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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派驻监督的对策和思路研究6篇

发布时间:2022-08-22 20:55:03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派驻监督的对策和思路研究6篇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派驻监督的对策和思路研究 当前派驻纨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和对策建讧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让五次出席中央纨委全会幵収表重要讪话,把党风廉政建训和反腐贤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派驻监督的对策和思路研究6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派驻监督的对策和思路研究6篇

篇一: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派驻监督的对策和思路研究

派驻纨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和对策建讧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让五次出席中央纨委全会幵収表重要讪话,把党风廉政建训和反腐贤斗争提到了新的高度。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既振聋収聩又催人奋迚,展示出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戓略布局,坚定丌秱推迚党风廉政建训和反腐贤斗争的坚强意志,体现了崇高的品格和使命担当。也对纨检监察工作和纨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明确“两个责仸”、落实“两个为主”和“三转”的新要求,迫切需要纨检监察工作理念和方式的加快转型升级。党的十九大又强调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进在路上,从严管党治党,持乊以恒正风肃纨,坚持反腐贤永进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强化丌敢腐的震慑,扎牢丌能腐的笼子,增强丌想腐的自觉。如何探索创新思路,研究制定行乊有效的制度和措施,更好地履行职责,是摆在派驻纨检监察组面前的一个新的课题。

 一、当前派驻纨检监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

 (一)体制机制有待改迚完善 一是组织人亊方面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解决。首先派驻纨检监察组人员编制虽在纨委,可工资、奖金、福利均在驻在部门,财物经费等后勤保障以及各种亊务上对驻在部门党委仍然存在徆强的依附性,派驻纨检干部在更多的利益上不驻在部门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必然聍系。其次纨检组长都兼仸驻在部门党委委员,驻在部门有徆多亊、会讧都要求纨检组长参不,讣为有纨检组在就放心了,反正有纨检组挡着。再次派驻纨检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他们的工作圈子、人际交往多在派驻单位,扳丌下脸,讣为“自家人查自家人,低头丌见抬头见,实在下丌了手”。弱化了监管作用,导致履职丌尽责丌到位,丌敢说、丌敢管、丌愿管,丌愿向纨委汇报驻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训、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仸、作风效能等的真实情冴,形成了监督检查浮二表面、流二形式的情冴。

 事是考核机制有待完善。目前上级纨委加强了对派出纨检组的考核,而削弱了对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训和反腐贤工作及主体责仸落实情冴的考核。把主体责仸落实情冴、纨检监察信息等各项考核都落到了纨检组头上,驻在部门讣为这是纨委对纨检组的考核,不他们无关。而纨检组对驻在部门的监管也没有一定的抓手,甚至还承担了本应由驻在部门党委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训主体责仸,“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的现象丌同程度地存在,没有真正“三转”到位。导致驻在部门党委主要领导落实主体责仸意识淡化,注重了抓业务抓项目,“一岗双责”没有得到真正落实,讣为纨检组参不监督检查丌利二収挥干部的积极性、主劢性,丌利二中心工作,对纨检组监督执纨问责支持力度丌够,甚至丌支持,扯后腿。

 (事)队伍建训有待加强 一是队伍力量薄弱,满足丌了工作正常运转的需要。目前大多数派驻纨检组仅两三个人,所监督部门有四五个以上,又要参加所监督部门的有关党委会讧,又要做好纨委交办的有关巡察督办、重点项目督办等等及其它一些亊务性工作,又要完成几个与项执法监察和反腐倡廉建训重点项目,又要做好主体责仸落实、作风效能建训等督查,又要接议办案、又要廉政谈话等等等等,根本忙丌过来,直接影响纨检监察工作的监督作用収挥,更丌用说开拓创新。

 事是业务知识丌够全面精通。纨检监察工作是一项特殊性工作,业务要求高,而由二派驻纨检干部忙

 二上述一些工作,学习掌握业务知识丌够,对新时期纨检监察工作研究丌深丌透。有些干部刚刚从亊这个行业,从来没有参不过办信办案工作,没有经验,甚至对办信办案程序也丌是徆了解。另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推迚,远纨案件广泛涉及到金融、证券、房地产等经济领域,远纨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诡秘,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反调查能力在丌断增强。而在实际中,安排这些知识培讦丌多,业务知识得丌到有效地补充,加乊纨检组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同一领域工作,知识结构单一,办案手段传统,与业人才缺少,这直接影响着纨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三是自身素质有待提高。在目前“舌尖上的浪费”“会所中的歪风”“车轮上的铺张”“节日中的腐贤”等“四风”盛行的社会大背景影响下,部分纨检监察干部也存在理想信念丌够坚定、自徇意识丌强、工作作风丌实、工作责仸心丌强等问题。部分由二对法徇法觃和上级政策、觃定掌握丌够好、欠准确,所以在具体业务工作中,对“做什么”“怎么做”“做的怎样”等把握丌准,造成丌能、丌敢和丌愿监督的“三丌”状冴。部分纨检组工作主劢性丌够,工作方法老套简单,上级布置什么就做什么,开拓创新意识丌够,丌能结合驻在部门的实际情冴开展工作,存在履责丌到位情冴,不新形势下派驻机构的职责要求还有差距。

 事、派驻纨检监察工作更好収挥的对策建讧 针对当前派驻机构改革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如何解决存在的问题,其核心就是必须尽快完善管理体制,加强派驻纨检监察队伍和自身能力建训,对纨检监察干部的选仸、配置、培讦和管理等方面加强力度,讥派驻纨检监察组及派驻纨检干部“强”起来、“与”起来、“精”起来、“干”起来,准确定位自身职责,真正収挥其职能作用。

 (一)完善派驻机构管理体制 一是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体制,对派驻机构人员实行统配统管。在现有纨检监察工作体制框架下,配齐配强派驻纨检干部,完善纨检组人员编制、工资福利由县纨检监察机关统一调配、统一管理机制,从体制机制方面减少办案阻力、减轻纨检组干部压力,有利二充分収挥监督作用。事是实行派驻纨检监察组集中办公。把全县的派驻纨检组集中到一起办公,一方面有利二各派驻纨检组乊间的信息沟通、相互学习交流。另一方面有利二整合资源,可以相互协劣,解决目前人手少状冴,也方便组织集中行劢,互相交叉检查,强化监督职能。

 (事)完善健全目标考核管理制度 一是迚一步完善派驻纨检组目标考核、干部管理等制度,迚一步理顺和明确派驻纨检组的目标责仸考核体系,督促其聎焦主责主业。明确职责权限、干部管理、仸免奖惩、轮岗交流等亊项,实施对派驻纨检组的有效管理,激収派驻纨检组的工作积极性。事是迚一步提高完善对各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训和反腐贤工作及主体责仸落实情冴的考核制度。一方面要加大对各部门单位的主体责仸落实、纨检监察信息等各项考核力度。另一方面讥派驻纨检组也参不到对各部门单位的考核当中,有评分权。这样有利二各部门提高讣识,更好的履行“一岗双责”等主体责仸。

 (三)完善派驻纨检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派驻纨检干部队伍建训 1、干部的选仸需要体现先迚性 肩负反腐重仸的纨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如何在徆大程度上决定了反腐贤斗争成效的大小,所以派驻纨检

 干部的选仸应体现先迚性。关键在训置准入条件,严格把好入口关,科学合理选配派驻纨检干部。在选彔选拔干部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纨徇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培养一支“可亲、可信、可敬”的派驻纨检干部队伍。丌断改迚和完善干部考察、考核方法的同时,迚一步加大干部人亊制度改革力度,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一要有较强的观察分析判断能力,能对大量的远纨远法案件线索和收集到的证据迚行科学处理,在复杂的情冴中找出主要问题,把握主劢权。事要有组织协调和沟通的能力,能处理好不驻在部门的关系,调劢各种积极因素,灵活有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三要有较强的与业技能,包括谈话、叏证、调查等业务技能及讣知能力,能全面、准确地对各种亊态和情冴做出识别、判断不评价,幵形成决策不应对措施。四要有快速应发能力,在各种复杂情冴下处亊丌惊,快速准确地审时度势、分析判断,及时利用有利条件处理问题。五要有办案能力,在办案时要顶住压力、冲破阻力,公正公平,增强执纨执法的刚性;要坚持一身正气,刚正丌阿,既要敢二斗争,又要善二斗争,既要讪胆略,又要讪策略。

 2、干部的配置需要体现合理性 派驻纨检组要収挥好整体功效,切实增强合力,配置的合理性至关重要。要注意选调政治素质高,熟悉财经、金融、法徇等方面业务的与门人才,丌断改善队伍结构。一要加大对年轻干部的选拔仸用力度,切实优化干部的年龄结构,以保持纨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生机不活力。事要健全实行交流轮岗制度。岗位的轮换,对二干部全面了解纨检监察业务,提高干部的综合业务素质不能力,将起到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实行转岗交流,全面培养人才。三要建立激劥机制。高觃格配置机构,讥干部有威信。要提高政治经济待遇,讥干部有位置,疏通纨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提高纨检监察干部的福利待遇,提高工作积极性。

 3、干部的教育培讦需要体现针对性 加强学习教育培讦,学习新思路、新要求、新知识,提高业务素质,适应新的形势要求,提高履职能力。教育培讦学习的针对性应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讪究培讦学习方法。纨检监察工作涉及面徆广,要学习的东西徆多,再加上派驻纨检监组人员少,工作量多,学习必须有所选择,要加强培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从当前形势来看,要劤力培讦学习政治、经济、法徇、科技等方面的新知识;培讦学习新的党章党觃党纨;培讦学习谈话、叏证、调查等办案业务知识;另外要多向群众学习,在实践中学习。事是坚持学以致用。创造是学习的核心,没有创造的学习只能是简单的模仺。做学习型纨检干部,丌能仅仅满足二多学习一些知识,而是要通过学习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随着改革开放的丌断深入,纨检监察工作将要面对的新情冴、新问题越来越多,再加上我们的派驻纨检监察组还在摸索阶段,我们要通过学习,找到解决这些新情冴、新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丌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

 对派驻监督存在问题及改革途径的思考

 当前,***总书让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全面推劢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根据改革的目标仸务,涉及对象主要是检察院反贪、反渎、预防部门人员的整体转隶,幵没有涉及纨委系统派驻纨检监察组的调整。但笔者讣为,为了迚一步加强纨检监察工作,保障纨检监察全覆盖,提高纨检监察工作效率,有必要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统筹考虑调整派驻监督,改革完善派驻监察,构建协调统一高效的纨检监察系统。

 一、派驻监督的由来和収展 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派驻监督的党内法觃依据来源二《党章》第四十三条:“……党的中央纨徇检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党的纨徇检查组和纨徇检查员。……” 我们党从上丐纨五六十年代就开始了派驻监督的探索,“*****”期间,纨检机关陷二瘫痪,派驻机构也丌复存在,党的十事大后,派驻机构得到了恢复和収展。1993 年 5 月中纨委监察部下収《关二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纨检监察机构训置的意见》,明确了派驻机构“双重领导,一个为主”的管理模式。2000 年 9 月中纨委、中组部、中编办、监察部聍合下収了《关二加强中央纨委监察部派驻纨检监察机构管理的意见》,迚一步明确了“双重领导,一个为主”的管理模式。然而在实践中,这种管理模式发成了以驻在部门党组领导为主的局面,造成了派驻机构监督乏力,派驻纨检组长迚入驻在部门党委(组)班子,在班子里只是一票,根本没能有效地収挥监督作用。而丏,党委工作部门一直没有实现监督全覆盖,一些行使公务管理的亊业单位也未能落实派驻监督。

 按照现在对派驻监督的解读,派驻监督具有“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派”的权威是派驻监督収挥作用的组织优势。派驻机构由纨委领导,对纨委负责幵请示报告工作。这一组织优势使派驻机构监督具有相应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有利二解决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驻”的优势体现在可以就近监督、深入监督等方面。派驻机构长期在驻在部门工作,有熟悉驻在部门戒单位人员、工作情冴等便利条件,有利二解决监督太进的难题,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在党内监督中収挥丌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在派驻监督实践中,由二叐到派驻纨检监察干部身仹、工作职责职权等客观条件的制约,“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都没能徆好地収挥作用。

 事、当前派驻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 根据网络公开资料和笔者了解的情冴,对当前派驻监督存在问题的探认基本集中为:一是对派驻监督讣识丌到位;事是派驻监督职责丌清;三是派驻监督行使监督丌力;四是派驻监督和驻在部门关系工作关系未理顺等。结合工作实际,在这些已由领导、学者探认和収现问题的基础上,迚一步阐述当前派驻监督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派驻监督未能収挥有效作用。

 一些派驻纨检监察组在驻在单位直接戒过多参不、负责业务及其他工作,“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都没有体现在监督上,原本有利二収挥监督职能,从而驻在部门可以熟悉单位实际情冴的训想,却成为派驻机构碍二情面、影响监督的制约因素。

 (事)未能理顺不驻在部门的工作关系。

 一些派驻机构承担了大量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训日常工作,一些派驻干部在“叐谁领导、对谁负责”的问题上产生纠结,没有理清派驻纨检组不驻在部门乊间的工作关系,丌能清晰地把握派驻纨检组不驻在部门乊间是“监督”不“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纨检组实际上只对派出机构负责,对驻在部门重点应该是监督,而丌是参不。

 (三)在驻在部门未能収挥监督的独立性。

 派驻纨检组在驻在部门有可能具有各项工作的参不权、知情权,但丌能徆好地収挥监督权的独立性。首先,表现在派驻监督没有立案权,収现问题线索需要向驻在部门党组(委)请示和协调立案,缺乏办案的独立性。其次,派驻纨检监察组一般是等待信议丼报,没有系统的...

篇二: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派驻监督的对策和思路研究

派驻纪检组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思考

 随着国家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已实现了纪检监察机关向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目前,监察机关向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察机构全覆盖工作正在推进中,下步将统一设置派驻纪检监察组。基层检察院的纪检监察组是纪委、监察委派驻的纪检监察机构,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重要形式。派驻纪检监察组扎实落实监督责任,对推动基层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派驻纪检监察组如何强化对驻在单位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也就是如何实现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是派驻纪检监察组面临的一个必须认真思考的严肃课题。本文通过分析当前派驻纪检组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厘清派驻纪检组与驻在单位党组的关系,明确驻在单位党组班子及其成员主体责任,以进一步准确把握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职责、明确监督的重点,着重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纪检监察队伍,

 在敢监督、能监督、会监督上下功夫,实现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对驻在单位党组及其成员的有效监督。

 一、当前派驻纪检组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 县纪委派驻检察院纪检监察机构在扎实落实监督责任、督促检察机关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在现实工作中不少地方或多或少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和制约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一是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认识不清。有的党组班子厘不清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厘不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界限,厘不清如何履行“一岗双责”。

 二是思想认识不清晰。有的领导干部和少数党员干警认为自己有自控力,不会违纪违法,不需要监督;认为做好业务、办好案是重点,办案业务工作不出问题就行,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情。

 三是基层检察院部门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普遍不到位。基层检察院部门负责人没有真正认识到自己是该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只注重抓业务和绩效考核,忽视抓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出现党组抓得紧、部门抓得少的“上热下冷”现象。

 四是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重视不够。基层检察院纪检组虽然是派驻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和人员使用的是检察院政法编制和检察人员,但由于基层检察院普遍存在编制人员少、案件数量多的现状,对派驻纪检组没有按规定配齐人员的问题较为普遍,有的地方甚至只有纪检组长一人在履职,很难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厘清关系、明确“两个责任”,抓牢监督重点 (一)厘清派驻纪检组与驻在单位党组的关系 依据党章规定,向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也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为避免认识误区,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驻在单位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需厘清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检察院党组的关系。纪委派驻基层检察院的纪检组不是检察院的下属部门和内设机构,而是纪委、监察委的派出机构,受其领导,对其负责,向其报告工作。派驻纪检组与驻在检察院党组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厘清二者之间的关系是明确各自的责任的基础。基于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检察院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纪检监察组专司纪检监察职责,驻在部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职责,相关机构承担本部门教育、制度、管理、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二)明确驻在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任 1 、驻在检察院主体责任的内容 驻在检察院党组班子及其成员主体责任既是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职责,也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的重点内容。因此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协助驻在基层检察院党组厘清党组班子及其成员履职清单,做到责权明确,责任到位,这样既有利于党组班子及其成员认真尽职履责,也有利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有效监督。

 具体来说,基层检察院党组应当履行以下主体责任:一是推动落实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纳入检察工作整体格局,与检察业务、队伍建设、检务保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根据上级党委和检察机关的要求,细化和明晰主体责任具体任务、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形成主体责任清单,实施责任分解,明确完成时限,加强对任务落实情况的动态监管。适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终逐项对照主体责任清单,总结分析,向上级党委和检察机关报告当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接受检查考核。强化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检教育,加

 强廉政文化建设。实行“一案双查”,督促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匡正选人用人之风。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实行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的分析研判,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选人用人行为,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坚决防止和纠正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决不容忍结党营私、培植亲信、拉帮结派、利益输送。三是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工作机制。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相关规定,坚持不懈反对 “四风”。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规定和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认真排查涉检疑难复杂信访诉求,落实信访包案制度。认真落实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下基层“五必访五走访五必问”工作。四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做到守纪律、讲规矩。严格执行党组工作条例和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认真执行述廉述责相关规定,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考核述廉制度。完善落实办案责任制、案件评查和集中管理机制。深化检务公开,将检察权运行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五是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依纪依规履行监督职责。党组班子及其成员要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正确对待监督。支持派驻纪检组专司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等。

 党组书记、检察长履行主体责任,主要体现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上。具体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检察业务、队伍建设、检务保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决策部署,主持研究惩防体系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制度措施,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与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上廉政党课,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约谈。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及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等制度。督促党组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执行党的各项纪律,遵守廉洁从检各项规定,落实个人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坚决反对“四风”。关心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班子出现问题或者队伍出现重大问题时,主动检查和自觉接受组织调查追责。

 班子其他成员应当履行以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意识,在组织分管部门制定工作计划、召开业务会议、开展调研指导等工

 作时,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的业务工作一并研究部署、一并组织实施。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对分管部门领导干部和直接办案人员以及管理人、财、物、项目人员的监督管理。主动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了解分管部门及人员在纪律、作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抓早抓小,抓苗头,防微杜渐。认真开展经常性的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检教育,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班子成员之间加强协调沟通和协作配合,主动向党组及党组书记汇报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积极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带头执行廉洁从检若干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支持纪检机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2 、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内容及重点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派驻纪检组与驻在检察院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驻在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组在驻在检察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责任,重点是监督驻在检察院党组及其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和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行使权力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定位上有着自己的独立性,即:全面履行党章和监察法赋予纪委、监察委的各项职责任务,真正体现党章对纪委、监察法对监察委的定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全面,以严明的纪律确保中

 央、省、市、县委政令畅通。有了明确的职责定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就要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大胆履行以下监督职责:

 一是督促驻在检察院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检察院的监督责任。检查驻在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当地党委决策部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二是经派驻纪检监察机关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员干部、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驻在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员干部、监察对象违犯党纪、政纪、检纪的案件;受理对驻在检察院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检察院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的申诉。

 三是对驻在检察院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

 四是承办派出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派驻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只有充分发挥监督责任,承担起把关、执纪、问责等重要职责,才能保证对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有效监督。

 三、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厘清了,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内容、监督重点自然明了,开展监督工作也就会更好地做到有的放矢了。同时,还要积极主动,争取支持,做到敢监督、能监督、会监督。

 (一)

 积极主动,处理好两种关系 系 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地位特殊,它与派出纪委、监察委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与驻在单位又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要实现对驻在检察院党组及其成员的有效监督,工作中必须积极主动,认识和处理好上述两种关系。

 争取派出纪委、监察委的大力支持是做好工作的根本。派驻纪检监察组是纪委、监察委的派出机构,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因此要自觉、主动接受其领导和监督,定期、不定期主动报告工作及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领导机关的支持,只有在派出领导机关的大力支持下,派驻纪检监察组才能顺利开展工作。

 与驻在检察院党组班子充分沟通是强化监督的关键。与驻在检察院党组班子充分沟通交流,促使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形成自觉接受监督共识。派驻纪检监察组不仅要自己明确监督重点和内容,还要主动与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书记进行

 有效的沟通交流,开展经常性的交心谈心、谈话,反复阐明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监督的重点和内容,让党组班子从“一把手”开始就明白“监督是爱护”“严管是厚爱”的通俗道理,形成自觉接受监督的共识,便于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创新监督方式,突破思维局限,提高监督实效 检察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既然是单独派驻,而且人员又是原检察院干警,对检察院人员情况、工作职责、业务范围等应该是了如指掌的,这是开展监督工作的有利面,同时由于监督者长期在检察院工作也会形成一种惯性思维,存在监督盲区。因此,我们不仅要对党组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办公会、检委会、检察办案业务、“三重一大”、重要节假日等开展常规监督,还要学会跳出检察院来思考监督,善于运用科技手段开展监督。如目前全省检察机关正在试运行的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平台就是一种运用高科技对检察业务进行有效监督的手段。除此之外,还要准确运用好党章赋予的谈话函询、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监督。第一种形态的监督是常态,对党组和班子成员的监督就是对关键少数的监督,这其中又要抓住对关键少数当中的关键少数的监督,也就是对党组书记、检察长的监督,要实行动态的、实时的

 监督,监督好了“一把手”可以达到以上率下、事半功倍的效果,当然也不能忽略了对其他班子成员的监督。

 派驻纪检监察组在熟练运用各种方式开展监督时,需要从思想上克服对上级监督、同级监督、熟人熟事的畏难情绪,大胆履行监督职责。

 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敢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首先要敢于监督,要对政治觉悟方面有高要求,对纪检监察工作要有准确的认知,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最基本的职责要求就是要敢于监督,敢于“亮剑”。这就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要对党绝对忠诚,对纪检监察工作热爱,要有坚定的人生信念,远大的理想追求和正确的价值观。解决好思想问题,认识问题是敢于监督的关键,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守自己的职业操守,把党的纪律和规矩始终挺在全面,坚持原则,不怕较真,敢于碰硬,遇到问题决不手软,有问题就查问题,一旦查实就要坚决处理,公正刚正,秉公执纪。

 二是派驻纪...

篇三: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派驻监督的对策和思路研究

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题名(中英对照):

 省级纪检监察派驻监督模式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 以广东省纪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组为例

 Provincial discipline inspection station supervision pattern existence question and countermeasure research ——Case study on discipline inspection commission of guangdong province"s provincial public security department team

 作者姓名:

 郑海生

 指导教师姓名

 李伟权

  及学位、职称:副教授

 学科、专业名称:

  公共管理

 学位类型:

  专业学位

 论文提交日期:

  2017 年 年 6 月 25 日

 论文答辩日期:

  2017 年 年 6 月 1 日

 答辩委员会**:

 论文评阅人:

 学位授予单位和日期:

 万方数据

  独 创 性 声 明

 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据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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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方数据

 I 摘 摘 要 权力与监督相伴而生,由来已久。派驻监督在我国权力监督体系中具有重要位置。党的十八以来,不断加码的反腐力度得到公众的认可。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作为一支独特的监督力量,逐渐受到中央和社会各方的重视,在国家反腐败格局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反腐败斗争的纵深,制约派驻机构有效开展监督的问题也日益凸显。本文以广东省纪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组(简称驻省公安厅纪检组)为例,系统描述了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发展历程及现状,深入分析派驻机构权威性和独立性偏低、查办腐败案件乏力、预防腐败成效有待提升、队伍激励措施欠缺等方面的问题,深刻剖析了派驻机构改革尚不彻底、体制机制尚未清晰、查办腐败案件干扰因素多、预防腐败职能弱化、派驻机构考核机制有待完善等深层次原因。基于以上考虑,本文提出推行渐进式改革,逐步剥离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的利益关系,理顺派驻机构体制机制,推动派驻机构形成查办腐败案件合力,明晰派驻机构以预防为主、打击为辅的职能定位,强化派驻机构预防腐败职能,适当提升派驻机构规格,优化派驻机构管理架构等对策思考,力争完善派驻监督制度和为党政机关决策提供参考。

 关键词:反腐败,纪检监察,派驻监督 万方数据

 II Abstract

 Power and supervision go hand in hand with a long history. The stationing supervision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China"s power supervision system. Since the 18th party, the anti-graft campaign has been recognized by the public. The supervision of the disciplinary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stationed institutions as a unique force, gradually to the attention of the central and social parties, in the national anti-corruption pattern plays a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role. However,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ety and the depth of fighting corruption, the problem of restricting the effective supervision of stationing institutions i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prominent. Based on the discipline inspection commission of guangdong province"s provincial public security department team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provincial public security department in team) as an example, described the disciplinary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system in organization development and the status quo, in-depth analysis in low agency authority and independence, the investigation of corruption cases, lack of power, corruption prevention effect to improve, team incentives are lacking, such as problems, deeply analyze the accredited institution reform is not thorough, system mechanism is not yet clear, the investigation of corruption cases interference factors, weaken the corruption prevention function, more deep reason accredited institution assessment mechanism to be perfect, etc. Based on the above consideration,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e gradual reform, gradually detachment stationed institutions and in the interests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department, making in institutional mechanism, promote accredited institutions form investigation corruption cases together, accredited institutions for the purposes of prevention first, combat is complementary functions positioning, strengthening accredited institutions corruption prevention function, improve company specifications, in appropriate optimization in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structure countermeasures, such as thinking, strive to improve the station supervision system and provide reference for party decisions.

 Key words: Anti-corruption, discipline inspection,In supervision

 万方数据

 III 目 目

 录 摘 要 ...................................................................................................................... I ABSTRACT ......................................................................................................... II 目

 录 ................................................................................................................. III 1 绪论 ................................................................................................................... 1 1.1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1 1.2

 文献综述 ...................................................................................................................... 4 1.3

 研究的理论基础 .......................................................................................................... 7 1.4

 研究方法 ...................................................................................................................... 9 1.5

 研究思路与框架 ........................................................................................................ 10 2 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发展历程及现状 ............................................................. 11 2.1

 派驻机构的产生及初期情况 .................................................................................... 12 2.2

 派驻机构实行“双重管理”模式 ............................................................................ 12 2.3

 派驻机构推行“双重管理、以上级为主”的监督模式 ........................................ 14 2.4

 派驻机构向党政机关推行全覆盖监督模式 ............................................................ 15 2.5

 当前驻省公安厅纪检组的监督模式 ........................................................................ 19 3 省级纪检监察派驻监督模式存在问题 ......................................................... 24 3.1

 派驻机构的独行性和权威依然偏低 ........................................................................ 24 3.2

 查办腐败案件仍是派驻机构的“短板” ................................................................ 26 3.3

 派驻机构预防腐败成效有待提升 ............................................................................ 27 3.4

 派驻队伍的激励措施有所欠缺 ................................................................................ 28 4 省级纪检监察派驻监督模式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30 4.1

 多重因素影响了派驻机构的权威性和独立性 ........................................................ 30 4.2

 制约因素多致使派驻机构查办腐败案件乏力 ........................................................ 33 4.3

 预防腐败职能弱化致使派驻机构优势未能完全挖掘 ............................................ 35 4.4

 派驻机构考核机制相对滞后造成派驻队伍尚未盘活 ............................................ 37 5 解决省级纪检监察派驻监督模式存在问题的对策思考 ............................. 40 5.1

 加强派驻机构的保障力度增强其独立性和权威性 ................................................ 40 5.2

 推动派驻机构形成查办腐败案件合力 .................................................................... 42 5.3

 强化派驻机构预防腐败职能 .................................................................................... 44 5.4

 优化派驻机构管理架构及体制机制 ........................................................................ 45 参考文献 ............................................................................................................. 48 访谈提纲及名单 ................................................................................................. 50 致谢 ..................................................................................................................... 52

 万方数据

 暨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省级纪检监察派驻监督模式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1 1 绪论 1.1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第一,广东反腐败趋势依旧严峻复杂 腐败是人类的公敌,被称为社会肌体的毒瘤。一直以来,我国腐败与反腐败的较量持续存在。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不断加大对腐败问题的惩治力度,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经过几年的治理,不敢腐的威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逐渐显现,反腐败工作压倒性势态已经形成。但是,当前反腐败工作面临形势依旧严峻复杂,且权力结构和腐败特点也呈现出新的变化。

 以广东为例,尽管对反腐败一直保持高压势态,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腐败存量大、历史遗留问题多,土地工程领域的官商勾结、干部人事领域的买官卖官、以“红包”名义行贿受贿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反腐败态势依旧严峻复杂,并体现出广东本地特点。“一是广东改革开放起步早,商业文化发达,市场竞争激励,但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制度机制还不完善,权力利益化、利益权力化比较明显;二是广东毗邻港澳,海外亲侨商众多,社会化开放程度和经济外向度高,裸官、裸商多,一些腐败案件涉外因素较多,调查取证难、防逃追赃难。三是广东工业化、城镇化进程较快,流动人口多、社会结构复杂多样,腐败问题容易与社会问题相互交织,基层腐败问题引起群体性事件易发多发。四是广东处于我国改革开放和对敌斗争的两个前沿,境外媒体落地多、新闻舆论活跃、涉腐舆情敏感,容易被别有用心的炒作,反腐败必须考虑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的统一。五是广东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同地区腐败发生的领域、特点及其表现形式有所不同,珠三角涉及土地、工程领域的案件较多,粤东西北地区涉农方面的较多”① 。因此,反腐败斗争需要因地施策、标本兼治,才能取得较好成效。

 第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

 我国已经拥有比较完整的权力监督体系,包括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纪检监察、审计监督、媒体监督等等,机构健全、职能完整。为适应新形势下反腐败需要,提升监督实效,纪检监察机关加强顶层设计,深化体制改革,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实行“两个为主”即查办腐败案件...

篇四: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派驻监督的对策和思路研究

派驻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建议思考 派驻监督是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强化自上而下组织监督的重要形式,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XX 市自 XX 年 12 月监察体制改革后,实现了派驻监督全覆盖。到目前为止,派驻机构的各项业务工作开展都已趋于稳定,监督作用发挥日渐显现。但对照党的十九大对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当前派驻监督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适应、不符合新形势、新要求的问题,制约着派驻机构监督职能的发挥。为进一步做好新常态下纪检派驻工作,根据要求,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围绕“强化自身建设,提高新时期派驻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的主题,通过走访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干部职工代表、召开中层干部座谈会等方式,对纪检组的工作运行情况、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当前派驻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自身建设方面 1 、责任担当意识需进一步增强。纪检组在派驻监督工作中缺乏主动性,存在畏难情绪,维护公平正义、较真碰硬的勇气不够的问题,当老好人的思想不同程度存在。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对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还缺乏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存在着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监督软化问题,监督检查中缺乏威信,缺乏勇气和锐气。

  2. 工作作风有待于进一步转变。客观方面,由于纪检组人员配备不到位,现有人员长期抽调到纪委机关协助案件调查审查和审理、纪律作风督查以及巡察工作,使纪检组工作出现断档的情况,工作的系统性和连续性不够,年初工作计划难以高质量完成。同时,由于市纪委监委工作运行机制体制不畅,让纪检组大部分的工作精力投入在应付信息材料和表格报送等琐碎零散的工作当中,而真正投入到部门开展日常提醒和深入监督的人力和精力不足。主观方面,纪检组还缺乏高效的统筹谋划,工作作风与严和实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工作方法方式简单化,习惯用传统思维应对新形式和新变化,深入部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不够,更多工作局限在安排部门开展自查、报送材料和表格等方面,工作中还有形式主义的倾向。工作思路不宽,创新意识不强,在日常工作中不善于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是对党风廉政

 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对派驻监督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没有投入更大的精力思考和分析。

 3. 执纪监督能力与履职要求存在差距。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政策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工作人员除了要有坚定的党性原则外,还要有较丰富的政策法律等方面的知识。虽然通过一年的学习和实践,纪检组干部的整体素质有新的提升,但由于派驻干部都是从业务部门转岗过来,纪检监察业务能力与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并且在从事纪检工作之前,基本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缺乏相应的经济、财会、审计、法律等基本功。同时,由于纪检组没有信访、审查调查、案管等机构,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大家需要协同作战,这要求派驻干部必须具备“一专多能”的综合素质,在这方面我们还有差距,在综合文字、沟通协调、执纪执法实务操作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偏科”。

 4. 派驻纪检组与纪委监委机关的沟通协调 机制有待完善。派驻纪检组常驻驻在部门,一方面,派出机关对每个派驻干部的日常工作和表现日常了解和掌握不够,派驻干部和委机关干部的交流、培养、晋升的“堵点”尚未真正打通。另一方面,纪检组向分管领导汇报请示工作不够,导致在有些工作上衔接协调不够,信息沟通渠道不畅,派驻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难以真正调动起来。

 (二)履职尽责方面 1. 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日常监督的力度、广度和深度还不够。纪检组目前的监督主要集中在“面”上的监督,对“点”的精细化监督不够,对部门贯彻执行重大方针政策时,从政治层面跟进监督不够主动、及时。日常监督的形式大于内容,监督办法不多、措施单一,对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多,监督少,发现的作风问题不多,日常的纪律作风督查时松时紧,未形成常态,对监督部门干部职工当中的不良风气和苗头倾向制止不力,早发现早处置机制不完善,使一些单位作风问题纠而复生,难以根治。

  2. 对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深入监督不够。由于纪检组属于综合派驻,监督部门的业务工作点多面广线长,各部门都有着自身的组织架构、人员组成、科室布局、业务范畴和系统的政策措施,纪检组难以对所有部门的业务知识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对各领域工作的政策措施和重大决策部署做到完全掌握、了然于心。同时,由于纪检组获取信息的渠道比较狭窄,对涉及各领域的政策措施,往往只能通过媒体、网络、参加部分会议和收到的部分文件获取碎片化的信息,难以做到系统性掌握,很多中央、省委、市委对各领域的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举措只有部门掌握,而纪检组却无从知晓,导致纪检组的监督工

 作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监督不平衡,如在对监督部门开展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专项监督工作时就凸显出纪检组和监督部门相关政策信息掌握不对称的矛盾和问题。

 二、新形势下提高派驻监督“质”“效”的对策和思路

  为切实解决好纪检组派驻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纪检组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加强纪检组自身建设,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立足自身实际,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切实提高派驻监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推进派驻监督取得新的成效。

  (一)突出重点,在履行政治责任上聚焦发力。2018年 10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为做好派驻工作指明了根本方向。纪检组必须牢牢把握住政治机构这个定位,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履职尽责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持续深化“三转”,在履行职能、工作方式、工作作风等方面适应和体现政治监督本质属性,既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职责,又要紧紧围绕监督这个首要职责,聚焦监督职责定位,压实监督责任,在监督工作中投入更大的精力,真正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要着力解决好“面”上监督和“点”上监督的矛盾,加强对重点人、重

 点岗位、重点事的监督,兼顾“树木”和“森林”,推动监督工作的精细化延伸。

  (二)擦亮“ 探头” ,在强化监督上力求精准。纪检组要通过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增强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解决监督难的问题。要发挥好“探头”作用,解决好监督“软”的问题。派驻机构是各级纪委派驻各单位的“探头”,是深化党内监督的“神经末梢”。要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把日常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提高日常监督的质量和效果。要完善制度机制,**监督难的问题。探索派驻监督的有效途径,健全完善涵盖综合事务、执纪执法、自身管理等三大板块有关制度,形成比较完备、可操作性较强的内控体系,细化监督程序、监督内容和方式,规范派驻监督,为纪检组履行派驻监督职责提供制度保障。要建立纪检组内部管理制度、纪检组长定期与党委(组)主要负责人廉政提醒谈话、“推磨式”监督检查等制度机制,让纪检组真正发挥“派”的权威,突出“驻”的优势,将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确保监督工作的实效性。要推行“轮流式”驻点办公,打造派驻监督的“移动探头”。在抓好日常监督的同时,推行“轮流式”驻点办公,每月根据客观情况弹性安排半天至1 天的驻点时间,由组长或副组长带队,主动深入各监督部门零距离“贴身”监督,全面了解掌握驻点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协助党委(党组)解决好在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

 风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在驻点办公期间通过调阅部门文件资料等方式,及时掌握各部门的重要政策和措施。

  (三)强化责任担当,在工作落实上履职尽责。要始终牢牢把握住派驻纪检机构的职责和使命,把解决不愿履职、不会履职的问题作为重点,切实加强思想和能力建设。要破除“不愿监督”的思想障碍。纪检组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对标新要求,强化理论学习,锤炼实践能力,提升派驻意识,强化监督底气,拓宽监督视野,充分发挥“探头”作用,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要消除“不敢监督”的心理顾虑。纪检组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敢于动真碰硬。要切实转变观念,摒弃老好人的思想,既要敢于监督,又要善于监督。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敢于从监督的角度发表不同意见,敢于在监督执纪中坚持原则,自觉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要不断锤炼善于发现问题的本领。聚焦“四风”问题,对人、财、物、权力使用等的敏感领域环节,对发现的苗头及时提醒,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谈话诫勉,把纪律挺在前面,落实在日常。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与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书记交换意见、通报问题。对严重违纪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置,防止对党和事业造成更大危害。要解决“不会监督”的本领恐慌。纪检组干部在监督执纪的能力和水平方面都不同程

 度地存在弱项和短板。要加强对法律法规、党纪党规、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的学习研讨。同时,由于纪检组监督部门多,各监督部门主要业务差异大、专业性强,要加强各监督部门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的学习,畅通纪检组和监督部门政策信息的沟通渠道,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深入了解归口监督单位的行业特点及廉政风险点,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增强监督的底气,切实解决不会监督的问题。

篇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派驻监督的对策和思路研究

纪检监察组加强日常监督的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指出:“强化党内监督,重在日常、贵在有恒。”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做好日常监督工作,是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基本职责。但在实践中,派驻机构日常监督在思想认识、方式方法、工作机制方面还存在短板不足,必须在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创新监督上下功夫求突破,提升监督能力,增强监督质效。

 一、日常监督存在突出问题 一是手段途径单一。长期以来,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渠道主要依靠考察、信访、审计等,难以综合反映其履职能力、思想状况、工作作风。虽然目前监督工作的“抓手”不少,如信访举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四风”专项

 察访、专项督查等形式,但往往因为缺乏定向出招、靶向点穴,导致监督不到位、不精准。

 二是存在盲区死角。事后监督较多,事前监督较少,干部的一些严重问题往往都是在被查处后才得以暴露,而通过日常管理监督主动发现隐患的不多,预防性的事前、事中监督比较薄弱,规范化常态化的监督措施不多。另外,派驻纪检组在对驻在部门涉及干部任免、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监督上缺乏主动性,对干部任免的监督限于出具廉政意见书、信访举报等途径,缺乏对干部日常行为的有效监督;对财务管理的监督,多是在收到举报件后才有针对性的调阅财务资料,主动监督不足,没有形成常态化的监督体系,这样容易在干部任免、财务管理等方面出现监督死角。

 三是线索处置困难。一些涉及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举报人对其违纪违法问题知之不详,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往往缺乏实质性内容,很难有针对性开展监督。

 四是没有形成合力。驻在部门党委(党组)、派驻纪检监察组均负有日常监督的职责,在工作中各行其是,相互协调配合不够,没有真正形成合力。

 二、加强日常监督的对策

 一是把握规律,规范流程。聚焦党内日常监督薄弱环节,着力完善体系建设,创新机制和手段,推动解决党内日常监督责任不明晰、覆盖不到位、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力等问题。建立驻在部门人员的信息化数据库,将日常工作中获取的信息纳入数据库,根据不同监督重点进行分类,有效整合各种信息监督资源,真正做到动态监督和全程监督。综合运用监督检查、风险排查、沟通会商、调阅资料、参加会议、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和专项治理等监督手段,不断优化监督效果。

 二是健全体系,阻塞漏洞。加强党性教育、廉政教育,让党员领导干部做到生活上寡欲,行动上慎独,真正做到自尊、自重、自警、自励。定期与党员干部家属进行交流,让他们充分发挥好“廉内助”作用,了解党员干部的兴趣爱好和“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防患于未然。把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纳入党组织经常性的工作中,坚持和完善党内谈话制度,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拉警报”。在党内日常监督中对领导干部多设置一些监督“探头”,把制度的篱笆扎得更牢,使一把手置身于党组织、党员、群众监督之下。加大媒体网络和群众的监督力度,从媒体网络的监督中发现问题线索,同时鼓励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对问题及时反应,迅速准确处置。

 三是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在日常监督中的主体作用,形成全面从严治党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强大合力。与驻在部门就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情况、薄弱环节、廉政建议等交换意见,提出整改要求。对问题反映相对集中人员进行廉政约谈和批评教育,督促有关人员纠正错误。

 四是转变理念,担当作为。努力实现“五个转变”,即在工作责任上,从责任不清向履行专责转变;在工作对象上,从查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在工作重点上,从注重查办案件向加强日常监督执纪转变;在工作标准上,从以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向运用“四种形态”转变;在工作方法上,从大而化之向抓深抓实转变。推进容错纠错机制,把握好履行主责主业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关系,认真落实***同志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好容错纠错机制。

篇六: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派驻监督的对策和思路研究

派驻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范文(1)

 派驻监督是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强化自上而下组织监督的重要形式,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市自 **年 12 月监察体制改革后,实现了派驻监督全覆盖。到目前为止,派驻机构的各项业务工作开展都已趋于稳定,监督作用发挥日渐显现。但对照党的十九大对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当前派驻监督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适应、不符合新形势、新要求的问题,制约着派驻机构监督职能的发挥。为进一步做好新常态下纪检派驻工作,根据要求,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围绕“强化自身建设,提高新时期派驻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的主题,通过走访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干部职工代表、召开中层干部座谈会等方式,对纪检组的工作运行情况、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当前派驻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自身建设方面

 1 1 、责任担当意识需进一步增强。纪检组在派驻监督工作中缺乏主动性,存在畏难情绪,维护公平正义、较真碰硬的勇气不够的问题,当老好人的思想不同程度存在。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对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还缺乏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存在着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监督软化问题,监督检查中缺乏威信,缺乏勇气和锐气。

 2. 工作作风有待于进一步转变。客观方面,由于纪检组人员配备不到位,现有人员长期抽调到纪委机关协助案件调查审查和审理、纪律作风督查以及巡察工作,使纪检组工作出现断档的情况,工作的系

 统性和连续性不够,年初工作计划难以高质量完成。同时,由于市纪委监委工作运行机制体制不畅,让纪检组大部分的工作精力投入在应付信息材料和表格报送等琐碎零散的工作当中,而真正投入到部门开展日常提醒和深入监督的人力和精力不足。主观方面,纪检组还缺乏高效的统筹谋划,工作作风与严和实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工作方法方式简单化,习惯用传统思维应对新形式和新变化,深入部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不够,更多工作局限在安排部门开展自查、报送材料和表格等方面,工作中还有形式主义的倾向。工作思路不宽,创新意识不强,在日常工作中不善于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对派驻监督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没有投入更大的精力思考和分析。

 3. 执纪监督能力与履职要求存在差距。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政策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工作人员除了要有坚定的党性原则外,还要有较丰富的政策法律等方面的知识。虽然通过一年的学习和实践,纪检组干部的整体素质有新的提升,但由于派驻干部都是从业务部门转岗过来,纪检监察业务能力与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并且在从事纪检工作之前,基本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缺乏相应的经济、财会、审计、法律等基本功。同时,由于纪检组没有信访、审查调查、案管等机构,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大家需要协同作战,这要求派驻干部必须具备“一专多能”的综合素质,在这方面我们还有差距,在综合文字、沟通协调、执纪执法实务操作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偏科”。

 4. 派驻纪检组与纪委监委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有待完善。派驻纪检组常驻驻在部门,一方面,派出机关对每个派驻干部的日常工作和表现日常了解和掌握不够,派驻干部和委机关干部的交流、培养、晋升的“堵点”尚未真正打通。另一方面,纪检组向分管领导汇报请示工作不够,导致在有些工作上衔接协调不够,信息沟通渠道不畅,派驻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难以真正调动起来。

 (二)履职尽责方面

 1. 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日常监督的力度、广度和深度还不够。纪检组目前的监督主要集中在“面”上的监督,对“点”的精细化监督不够,对部门贯彻执行重大方针政策时,从政治层面跟进监督不够主动、及时。日常监督的形式大于内容,监督办法不多、措施单一,对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多,监督少,发现的作风问题不多,日常的纪律作风督查时松时紧,未形成常态,对监督部门干部职工当中的不良风气和苗头倾向制止不力,早发现早处置机制不完善,使一些单位作风问题纠而复生,难以根治。

 2. 对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深入监督不够。由于纪检组属于综合派驻,监督部门的业务工作点多面广线长,各部门都有着自身的组织架构、人员组成、科室布局、业务范畴和系统的政策措施,纪检组难以对所有部门的业务知识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对各领域工作的政策措施和重大决策部署做到完全掌握、了然于心。同时,由于纪检组获取信息的渠道比较狭窄,对涉及各领域的政策措施,往往只能通过媒体、网络、参加部分会议和收到的部分文件获取碎片化的信息,难以做到系统性掌握,很多中央、省委、市

 委对各领域的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举措只有部门掌握,而纪检组却无从知晓,导致纪检组的监督工作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监督不平衡,如在对监督部门开展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专项监督工作时就凸显出纪检组和监督部门相关政策信息掌握不对称的矛盾和问题。

 二、新形势下提高派驻监督“质”“效”的对策和思路 为切实解决好纪检组派驻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纪检组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加强纪检组自身建设,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立足自身实际,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切实提高派驻监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推进派驻监督取得新的成效。

 (一)突出重点,在履行政治责任上聚焦发力。2018 年 10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为做好派驻工作指明了根本方向。纪检组必须牢牢把握住政治机构这个定位,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履职尽责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持续深化“三转”,在履行职能、工作方式、工作作风等方面适应和体现政治监督本质属性,既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职责,又要紧紧围绕监督这个首要职责,聚焦监督职责定位,压实监督责任,在监督工作中投入更大的精力,真正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要着力解决好“面”上监督和“点”上监督的矛盾,加强对重点人、重点岗位、重点事的监督,兼顾“树木”和“森林”,推动监督工作的精细化延伸。

 (二)擦亮“探头”,在强化监督上力求精准。纪检组要通过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增强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解决监督难的问题。要发挥好“探头”作用,解决好监督“软”的问题。派驻机构是各级纪委派驻各单位的“探头”,是深化党内监督的“神经末梢”。要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把日常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提高日常监督的质量和效果。要完善制度机制,**监督难的问题。探索派驻监督的有效途径,健全完善涵盖综合事务、执纪执法、自身管理等三大板块有关制度,形成比较完备、可操作性较强的内控体系,细化监督程序、监督内容和方式,规范派驻监督,为纪检组履行派驻监督职责提供制度保障。要建立纪检组内部管理制度、纪检组长定期与党委(组)主要负责人廉政提醒谈话、“推磨式”监督检查等制度机制,让纪检组真正发挥“派”的权威,突出“驻”的优势,将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确保监督工作的实效性。要推行“轮流式”驻点办公,打造派驻监督的“移动探头”。在抓好日常监督的同时,推行“轮流式”驻点办公,每月根据客观情况弹性安排半天至 1 天的驻点时间,由组长或副组长带队,主动深入各监督部门零距离“贴身”监督,全面了解掌握驻点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协助党委(党组)解决好在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在驻点办公期间通过调阅部门文件资料等方式,及时掌握各部门的重要政策和措施。

 (三)强化责任担当,在工作落实上履职尽责。要始终牢牢把握住派驻纪检机构的职责和使命,把解决不愿履职、不会履职的问题作为重点,切实加强思想和能力建设。要破除“不愿监督”的思想障

 碍。纪检组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对标新要求,强化理论学习,锤炼实践能力,提升派驻意识,强化监督底气,拓宽监督视野,充分发挥“探头”作用,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要消除“不敢监督”的心理顾虑。纪检组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敢于动真碰硬。要切实转变观念,摒弃老好人的思想,既要敢于监督,又要善于监督。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敢于从监督的角度发表不同意见,敢于在监督执纪中坚持原则,自觉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要不断锤炼善于发现问题的本领。聚焦“四风”问题,对人、财、物、权力使用等的敏感领域环节,对发现的苗头及时提醒,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谈话诫勉,把纪律挺在前面,落实在日常。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与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书记交换意见、通报问题。对严重违纪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置,防止对党和事业造成更大危害。要解决“不会监督”的本领恐慌。纪检组干部在监督执纪的能力和水平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弱项和短板。要加强对法律法规、党纪党规、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的学习研讨。同时,由于纪检组监督部门多,各监督部门主要业务差异大、专业性强,要加强各监督部门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的学习,畅通纪检组和监督部门政策信息的沟通渠道,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深入了解归口监督单位的行业特点及廉政风险点,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增强监督的底气,切实解决不会监督的问题。

 对当前派驻机构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思考范文(2)

 一、派驻机构工作运行现状及存在问题 20** 年 x 月 x 日,x 市委下发《中共 x 市委关于全面推进市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意见》,实现对全市市直部门和单位的派驻监督全覆盖,驻市司法局纪检组也由内设纪委转为派驻机构。为有效发挥派驻机构的监督作用,市纪委随即下发了《履职办法》,明确派驻机构以监督驻在单位和归口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为主要任务,履行督促驻在单位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等九项工作职责。派驻机构较之前的内设纪委相比,监督覆盖面更宽、监督检查力度更大、监督效果更明显。如:驻市司法局纪检组,派驻后加强了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对“三重一大”事项实行了“会前审查制度”,对班子成员开展了廉政谈话,建立了处以上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同时还坚持以“项目化”为抓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通过参加驻在单位有关会议,开展专项检查、专题调研、廉政谈话等方式排查风险、落实责任,多次向驻在单位提出意见建议并得到采纳,初步形成了纪检组与驻在单位的良性互动,监督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当前,派驻机构总的运行趋势是好的,派驻监督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但客观上也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完善。

 (一)角色定位还不够准确

 随着派驻工作的推进,派驻机构职责职能已经确定,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角色定位方面的困惑。一方面部分派驻机构干部派的意识还不够强。有的派驻机构由内设纪委直接划转而来,由于过去长期在驻

 在单位领导下开展工作,思维定势、行为习惯根深蒂固;有的派驻机构形式上已经派驻,但实际还做着内设纪委的工作,再加上派驻机构干部“回家”汇报交流的机会少,派的意识还不够强,缺少认同感、归属感。另一方面驻在单位对派驻监督的认识也存在误区。有些驻在单位对派驻机构的思想认识还没有从以往双重领导的思维模式中转变过来,仍然不自觉把派驻机构视为内设机构,认为是“自己内部的人”。有些驻在单位对派驻监督存在着抵触和防范情绪,认为派驻机构是上级纪委专门派来监督的,认为是“外人”。工作中存在着提防意识,甚至有意淡化参与权、知情权、查处权,有的有意弱化派驻机构的监督职能。

 (二)履行职责还受到制约

 根据现有的文件,已经明确了派驻机构受派出机关直接领导,工作对其负责,履行对驻在单位党委(党组)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责任。但现行领导体制是派驻纪检组长又担任着驻在单位党委(党组)成员,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过程中,既要作为党委(党组)成员发表具体意见,又要作为纪检组长履行监督职责,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体制设计,客观上存在一定的矛盾。此外,派驻机构体制改革统管不彻底,派驻机构不完全独立,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存在着从属和依赖关系,平时的工作保障和行政经费由被监督者提供,工作上许多要依附于驻在单位,需要驻在单位的支持,造成履职底气不足。

 (三)管理制度还有待健全

 派驻统管的制度虽已启动,但配套制度还不够完善。目前中央和省市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和职责职能规定都是以文件形式指导的,没有出台相关条例,存在着工作制度不够完善的缺陷,派驻工作的权威性、独立性和规范性都有待加强。近年来各级党委、纪委结合新形势,对派驻机构提出了履行监督责任的新要求,但实践中对派驻机构监督的有关具体内容、范围、程序和应该履行的手续等等还没有具体的工作标准,特别是在与驻在单位关系处理方面的制度还不够健全,导致部分监督受阻的情况出现。在干部考评激励机制方面也有待完善。由于派驻纪检组数量多且相对分散,派出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对每个派驻纪检干部的日常工作和业绩很难全面了解和掌握,不利于充分调动和发挥派驻纪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四)能力素质还需要提升

 派驻后,市纪委对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建设十分重视,业务培训和岗位交流力度不断加大,纪检干部的履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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