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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篇

发布时间:2022-08-21 09:35:05 来源:网友投稿

大型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篇大型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部门关于加强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结合我局实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型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篇,供大家参考。

大型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篇

篇一:大型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据国家、省、市、区有关部门关于加强 2022 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公共文体场馆,文保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歌舞娱乐、游艺娱乐、营业性演出等文化活动场所,A 级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等经营单位及高危体育项目经营单位,公共文体场所举办大型演出活动、大型群众文化活动,以及经文广旅体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文旅体活动中安全生产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二、应急组织及职责

  ( 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陈惠忠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运强

 党组成员

  严志鹏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伟雁

 党组成员、副局长

  温松钦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伟宏

 党组成员、副局长

  魏

 玮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叶稳峰

 办公室主任

  林家平

 财务股股长

 曾榆钧

 安全办负责人

  邱晓敏

 文化艺术与公共服务股股长

  杨

 欣

 文化遗产保护与资源开发股负责人

  黄文辉

 市场管理与产业发展股负责人

  郑梦龙

 群体训练股股长

  罗玉仁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队长

  刘荣子

 工会负责人

  黄

 燕

 区图书馆馆长

  潘海兵

 区文化馆馆长

  马春芳

 区博物馆馆长

  张锦达

 区大剧院经理

  欧咏艳

 区影剧院经理

  刘智辉

 区业余体校校长

  谢健豪

 区体质监测中心负责人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是在上述地区和活动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包括:火灾、爆炸等事故及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事故,引起影响社会安定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能够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协助有关部门最大限度地控制、减轻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的决策领导机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 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组织、指挥、协调本行业各有关部门参与应急响应行动, 下达应急处置任务。按照国家、省、区有关突发事故信息发布工作指导方针, 确定或与有关方面共同研究信息发布的内容、时间、方式等。加强与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政府及区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报告、通报有关情况和信息。研究解决突发事故中的问题。

  ( 三)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由局安全办承担。主要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应急措施的具体执行、信息沟通、信息报送与组织协调工作及处置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指挥部办公室电话:3823173)

  ( 四)局各相关股室队、局下属各单位、各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的工作职责

  1、局办公室负责处置局机关办公场所安全生产事故,并负责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和处置中的后勤服务工作。(局办公室电话:3823176,传真:3823177)

  2、市场管理与产业发展股负责研究处置本单位举办的促进文旅体消费活动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处置营业性演出活动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和发生在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游艺场所、星级酒店、民宿、旅行社、高危体育项目等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事故及指导处置发生在广播电视

 播出机构中的安全生产或安全播出事故。综合协调旅游安全工作。(市场管理与产业发展股电话:3823171)

  3、文化艺术与公共服务股负责研究处置局下属各公共文化场馆和文化活动、本局组织或参与的文艺演出及社会群众文化活动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文化艺术与公共服务股电话:3823659)

  4、文化遗产与资源开发股负责处置区博物馆、纪念馆及各级文物 保护单位等场所和大型展览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故及文物保护单位、考古发掘现场、馆藏文物、A 级旅游景区等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文化遗产与资源开发股电话:3823172)

  5、群体训练股负责处置区体育会展中心、半岛公园游泳池及篮球场、足球场、网球场等公共体育设施及相关社会文化活动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负责处置组织承办的竞技体育培训、竞赛活动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群体训练股电话:3268992)

  6、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负责协助处置本行业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电话:3823665)

  7、局下属各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做好本单位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并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好突发事故。

 8、各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协同当地镇(街道)安全办、公安、消防等部门,负责抓好辖区文广旅体经营单位、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经营性演出活动、文艺演出、文物保护单位等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并制定相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好突发事故和报送有关情况。

  三、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

  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93 号)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Ⅱ级),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Ⅲ级),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 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涉险事故,是指涉险 10 人以上的事故,或者造成 3 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或者紧急疏散人员 500 人以上的事故,或者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的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

 (四)一般事故(Ⅳ级),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注:上述内容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 不包括本数。)

  四、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

  (一)信息报送

  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和处置制度〉的通知》 (惠府办〔2018〕18 号)的有关要求及时报告相关事故信息。事故信息应在规定时间内采取书面传真、电话快报、手机信息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速报,在事故续报时则必须以书面形式报送。电话快报等方式上报事故信息后,应当在 30 分钟内补报书面报告,并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送规定时限和要求,简化事故信息报送审批程序。报告事故信息,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已经采取的措施;

  (5)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2、采取速报形式,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

  3、信息报送要求:

  (1)我区经营单位在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其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报告惠州市惠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值班人员)。同时,报告事故发生地镇级(街道)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2)惠州市惠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在获知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后,须在 2 小时内上报惠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值班人员),同时,报告区政府及区应急局。

  (3)当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时,惠州市惠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应当在事故发生后 1 小时内上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值班人员),同时,报告区政府及区应急局。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宣布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前,各行业经营单位及本部门应当及时续报。较大涉险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 1 次;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 2 次。

 (二)响应启动

  发生应由区级响应事故时,由区人民政府成立指挥部,明确指挥部组成人员,区人民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启动惠阳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按预案要求启动应急响应。

  我局在接到指挥部的调度指令后,应立即启动本部门应急响应程序,做好相应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区级力量和其它县(区)力量增援,及时向指挥部汇报情况,落实区指挥部的决策指示。

  出现一般事故时,由区人民政府启动四级响应。

  (三)响应程序

  我局牵头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分析判断事故是否达到四级应急响应条件。达到四级应急响应条件的,立即向区人民政府申请启动四级应急响应,将事故情况上报区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并通报相关部门。

  区人民政府批准启动四级应急响应时,应协助区人民政府成立区指挥部。区指挥部各成员应立即到位,按应急职责展开应急救援工作:

  (1)根据现场救援工作需要和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的布局,协调调动相关的队伍、装备、物资,保障事故救援需要。

 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救援工作,协助完善救援方案和防止事故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责成相关部门实施。

  (2)跟踪事故发展态势,及时调整应急处置方案。

  (3)其它应急救援工作。

  (4)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如环境污染), 适时通知相关部门。

  (5)当事故灾难超出区应急救援能力或应急救援资源不能满足事故现场需要时,区指挥部应及时向市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报告,请求给予支援。

  (6)必要时,商请驻惠部队参与应急救援。

  (7)指导协调相关善后工作,启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8)符合应急救援结束条件时,终止应急救援响应程序。

  (四)响应结束

  当事故救援完毕,遇险人员全部得救,环境符合相关标准, 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后,现场指挥根据事故现场处置情况、专家组评估建议,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区人民政府指挥部总指挥,由总指挥根据专家、顾问组的建议宣布应急结束。

  (五)信息发布

  积极协助区人民政府指挥部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相关生产安全事故事态发展或应急处置 工作的虚假信息。

 (六)后期处置

  根据《惠州区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要求,积极配合区人民政府指挥部处置好善后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站位,强化联动。局各股室(队)及下属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站位,认清当前的紧急形势,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工作部署在抓好常态化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推动我区文旅体行业消费复苏。要加强与公安、交通、应急、消防、医疗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做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文广旅体市场平稳有序。

  (二)强化督导检查。局各股室(队)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及早发现隐患,及早整改,并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同时,要加强节日期间投诉处理,快速有力有效化解文广旅体行业矛盾纠纷。

  (三)强化值班值守。节假日期间,我局要全面落实 24 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外出报备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应急响应及时有效。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机制,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要按照“上下贯通,务实高效”的要求,协调处理好假日期间发生的突发情况,应对重大舆情事件。

篇二:大型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简本)

 1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体系,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和促进我省社会政治稳定及国民经济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2

 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我省应急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预防为主,防救结合。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准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必须快速反应,启动应急预案,采

 取果断措施,组织救援,控制事态扩大蔓延,把事件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事件实行分级处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驻地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由其负责事件的先期处置,其主管部门负责事件的应急指挥工作;事发地人民政府在上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参与先期处置和应急指挥工作。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资源整合,协同应对。按照条块结合、资源整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要明确不同类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牵头部门及其职责和权限,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要充分依靠和发挥军队、武警部队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充分发挥民兵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做到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采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地理信息技术、遥感技术以及数字通讯技术等高新技术手段,开发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指挥系统,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1.4

 应急预案体系

  全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全省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省人民政府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2)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

  (3)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

  (4)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地方应急预案。具体包括: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基层政权组织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5)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各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

  (6)山西省大型活动应急预案。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各类预案应当因地制宜,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补充、完善。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或可以预见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2 2

 突发公共事件类别、级别划分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2.1

  突发公共事件类别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和群众性活动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2.2

 突发公共事件级别

  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级别的划分标准分为 4 级,分别是: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个级别。

  以上四个等级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标准作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3 3

 组织体系

  3.1

 领导机构

  省人民政府是全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在省长领导下,通过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和部署全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3.2

 办事机构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是全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办事机构,常设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应急办),负责省人民政府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3.3

 专项工作机构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设立的省突发公共事件各相关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委员会是省人民政府处置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工作机构,对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协调。

  3.4

 市、县机构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3.5

 专家组

  省人民政府和各应急管理机构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可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 4

 运行机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要组织有关部门,整合各有关方面资源,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加强城市应急中心建设,建立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提高农村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大中城市要充分发挥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协助周边地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1

 预测与预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建立统一的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系统,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在平时就要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常规数据库,建立和完善数据监测,信息收集、分析、交流和预测制度,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明确专门机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常规数据监测与预测工作,对各类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因素进行研判,开展预测工作,进行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突发公共事件监测机构和有关单位预测出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专项工作机构报告。事发地人民政府或专项工作机构接报后,应立即组织力量到现场进行复核确认,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事态严重时,应当在2 小时内向上级人民政府直至省人民政府和专项工作机构报告。省人民政府对特别严重的预警,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在对突发公共事件预测的基础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发生、发展的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按照各自的职责,及时作出必要的预警。

  根据国务院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划分标准和预警要求,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进行预警。

 预警公告内容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以通过广播、电视、通信网络、报刊、宣传车、警报器和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4.2

 应急处置

  4.2.1

 信息报告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立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 3 小时,同时向有关地区和部门通报。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省应急办组织协调各专项工作机构及相关部门构建统一规范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网络平台,建立信息采集制度,确保各专项工作机构之间信息畅通,实现资源共享。

 4.2.2

 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在向上级政府报告的同时,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驻地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在其管辖范围内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应在首先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通报情况,并负责做好先期处置工作。情况严重,需要地方人民政府救助的,事发地人民政府要给予积极救助。

  4.2.3

 应急响应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类别、级别,省人民政府负责全省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处置工作,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级行政区域内的Ⅲ级(较大)、Ⅳ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处置工作和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先期处置、现场救援和善后工作。

  Ⅰ级(特别重大)事件,省长和分管副省长要立即赶赴现场亲自指挥、部署抢险工作。

  Ⅱ级(重大)事件,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和危害的,分管副省长要立即赶赴现场亲自部署抢险工作。

  Ⅲ级、Ⅳ级应急:

  Ⅲ级(较大)、Ⅳ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县(市、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机制相应启动。县(市、区)应急管理办公室、相应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作出相应的反应。

  驻地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按国务院及其部门规定,应急指挥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按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分别由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参与应急指挥工作。

 省属企事业单位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事发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参与应急指挥工作。

 4.2.4

 扩大应急

  突发公共事件有扩大趋势或影响其他地域、其他领域,需要采取进一步的应急处置措施进行处置和应对时,省人民政府应当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广泛动员,需要国家或其他省份提供援助的,上报国务院或国务院应急领导机构请求支援。

 4.2.5

 指挥与协调

  需要省人民政府处置的,由省人民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省人民政府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地区、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需要国务院处置的,省人民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省人民政府工作组在国务院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国务院工作组统一指挥和指导下开展工作。

  需要省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省应急办统一指挥,该类突发事件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驻地单位等予以协助。

  应急、恢复与减灾行动可同时进行。

  4.2.6

 应急联动

  省、市、县(市、区)建立应急机构与行政区域内中央有关单位、军队、武警等方面的应急联动机制。

  应急联动分工如下:

 (1)抢险救援组:由省军区、公安、武警、安监、矿山、地震专业抢险队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组织动员居民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2)工程抢险组:由省交通、电力、水利、建设、通讯、铁路等部门组成,负责重大工程、交通枢纽和生命线工程的抢险救灾。

  (3)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省卫生、医药、畜牧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心理救助和人畜间疫情控制工作。

  (4)交通保障组:由省公安、交通、民航、铁路等部门组成,负责公路、铁路、空中交通或水上交通保障工作,确保运输畅通。

  (5)治安警戒组:由省公安、武警负责,实施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

  (6)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由省民政、公安、建设、人防等部门组成,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

  (7)社会动员组: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动员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志愿人员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8)物资和经费保障组:由省发展改革委、经委、财政、民政、粮食、商务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应急物资资源储备,调集、征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应急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

 (9)应急通信组:由省信息办、通信管理、党政专用通信局、人防、广电等部门和电信运营企业组成,负责现...

篇三:大型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市 文化和旅游突发 事件

 应急预案 解读文旅发展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安全

 预案编制背景 2020年12月17日,市人民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并政办函〔2020〕27号),文件要求2021年8月底前完成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 我局成立《预案》编制修订小组,在广泛调研,反复讨论,多次与相关部门沟通的基础上,参照《山西省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太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编制形成了《太原市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送审稿)》应急预案是文旅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

  急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营

  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导

  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山西省旅游条例》《山西省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太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

 01Part征求意见及吸收采纳情况15 家无意见1 1 家 意见未采纳(对未采纳原因已解读)BA《预案》完成后,在内部征求意见基础上,向市直有关部门33家单位征求了意见,15家单位无意见,17家单位意见予采纳,1家未采纳(对未采纳原因已解读)33 家17 家 意见予采纳

 Part行业安全风险 节假日期间宗教活动场所和旅游景区安全风险 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 涉旅交通安全风险 游客滞留安全风险 文化活动场所风险 文化娱乐场所火灾风险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 服务质量与游客不文明行为等风险020604文旅如花,风险如刺

 0201应急资源调查基本情况应急管理机构 全市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共有安全管理工作人员 50 人,其中市文旅局单设安全监管科 10 十个县区中有4 4 个区县单设安全管理科室;其他县区均由相关科室人员兼任,负责对辖区内文化经营单位和旅游企业进行安全监管 各县(市、区)文旅局均无专业救援队伍。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 截止 2020 年底,县级文旅部门共 10 个单位,已全部制定应急预案 但其应急预案内容并不规范,机构改革之后,县级文旅部门并未对文旅专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甚至有些单位仍然沿用机构合并之前的应急预案 市级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尤为重要,能够更好的指导区县文旅部门编制文旅专项应急预案,同时与省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相衔接,为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应急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0201应急资源调查基本情况应急救援装备 全市文旅系统共有应急救援车辆3 3 台(尖草坪区2 2 台,晋源区1 1 台),及一些基础性应急物资,如:移动电话、测温仪、灭火器、对讲机、呼吸器、应急灯、警戒带、防毒面具、防火服、灭火毯等应急救援队伍 市文旅行业未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市县各级文旅企事业单位应急救援工作主要依托于企事业单位职工的自己互救及市县公安、消防、应急、卫生等部门的救援力量

  总体上,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及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每年举办全市文旅行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了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为处置文化和旅游突发安全事件积累的经验 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装备、应急技术支撑等应急资源还比较薄弱,需要进一步深化责任落实、完善应急体系、加强能力建设,为全市文化和旅游安全提供有力保障调查结论

 Part预案章节组成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应急指挥体系监测和预警总则预案章节组成附则附件应急处置

 Part

  --总则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救援第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及时报告、信息畅通;属地管理、就近处置;科学高效、依法规范的原则适用范围:适用于太原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分级注:

 1. 本预案所称的 “ 以上 ” 包括本数(级),所称的 “ 以下 ” 不包括本数(级);

 2. 满足条件之一即可判断级

 别 条

 件一般突发事件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10人以下重伤,或3人以下被困的突发事件;形成群体性事件,一次参与人数在3人以上、50人以下,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旅游者5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其他涉及文化和旅游的一般突发事件较大突发事件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的突发事件;形成群体性事件,一次参与人数达到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旅游者50人以上、20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其他涉及文化和旅游的较大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被困的突发事件;形成群体性事件,一次参与人数达到100人以上、300人以下,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旅游者200人以上、50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其他涉及文化和旅游的重大突发事件特别重大突发事件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造成100人以上重伤,或30人以上被困的突发事件;形成群体性事件,一次参与人数达到300人以上,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旅游者500人以上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其他涉及文化和旅游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Part应急组织体系 指

 挥

 长:市政府分管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太原警备区战备建设处处长 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了分级响应主体 重点明确了现场指挥部及其各组设置、人员组成和职责 —— 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应急保障组、社会稳定组、宣传报道组、人员安置组、专家指导组 市指挥部是应对 本行政区域较大文化旅游突发事件 的主体,负责指导县(市、区)应对本级行政区域一般文化旅游突发事件。

 跨市界的一般、较大文化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由市指挥部配合或组建联合应急指挥部,并负责与邻市进行协调

 应急处置流程

 02Part

  --新旧预案异同0 002本次 预案编制是 按照是政府有关通知和市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将文化领域突发事件纳入本预案,涉及范围广、覆盖面大。

 预案编制结合 了《山西省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多次讨论研究编制而成。

 新编制的 《预案》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明确,整体结构简洁明了,章节篇幅大幅减少,《预案》更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篇四:大型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镇文化节活动应急预案

 一年一度的 XX 文化节活动期间场面热闹,来往人多,为迅速处置活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有效预防活动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场所的安全为目标,确保活动期间来往群众安全、顺畅、文明、有序,杜绝各种安全隐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防范时间和区域

 每年 XX 文化节活动期间(时间持续大体上为一周),民间信士来往活动高峰期内每天人员可达上千人,此期间为本应急预案启动时间,防范重点区域为闽白沿线主要上山路段及 XX 附近。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总指挥部:

 总指挥:XXX

 副总指挥:XXX、XXX、XXX

 成员:XXX、XXX、XXX

 职责:负责整个活动期间的统指挥、协调,安全防范工

  作的整体部署和应急事件的处理。

 四、下设机构及职责

 (一)交通疏导指挥组

 负责人:XX、XX

 成员单位:XXX、XXX

 职责:负责活动期间交通秩序的维持,在重要路段合理安排人员,对过往车辆和人员进行交通疏导与管制,保证交通安全、畅通。

 (二)治安安全监督组

 负责人:XX、XX

 成员单位:XXX、XXX

 职责:负责处理活动区域内的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行窃等扰乱治安的行为,负责检查并综合管理人员集中地点的安全工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和监督检查事故隐患及整改等工作。

 (三)卫生防疫组

 负责人:XX

 成员单位:XXX、XXX

 职责:做好活动期间的卫生防疫和救援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保证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抢救可能出现的伤员并护送至医院。

 (四)森林防火组

  负责人:XX、XX

 成员单位:XXX、XXX

 职责:负责活动期间 XX 周边及闽白沿线的森林防火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明确责任制,设固定检查执勤岗和流动检查执勤哨。

 (五)食品安全组

 负责人:XX、XX

 成员单位:XXX、XXX

 职责:负责活动期间 XX 食堂用餐环境及食品卫生的安全检查。

 (六)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XX、XX

 成员单位:XXX、XXX

 职责:负责突发事件发生的应急设备、物资、车辆调度、应急抢险人员通知、抢险等后勤保障工作。

 五、主要应急措施

 (一)活动现场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现象时:

 1.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2.公安、交管人员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

 3.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

 4.通过广播宣传疏导群众,保持现场秩序。

 5.必要时可采取临时管制措施,设立临时停车站点。

  以上事项主要由交通疏导组负责。

 (二)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

 1.现场工作人员就近利用灭火机具进行扑救。

 2.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救。

 3.迅速向总指挥部报告。

 4.紧急疏散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撤离危险场所、区域时要保持冷静,不拥挤,按照提示牌选择最近、最畅通的出口撤离。

 以上事项主要由森林防火组、治安安全监督组、XX 管委会共同负责。

 (三)出现突发卫生事故或人员出现伤情时:

 1.救护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2.迅速向总指挥部报告。

 3.维护现场秩序,做好引导宣传工作,稳定人心,维持秩序。

 4.公安、交管部门及时疏导各种车辆,保证救援通道畅通。

 以上事项由卫生防疫组、交通疏导组、后勤保障组共同负责。

 (四)突然发生矛盾纠纷时:

 处置原则:及时化解、协调处理,避免不良影响。

 I.参加活动的群众之间发生纠纷和矛盾时,现场工作人

  员应及时劝解,化解矛盾;必要时,请公安协助解决。

 2.工作人员同往来群众纠纷和矛盾时,接待人员要态度平和,保持冷静,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冲突;必要时,请公安协助解决。

 六、具体工作要求

 1.各小组负责人要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察看,熟悉场所,依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预防事故发生。

 2.活动期间,各小组要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3.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小组负责人和总指挥部成员要快速赶到事发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工作;现场工作人员要沉着应战,服从领导统指挥。

 4.要及时加强同相关部门的联系,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5.相关人员要保障通讯畅通,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确保领导及时掌握动态。

 6.遇有突发事件,工作人员应逐级报告,不得擅自越级上报,应由总指挥部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7.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杜绝违规行为。

 七、其它事项

 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有关文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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