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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保险公司国际保险条款,菁华1篇【优秀范文】

发布时间:2023-03-13 20:00:03 来源:网友投稿

*人民保险公司国际保险条款1*人民保险公司国际保险条款船舶战争、**险条款(1986年1月1日)一、责任范围本保险承保由于下述原因造成被保险船舶的损失、碰撞责任、共同海损和救助或施救费用:(一)战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民保险公司国际保险条款,菁华1篇【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人民保险公司国际保险条款,菁华1篇【优秀范文】

*人民保险公司国际保险条款1

*人民保险公司国际保险条款

船舶战争、**险条款

(1986年1月1日)

一、责任范围

本保险承保由于下述原因造成被保险船舶的损失、碰撞责任、共同海损和救助或施救费用:

(一)战争、内战、革命、叛乱或由此引起的内乱或敌对行为;

(二)捕获、扣押、扣留、羁押、没收或封锁,但这种赔案必须从发生日起满六个月才能受理;

(三)各种战争武器,包括水雷、鱼雷、炸弹;

(四)**、被迫停工或其他类似事件;

(五)民变、暴动或其他类似事件;

(六)任何人怀有政治动机的恶意行为;

二、除外责任

由于下列原因引起被保险船舶的损失、责任或费用,本保险不负赔偿责任。

(一)原子弹、*或核武器的爆炸;

(二)由被保险船舶的船籍国或登记国的*或地方当局所采取的或命令的捕获、扣押、扣留、羁押或没收;

(三)被征用或被征购;

(四)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之间爆发的战争(不论宣战与否);

三、保险终止

(一)保险人有权在任何时候向被保险人发出注销本保险的通知,在发出通知后7天期满时生效;

(二)不论是否已发注销通知,本保险在下列情况下应自动终止:

1、任何原子、*或核武器的敌对性爆炸发生;

2、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之间爆发的战争(不论宣战与否);

3.船舶被征用或出售。

四、承保原则

(一)本保险系本公司船舶保险的附加险。船舶保险的条款也适用本保险,但与本保险条款有抵触时,则以本保险条款为准。

(二)被保险船舶如同时有其他保险,任何索赔应由其他保险负责时,本保险不负赔偿责任。

(三)如本保险由于第三条的原因终止时,净费可按日比例退还给被保险人。本保险不办理停泊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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