复工程是示范区首个跨界湖泊滨水岸线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堤防达标(堤防护岸和口门建设)、岸线贯通(贯通道路和桥梁)、岸线生态修复(近岸水生态修复、滨水空间整治与提升)等。

为做好项目整体设计、分区域实施,承担两区段设计的设计单位开展了合作。合作中发现两地在建设主体、资金渠道、实施标准、控制系统等诸多方面存在差异。首先,两区段的建设主体不同。江苏吴江段由城建部门负责立项、实施,而上海青浦段则由水利部门负责立项、实施,因此立项审批途径不同、各方关注点不同、采用标准规范不同、政策力度不同。其次,两区段的立项途径和采用的资金渠道不同。上海青浦段沿河15 m宽范围内采用市级水利财政专项资金,15 m以外则由青浦区政府地方财政资金实施;
江苏吴江段则由元荡周边水系连通工程项目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配套。第三,两区段的实施标准较难统一。防洪标准方面,江苏吴江按照区域50 a一遇防洪标准,上海青浦按照城市防洪100 a一遇防洪标准;
设计风格方面,江苏吴江段位于校园等公共活动较多的区域,采用了城市公园风格;
上海青浦位于农田、鱼塘等无人活动段,采用了郊野风格。第四,两区段采用的控制系统不同。上海青浦采用“上海吴淞”高程和“上海2000城建”坐标系,江苏吴江采用“镇江吴淞”高程和“苏州城建”坐标系,因此两段设计图纸需要高程和坐标系统转换才能形成一张蓝图。

为此,在示范区执委会牵头下,笔者所在单位负责总体方案汇总编制,沪苏两家设计单位共同参与完成,对主要差异项目讨论后协同一致,并保留了一部分差异特征(见表1)。首先,统一设计图纸的控制系统,包括高程系统和坐标系统。其次,统一提出元荡环湖滨水空间总体布局和分区功能定位,即“一环、六湾、多点”总体空间布局(见图5),设计风格既总体统一协调,又根据功能定位而有区别。第三,统一滨水空间塑造宽度。《太湖流域淀山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及《上海市河道蓝线规划》明确元荡的河岸线以外30 m为湖泊陆域控制范围[21]。相关研究表明,滨湖岸线的生态性可以修复与改善湖体水环境[22-24],一定范围的滨水生态带对拦截入湖污染有较大作用[25-26],100 m河岸缓冲区是影响高度城市化流域水质的最有效缓冲区[25]。综合各方面因素,并考虑征地投资和实施可行性性,建议河岸线以外80 m至第一条市政路为生态岸线贯通整治范围,河岸线至湖体内50 m作为湖滨生态湿地构建范围,该建议最终被各方认可采纳。第四,统一设计标准,包括水安全、水生态、水空间、水健康、基础体系等6方面标准。以防洪标准为例,提出两级防洪概念,仍维持环湖第一条市政(交通)路作为防洪岸线,生态贯通岸线只需满足保护其至第一条市政(交通)路的设施和人口安全,设计岸线贯通的水位标准可以降低至10~20 a一遇,护岸顶高程约为4.2 m[2]。即达到历史最高水位3.98 m時,即使有波浪越过护岸,也不会造成大面积洪水淹没风险。

4.2 实施效果及社会价值

元荡堤防达标和生态岸线修复工程为长三角示范区核心位置的跨界河湖治理示范项目,沪苏双方共同合作,统一治理标准、统一设计风格,形成了“一个标准、一张总图”总体方案,体现了跨区域、跨流域协商共治要求,彰显了一体化建设机制优势。设计提出的分区分级防洪、生态护岸改造、湖底地形重塑、滨水生态修复、多功能植入的滨水空间生态更新改造设计理念和策略,满足了防洪、用地、经济、生态、景观、文化、休闲等多种功能复合的治理目标,引领了水利、生态、景观、市政多专业融合的技术发展。设计提出的先期退鱼还湖还湿、环湖岸线贯通、恢复湖滨公共属性,再次丰富岸线形态、植入历史文化、提升综合功能,最终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建设世界著名文化生态湖区的分步分期实施路径,为示范区乃至全国河湖滨水空间更新改造实施提供借鉴。项目形成了水上游览、湖景观赏、森林氧吧、艺术农田、亲子垂钓等活动的省市门户湿地公园(见图6),成为市民休闲活动场所与网红打卡点,为河湖滨水空间生态更新改造提供了范本。

基于此项目实施过程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措施,为进一步做好示范区核心湖泊的滨水空间更新改造和生态岸线修复,在长三角示范区执行委员会的牵头组织下,按照绿色低碳、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的原则,提炼形成了针对跨界水体生态修复和功能提升项目可复制可推广的一体化实施标准。2021年10月14日,由长三角示范区执委会和上海青浦区政府、江苏吴江区政府、浙江嘉善县政府以联合发文的形式,共同发布了《跨界水体生态修复和功能提升项目一体化实施标准》(“示范区执委会发[2021]44号”),对绿色低碳、防洪安全及水质安全、水环境健康、生物多样性及水生态系统、滨水空间更新与提升等涉及的指标进行了统一规定。

5 结 语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也是一体化制度创新的试验田。示范区内各行业均在探索从区域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不打破行政边界,实现共商、共建、共治、共享、共赢。在先行实施的以生态基底打造为目的的水利工程大力推进过程中,提出水利建设标准一体化协同非常具有示范和实践意义。笔者在梳理分析了示范区内水利工程典型类型和既有水利建设标准体系及标准差异基础上,提出了长三角示范区水利建设标准体系框架,并针对多地现行标准、单一地区先进标准、缺失或创新性标准提出了示范区水利建设标准协同主要路径,从协同机制、政策保障提出了确保水利建设标准一体化实施的辅助保障措施,可以为示范区水利标准协同和工程建设提供基础依据和保障。

元荡生态岸线修复工程示范实践,发现了示范区内以生态基底构建为目的的综合水利工程协同建设存在的建设主体、投资渠道、审批路径、实施标准、控制系统等差异性,基于共同合作、统一标准、统一风格,形成了“一个标准、一张总图”总体方案,引领了水利、生态、景观、市政多专业融合的技术发展,形成的跨界水体生态修复和功能提升项目一体化实施标准,是一体化制度创新在项目建设实践上的完善,对示范区乃至全国跨界河湖治理具有重要指导作用,体现了跨区域协同要求,彰显了示范区一体化生态建设的机制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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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辑:黄文晋)

Study and practice of cooperation path of hydraulic projects construction standards in the Demonstration Area of Green and Integrated Ecological Development of the Yangtze River Delta

SHU Zhenghong1,2,JI Yongxing1,2,WU Zhaodan3,MAO Qianqian2

(1.Arcplus Group PLC,Shanghai 200041,China;

2.Shanghai Water Engineering Design and Research Institute Co.Ltd.,Shanghai 200041,China;

3.Business School,Hohai University,Nanjing 210098,China)

Abstract:
There are many rivers and lakes in the Demonstration Area of Green and Integrated Ecological Development of the Yangtze River Delta.The construction subject,construction mechanism,functional orientation and construction standards of hydraulic projects are different across the three local administrative regions of Shanghai,Jiangsu and Zhejiang.In order to construct hydraulic projects with high standards,high levels and high quality,based on analyzing the typical types of the existing hydraulic projects,a construction standard system and the differences of standard in the demonstration area,the framework and cooperation path of construction standard system were studied and proposed.The demonstration practice was carried out at the ecological shoreline restoration and function improvement project around the Yuandang Lake.Results showed that:① Projects in the demonstration area were the typical hydraulic projects in plain river network area,mainly including sluices,pump stations,water sources projects,rivers,lakes and wetlands.② In addition to implementing the national and industrial hydraulic technical standards,various localities issued local standards or guiding documents 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local hydraulic projects,resulting in great differences.③ The main path and auxiliary cooperation path of hydraulic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tandard were proposed aiming at existing standards in multiple regions,advanced standards in a single region,missing or innovative standards,as well as the framework of hydraulic technical standard system can provide basis and guarantee for hydraulic technical standard coordination and hydraulic project construction in the demonstration area.④ The integrated implementation standard of transboundary water ecological restoration and function improvement projects formed by the demonstration practice of the Yuandang Lake project reflected the requirements of cross regional coordination and highlights the mechanism advantages of integrated ecological construction in the demonstration area.

Key words:
hydraulic project;
construction standards;
cooperation path;
Demonstration Area of Green and Integrated Ecological Development of the Yangtze River Delta

收稿日期:2022-08-30

基金项目:上海市水务局科研计划课题(沪水科2021-12);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20YJC630161)

作者简介:疏正宏,男,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水利工程设计与研究。E-mail:zhenghong_shu@arcplus.com.cn

通信作者:季永興,男,正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水利工程设计与研究。E-mail:jiyx@sh163.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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