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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主体责任清单9篇

发布时间:2022-08-20 11:35:06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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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主体责任清单9篇

篇一:政协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主体责任清单

协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市政协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2015 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情况汇报

  2015 年,市政协党组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规定,扎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坚持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注重源头防腐,开拓创新,在抓深入、抓巩固、抓落实、抓提高上狠下功夫,在促进政协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风廉政,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市政协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5 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一)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及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协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市政协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政协特点,研究制定了市政协党组 2015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安排,市政协党组书记与党组

 成员,市政协分管副**与分管办公室、各专委会、委员联络处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一般党员干部制定了廉政承诺书。党组书记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同志各负其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及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市政协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注重反腐倡廉工作,注重强化主体责任,注重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贯彻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20**年以来,党组专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

 (三)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以下带上,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不断增强抗腐防变能力。党组书记做到主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研究制定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亲自抓部署、抓协调、抓督促、抓落实。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参加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全局性的工作会议和活动,时常教育提醒政协机关的领导干部、政协委员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常怀自律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在思想上筑牢廉洁自律的防线。坚持分工负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既要抓好党组成员的责任,又负责抓好分管部门的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确保市政协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四)认真制定并严格落实各项制度,确保机关规范运行。一是严格财经纪律。按照《市政协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机关财务实行“三审制”,即支出发票先由财务人员审核,看是否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再由主管财务的副秘书长审核,最后由主管办公室的市政协领导核报,使有限的经费真正使用到工作上。严格执行《市政协机关公务接待规定》,明确了接待范围、标准、审批程序。二是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市政协机关考勤和请假制度》,贯彻执行严明工作纪律规范机关管理工作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了机关管理,规范从政行为,促进作风转变,维护良好形象,提升工作效能,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了市政协机关各项工作高效运行、得到全面落实。三是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健全并认真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积极推行党务政务公开,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廉述职、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市政协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从自身做起,从具体问题改起,以人民群众是

 否满意作为改进机关作风的根本标准,坚持立行立改,着力改会风、变文风、树廉风。一是在召开的市政协十届五次全体会议上,转变作风,勤俭办会,压缩会议时间,压减工作人员,取消了横幅标语、摆放花卉、拱门宣传、发放纪念品、工作人员会餐等;在组织召开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和各族各界人士参加的迎新年茶话会上,取消了会餐、水果等,清茶一杯,使全市各界人士明显感受到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带来的新变化。二是在调研、视察、接待、公务活动中,进一步减化程序、减少开支、减少工作陪同、改进工作方法、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在全年的调研视察过程中,集中统一乘中巴车,减少陪同人员和工作人员,尽量当天返回,不给被调研视察单位增加负担。市政协领导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轻车简从,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工作,参与政协调研视察活动的同时,访民情、解民忧、办实事,重点开展了走访委员、维稳督导、企业联点、精准扶贫督导、困难群体帮扶等活动,保证了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也体现了党员领导干部为民务实的作风。三是严格执行公务活动有关规定,没有擅自出席、参加一般性庆贺、剪彩、观摩活动等现象。四是严格执行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加强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封存,没有公款出国、公款旅游现象。

 (五)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市政协党组坚持把深化防腐倡廉教育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基础,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着眼把握政治方向,强化党的纪律约束;着眼坚定理想信念,强化理论武装;着眼增强防腐自制能力,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着眼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加强反腐倡廉文化建设,在机关营造了浓厚的反腐倡廉氛围,筑牢了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市政协党组和机关党支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认真学习中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各项措施要求,大力加强政协机关作风建设,坚定不移的反对腐败,全面推进政协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树牢了政协机关清正廉洁、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在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了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廉政法规等的学习宣传。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观看历史文献纪录片《筑梦中国》等廉政警示教育片和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紧紧抓住学习宣传教育这个重点,进一步完善宣传教育机制,优化宣传教育形式,做到“四个结合”,即思想政治教育与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相结合,正面典型示范教育与反面典型示范教育相结

 合,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廉政教育与清政教育相结合,做到了廉政教育常抓不懈。

 (六)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落实惩防体系建设任务。根据机关《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13-2017年实施方案》,落实机关年度目标任务,细化职责分工,抓好年度任务落实,全力推进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等监督制度,落实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廉政承诺等制度。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全面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对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和人员权利运行的监督制约,有效预防腐败的发生。进一步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通过委员视察、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加强对公共权力运行的监督。

 (七)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从 5 月份开始。在市政协机关深入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对照“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认真查摆“不严不实”问题,切实加以整改,努力做忠诚、干净、担当的领导干部。一是按照专题教育要求,认真查摆“不严不实”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摆出“不严不实”方面的问题 7 条,围绕市委重点解决十个方面的问题和市政协查找出来的“不严不实”问题,列出了整改任务,责任到人,下大力气进行

 整改落实,目前,已整改落实 7 项。二是党组书记紧扣“三严三实”要求,紧密结合市政协实际,结合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带头向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讲党课,为专题教育开好局。三是深入学习了******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党章和党的纪律规定,重点研读了《***谈治国理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通过学习,深刻领会核心要义,掌握精神实质。同时,以焦裕禄、杨善洲等先进典型为镜,深学细照笃行;以周**、薄熙来、毛小兵及我市这几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为戒,深刻汲取教训。四是开展了五次专题研讨,每个专题确定 2 名党组成员、2 名处级干部做重点发言,其他党组成员和处级干部踊跃发言,交流观点、分享体会,通过专题研讨,达到了相互启发、形成共识的目的。通过专题教育,使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觉悟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努力做到了忠诚、干净和担当。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在签订责任书中,明确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和责任,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从而正确认识形势,坚定马克思主义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分辩是非、抵御风险的能力,牢固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

 观、权力观、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二)干部职工的群众意识、工作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干部职工履职尽责意识进一步增强,有效克服了年纪大了、干一点是一点、能少干尽量少干、等着退休的思想,领导班子成员想工作、谋划工作、干事创业的劲头更足了。群众意识进一步增强,在政协的调研视察中广泛深入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建议,使每一篇调研视察报告、每一篇发言材料、每一件提案,都力求做到了如实反映客观事实,反映各族各界群众的呼声,所提意见建议,都能切合实际,启发思路,有利于解决问题。20**年,市政协开展“爱心助学助困”活动,筹集资金 40.2 万元,共资助 48 名大学生和 81户贫困家庭。

  (三)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一是领导干部能够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强化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的自觉性,筑牢反腐保廉的思想防线,上级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得到较好执行。二是坚持讲实话办实事务实效,能较好地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干部的民主作风、民主决策进一步增强,做到重大问题、重要工作、大额财务开支由集体讨论决定,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领导班子成

 员能认真学习、执行两个《条例》、中央和省、市委规定措施,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未发现有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跑官要官”,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参与赌博等行为。在作风建设活动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过程中,未收到对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方面的投诉和举报。

  (四)机关作风明显好转,办事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开展服务意识、宗旨意识、勤政廉政、法律法规、作风纪律等教育学习,队伍整体素质有所提高,依制度、依规定办事得到进一步加强,在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效果,群众满意度较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学习教育特别是廉政宣传教育做得不够,学习内容不全面、不系统,学习的方式方法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制度的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诸如在上下班制度、强销假制度等方面还需严格遵守。

 3.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发挥得还不够。

 四、今后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入贯彻党章和开展党纪政纪教育、权力观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三严三实”教育,加强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和廉政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

 2.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市政协履行职能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努力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3.不断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并加大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切实抓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

 4.强化责任意识,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认真落实责任制有关规定,继续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实抓好。

 5.进一步加强市政协党组和机关党支部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6.认真开展协商民主,更好的履行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发挥更大作用。结合政协工作实际继续选派政协机关干部、委员作为部分单

 位、行业的民主监督员和行风评议员,强化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

篇二:政协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主体责任清单

2020 年党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

 为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落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要求,结合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现制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如下:

  一、职责范围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

  二、具体内容

 (一)统筹谋划部署 1.担负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2.贯彻落实中央和中纪委、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县委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布局,统筹谋划、整体推进。

  3.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安排部署县人大常委

 会工作意见,根据县委制定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 4.改革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责任体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5.指导督促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督促其和人大常委会机关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6.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定期听取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推进部署落实。

  (三)强化宣传教育 7.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机关的年度安排,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

  8.健全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学习教育制度,纳入领导干部和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培训计划。

  9.每年党组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委室主任廉洁谈话不少于 ** 次,了解掌握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提醒廉洁自律、改进作风,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坚持做到“四个必谈”,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力时必谈、家庭有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时必谈、个人有信访问题反映时必谈、岗位分工调整时必谈。

 10.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把廉洁教育纳入社会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范围,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领,营造崇廉尚廉氛围。

  (四)深化作风建设 11.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树牢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

  12.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各委室经常性的明察暗访、检查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查处典型案例。

  13.坚持“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问题,通过组织约谈、定期通报、查处警示等方式,提高“四风”整治效果。

  14.坚持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坚决整改作风问题,针对一些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根源,强化措施,坚决整改,努力形成作风建设的新常态。

  (五)维护群众利益 15.着力畅通民意诉求渠道,构建多方位信访受理举报机制,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16.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重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吃拿卡要等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六)领导和支持纪检部门工作 17.支持县纪委驻人大

 机关纪检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人大常委会机关和纪检组每季度研究 ** 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并提供必要保障。

  18.配好配强人大机关纪检队伍,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干部成长和队伍建设。

  (七)推进源头治理 19.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深化惩防体系建设,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20.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正气和优良传统,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权力公开。

  21.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重要制度,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工作 22.高度重视县纪委移交的问题线索,从严惩处,形成强大震慑。对巡视中反馈的问题,认真查处和彻底整改,并落实好责任追究。

  (九)严格监督考核 23.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年度考核。

  24.实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每年年底向县委

 和县纪委报告。

  25.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听取意见和社会评价体系,广泛征集各界的意见建议,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2020 年党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为认真落实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履职尽责意识,现制定 **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 2020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如下:

  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是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履行领导责任

  1.积极推进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重要工作自己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根据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县委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二)强化组织推动

  3.定期主持召开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传达上级有关党

 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

  (三)加强宣传教育

  4.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活动,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5.定期开展主讲廉政党课、宣读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活动,组织并主动参加参观警示基地、任前廉政谈话、廉政夜校等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四)强化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五)落实监管责任

  7.定期组织召开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8.加强对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委室主任的监督管理,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通过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委室主任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

 题及时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六)带头做好表率

  9.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10.公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

  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共性任务清单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内容主要包括:

  (一)落实分管职责

  1.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督促分管部门加强廉政教育,每年与分管委室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 1 次。

  (二)强化工作指导

  3.坚持分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督、同检查。督促分管委室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4.贯彻执行县委、县纪委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决策部署,主动分担党组的主体责任,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三)加强日常监管

  5.加强对分管委室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委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分管委室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及时报告,并组织、支持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四)自觉接受监督

  6.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主动报告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意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现制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如下:

  (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书记、副主任刘炎海党

 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办公室、财工委、老干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吴少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农工委、法工委、信访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教工委、代工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

 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淑玲廉洁从政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协助吴少义副主任抓好农工委、法工委信访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协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副主任主体责任,对协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协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2020 年党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压实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根据区委、区纪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结合区经济发展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领导班子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承担领导、组织、推动、落实的重要职责,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年初召开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议,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任务。

  2、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全局目标

 管理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我局承担的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园区发展、全区综合考核、能源节能降耗等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

  3、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廉政责任分解。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体系。

  4、每半年召开 1 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全面了解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组织整改。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査考核工作,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每半年向区纪委专题报告 1 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6、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____***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始终做到“五个必须”。

  6、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____***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

 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始终做到“五个必须”。

  8、尊崇党章,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三)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9、完善和落实每月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员学习制度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深入学习贯彻___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

篇三:政协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主体责任清单

21 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2 篇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指出,党委(党组)必须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而党委班子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体,对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责任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明确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责任落实。

 (二)及时听取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以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研究解决重要问题。

 (三)把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严格执行责任制报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一票否决”和台账管理六项制度。

 (四)党委(党组)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 次, 重要事项及时研究,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由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带

 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检查考核,运用好考核结果,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

 (六)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党委组织支部书记、部门党委组织下属单位支部书记每年召开 1 次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每年至少听取 1 次下属单位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汇报,推进责任落实。

 (七)每年年初向县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八)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问责工作,用好问责利器,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有关责任。

 (九)继续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和案件曝光制度,通报曝光典型案件。

 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十)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维护党委班子团结,切实履行维护政治纪律的职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十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意见,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检查,加强日常督促,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十二)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十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党委会议事规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任职回避等制度。

 (十四)加强党纪法规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及时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法规,把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十五)担当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

 (十六)抓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树新风、扬正气的活动,倡导崇尚廉洁价值理念,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新风正气,增强文化自信。

 三、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十七)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细化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

 (十八)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整治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十九)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二十)学习贯彻省、市委和县委“三项机制”,着力解决干部精神状态不佳,不作为、不担当、不干事等问题,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四、领导和支持纪委执纪履责 (二十一)认真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对重要案件一把手要亲自组织、亲自督办,继续加大经费、装备投入和对纪检监察干部锻炼、交流、使用的工作力度。

 (二十二)领导和支持纪检机关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纠正“四风”,认真开展问责、巡察等工作,为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十三)领导和推进本乡镇、本单位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要求。

 (二十四)支持纪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及时协调解决纪委履责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纪律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十五)依规依据研究处理违规违纪问题,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五、抓班子带队伍作表率 (二十六)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二十七)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二十八)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效、民主测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新提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

 (二十九)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员调整及工作分工变化,研究更新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并报县纪委备案。

 (三十)县委和县纪委确定的其他主体责任内容。

 目录 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 2020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 ............................. 6 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 2020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 ........................... 10

  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 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

  为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落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要求,结合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现制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如下:

 一、职责范围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

 二、具体内容 (一)统筹谋划部署 1.担负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2.贯彻落实中央和中纪委、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县委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布局,统筹谋划、整体推进。

 3.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研

 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安排部署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意见,根据县委制定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 4.改革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责任体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5.指导督促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督促其和人大常委会机关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6.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定期听取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推进部署落实。

 (三)强化宣传教育 7.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机关的年度安排,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

 8.健全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学习教育制度,纳入领导干部和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培训计划。

 9.每年党组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委室主任廉洁谈话不少于 ** 次,了解掌握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提醒廉洁自律、改进作风,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坚持做到“四个必谈”,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力时必谈、家庭有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时必谈、个人有信访问题反映时必谈、岗位分工调整时必谈。

 10.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把廉洁教育纳入社会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范围,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领,营造崇廉尚廉氛围。

 (四)深化作风建设 11.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树牢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

 12.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各委室经常性的明察暗访、检查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查处典型案例。

 13.坚持“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问题,通过组织约谈、定期通报、查处警示等方式,提高“四风”整治效果。

 14.坚持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坚决整改作风问题,针对一些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根源,强化措施,坚决整改,努力形成作风建设的新常态。

 (五)维护群众利益 15.着力畅通民意诉求渠道,构建多方位信访受理举报机制,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16.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重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吃拿卡要等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六)领导和支持纪检部门工作

 17.支持县纪委驻人大机关纪检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人大常委会机关和纪检组每季度研究 ** 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并提供必要保障。

 18.配好配强人大机关纪检队伍,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干部成长和队伍建设。

 (七)推进源头治理 19.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深化惩防体系建设,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20.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正气和优良传统,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权力公开。

 21.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重要制度,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工作 22.高度重视县纪委移交的问题线索,从严惩处,形成强大震慑。对巡视中反馈的问题,认真查处和彻底整改,并落实好责任追究。

 (九)严格监督考核 23.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年度考核。

 24.实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每年年底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

 25.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听取意见和社会评价体系,广泛征集各界的意见建议,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 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

  为认真落实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履职尽责意识,现制定孟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2020 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如下:

 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是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履行领导责任 1.积极推进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根据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县委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二)强化组织推动 3.定期主持召开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听取纪检工作汇报,

 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4.大力支持驻人大纪检组工作,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支持和保障纪检组依纪依法办案,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 5.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活动,组织学习“一党章二准则三条例”,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6.定期开展主讲廉政党课、宣读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活动,组织并主动参加参观警示基地、任前廉政谈话、廉政夜校等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四...

篇四:政协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主体责任清单

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 2021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

 为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落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要求,结合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现制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如下:

 一、职责范围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

 二、具体内容 (一)统筹谋划部署 1.担负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2.贯彻落实中央和中纪委、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县委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布局,统筹谋划、整体推进。

 3.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安排部署县人大常

 委会工作意见,根据县委制定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 4.改革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责任体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5.指导督促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督促其和人大常委会机关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6.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定期听取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推进部署落实。

 (三)强化宣传教育 7.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机关的年度安排,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

 8.健全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学习教育制度,纳入领导干部和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培训计划。

 9.每年党组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委室主任廉洁谈话不少于 1 次,了解掌握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提醒廉洁自律、改进作风,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坚持做到“四个必谈”,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力时必谈、家庭有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时必谈、个人有信访问题反映时必谈、岗位分工调整时必谈。

 10.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把廉洁教育纳入社会道德教育

 和精神文明建设范围,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领,营造崇廉尚廉氛围。

 (四)深化作风建设 11.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树牢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

 12.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各委室经常性的明察暗访、检查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查处典型案例。

 13.坚持“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问题,通过组织约谈、定期通报、查处警示等方式,提高“四风”整治效果。

 14.坚持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坚决整改作风问题,针对一些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根源,强化措施,坚决整改,努力形成作风建设的新常态。

 (五)维护群众利益 15.着力畅通民意诉求渠道,构建多方位信访受理举报机制,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16.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重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吃拿卡要等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六)领导和支持纪检部门工作 17.支持县纪委驻人大机关纪检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人大常委会机关和纪检组每季度研究 1 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并提供必要保障。

 18.配好配强人大机关纪检队伍,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干部成长和队伍建设。

 (七)推进源头治理 19.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深化惩防体系建设,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20.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正气和优良传统,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权力公开。

 21.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重要制度,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工作 22.高度重视县纪委移交的问题线索,从严惩处,形成强大震慑。对巡视中反馈的问题,认真查处和彻底整改,并落实好责任追究。

 (九)严格监督考核 23.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年度考核。

 24.实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每年年底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

 25.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听取意见和

 社会评价体系,广泛征集各界的意见建议,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 2021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

  为认真落实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履职尽责意识,现制定孟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2021 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如下:

 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是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履行领导责任 1.积极推进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根据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县委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二)强化组织推动 3.定期主持召开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听取纪检工作汇报,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4.大力支持驻人大纪检组工作,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支持和保障纪检组依纪依法办案,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 5.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活动,组织学习“一党章二准则三条例”,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6.定期开展主讲廉政党课、宣读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活动,组织并主动参加参观警示基地、任前廉政谈话、廉政夜校等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四)强化监督检查 7.定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五)落实监管责任 8.定期组织召开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9.加强对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委室主任的监督管理,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通过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委室主任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10.带头做好表率,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

 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11.公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

 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共性任务清单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内容主要包括:

 (一)落实分管职责 1.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督促分管部门加强廉政教育,每年与分管委室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 1 次。

 (二)强化工作指导 3.坚持分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督、同检查。督促分管委室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4.贯彻执行县委、县纪委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决策部署,主动分担党组的主体责任,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三)加强日常监管 5.加强对分管委室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委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形成责任传导机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分管委室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及时报告,并组织、支持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四)自觉接受监督 6.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主动报告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意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现制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如下:

 任 (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X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办公室、财工委、老干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

 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任 (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X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农工委、法工委、信访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任 (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X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教工委、代工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任 (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X 廉洁从政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单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协助吴少义副主任抓好农村工作委员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协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副主任主体责任,对协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

 督促检查协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2020 年度县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履行 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推进《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结合县直机关实际,特制定如下 2020 年度县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清单。

 1.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大力开展政治忠诚教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带头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同党的政治路线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确保******重要讲话精神指示批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本部门单位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作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确保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 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抓好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员轮训,引导党员干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重视青年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抓好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

 3.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

 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办法规定,严防“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五个绝不允许”。

 4.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年度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年初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和群团工作计划,年终专题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县委工作安排要及时跟进学习,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5.认真落实《关于开展模范机关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本部门单位职责,制定具体落实计划,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6.对照全省党的建设暨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的问题和 2019 年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自查问题、反馈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整改任务实行台账管理,攻坚克难,落实到位。

 7.严格执行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实施办法,精心制定学习计划,严格落实学习纪律,务求学习成效,发挥领学促学带学作用。

 8.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县直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准确把握机关干部职工的真实思想状况,年终形成党员思想政治状况分析报告。

 9.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年内...

篇五:政协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主体责任清单

21 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指出,党委(党组)必须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而党委班子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体,对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责任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明确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责任落实。

 (二)及时听取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以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研究解决重要问题。

 (三)把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严格执行责任制报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一票否决”和台账管理六项制度。

 (四)党委(党组)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 次, 重要事项及时研究,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由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检查考核,运用好考核结果,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

 (六)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党委组织支部书记、部门党委组织下属单位支部书记每年召开 1 次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每年至少听取 1 次下属单位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汇报,推进责任落实。

 (七)每年年初向县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八)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问责工作,用好问责利器,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有关责任。

 (九)继续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和案件曝光制度,通报曝光典型案件。

 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十)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维护党委班子团结,切实履行维护政治纪律的职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十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意见,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检查,加强日常督促,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十二)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十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党委会议事规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任职回避等制度。

 (十四)加强党纪法规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及时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法规,把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十五)担当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

 (十六)抓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树新风、扬正气的活动,倡导崇尚廉洁价值理念,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新风正气,增强文化自信。

 三、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十七)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细化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

 (十八)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整治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十九)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二十)学习贯彻省、市委和县委“三项机制”,着力解决干部精神状态不佳,不作为、不担当、不干事等问题,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四、领导和支持纪委执纪履责 (二十一)认真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对重要案件一把手要亲自组织、亲自督办,继续加大经费、装备投入和对纪检监察干部锻炼、交流、使用的工作力度。

 (二十二)领导和支持纪检机关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纠正“四风”,认真开展问责、巡察等工作,为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十三)领导和推进本乡镇、本单位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要求。

 (二十四)支持纪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及时协调解决纪委履责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纪律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十五)依规依据研究处理违规违纪问题,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五、抓班子带队伍作表率 (二十六)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二十七)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二十八)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效、民主测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新提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

 (二十九)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员调整及工作分工变化,研究更新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并报县纪委备案。

 (三十)县委和县纪委确定的其他主体责任内容。

篇六:政协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主体责任清单

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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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53 项)

  (一)党委常委及经营班子成员集体责任清单(27 项)

 1.加强组织领导。

  (1)仔细贯彻降实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省国资委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

  (2)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分降落实责任,催促下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2.规范选人用人。

  (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规定。

  (5)加强对集团公司人员、权属单位领导人员教育、培养和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

  (6)深化用人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不断完善和降实交流轮岗等制度。

  (7)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加强对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定防止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8)健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人员的日

 常治理和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领导人员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觉、早教育、早查处。

  3.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9)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不折不扣降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0)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和完善深入调查研究、紧密联系职工群众的各项制度。

  (11)加强对党员、领导人员的作风教育,弛而不息纠正“四风”。

 (12)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发觉问题,及时查处,坚定防止作风问题反弹。

  (13)建立健全查纠不正之风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仔细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职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4.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4)健全完善集团公司工作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分解任务,明确责任。

  (15)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打造“廉洁齐鲁交通”品牌。

  (16)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17)深化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注重在利益输送上查寻廉洁风险点,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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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支持纪委监督执纪问责。

  (18)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经常听取纪委工作汇报,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9)严肃查处党员和领导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为纪委查办案件制造良好条件。

  (20)加强对纪委查办案件的指导、监督,对查办不力、处理不到位的案件要及时纠正。

  (21)加强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降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降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各项措施。

  (22)加强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建设和力量配备,完善载体,积极支持和推动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6.降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3)仔细贯彻降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工作降实。

  (24)监督检查集团公司和各权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降实情况。

  7.加强班子自身建设。

  (25)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26)降实党内监督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27)带头遵守党纪法规,发挥廉洁从业的榜样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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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清单(15 项)

 1.加强研究部署。

  (1)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降实具体措施,及时举行部署和安排。

  (2)定期组织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强化廉洁从业意识和法纪观念。

  (3)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分析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2.主动履行领导责任。

  (4)积极主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5)及时听取重要案件查处情况,仔细签批和处理重要信访举报,帮助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6)支持和重视廉洁文化建设,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

  (7)组织领导并主动参加降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向被检查单位提出要求。

 3.加强监督指导。

  (8)全面了解掌握集团公司、权属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廉洁从业状况,仔细降实诫勉谈话制度,发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及时提醒告诫。

  (9)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发觉问题及时指出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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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积极支持纪委工作。

  (10)支持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

  (11)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支持和保障纪委依纪依法办案。

  (12)采取有力措施,支持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5.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13)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各项规定。

  (14)自觉接受监督,规范行使权力。

  (15)抓好班子、管好队伍,严格要求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亲属,作好表率。

  (三)其他党委常委及经营班子成员领导责任清单(11 项)

  1.主动研究部署。

  (1)协助党委及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降实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2)主动听取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以及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3)针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降实。

  2.加强催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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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举行经常性督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办,及时制定有效措施,催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5)积极参加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

  3.支持查办案件。

  (6)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

  (7)对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发觉纠正并向党委、纪委报告,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严格廉洁自律。

  (8)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各项规定。

  (9)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10)坚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1)教育治理好配偶、子女和亲属,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觉提醒,并催促整改。

  二、降实纪委监督责任的责任清单(42 项)

  (一)协助党委降实主体责任清单(10 项)

 1. 协助抓好工作部署。

  (1)协助党委依据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省国资委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2)协助党委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党风廉

 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协助抓好工作降实。

  (3)协助党委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分解、责任分工。

  (4)加强工作督导,催促责任单位仔细组织实施,完成工作任务。

  (5)协助党委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加强对权属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监督。

  (6)仔细完成党委交办的工作任务。

 3.协助抓好检查考核。

 (7)协助党委会同有关部门,抓好集团公司降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

 (8)及时反馈检查考核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催促整改降实。

 (9)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部室负责人,按照治理权限实施责任追究。

  4.加强调查研究。

  (10)加强对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调查研究,为党委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二)坚定维护党的纪律责任清单(5 项)

 1.确保政令畅通。

  (1)尊崇党章,维护党内法规。

  (2)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集团

 公司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降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严格纪律监督。

  (3)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加强执纪问责。

  (4)坚定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保证执纪到位。

 (5)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对工作失职、监管不力的行为实施问责。

  (三)积极推进作风建设责任清单(5 项)

 1.仔细降实有关规定。

  (1)锲而不舍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降实,对降实情况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2.加大惩治力度。

  (2)持之以恒整治“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3)加大明察暗访、问题调查、惩戒问责等工作力度,发觉一起查处一起,对违规违纪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3.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4)协助党委加强降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省有关要求的配套制度建设。

  (5)加强监督治理,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责任清单(6 项)

 1.严肃查处违纪案件。

  (1)按照人员治理权限,坚定查处违纪违法的腐败案件,坚定惩治腐败行为。

  (2)协助省纪委、省国资委纪委查处涉及集团公司及权属单位领导人员的违纪案件。

  2.加强案件治理。

  (3)加强信访举报办理工作。

  (4)严格按照线索处置分类要求,对问题线索提出处理意见,线索处置向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

  (5)严格遵守审查程序和保密纪律。

 3.做好重大案件剖析。

  (6)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剖析力度,适时通报案件查办情况,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五)加强党内监督责任清单(6 项)

 1.加强监督工作。

  (1)严格降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对集团公司及权属单位领导人员特殊是主要领导人员履行主体责任、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举行监督。

  (2)加强对权属单位纪委降实监督责任的检查,深化绩效治理和效能监察工作。

  (3)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教育、治理和监督,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洁净、担当的纪检监察

 “铁军”。

  2.加强预警防范。

  (4)坚持抓早抓小,对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觉、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5)对苗头性问题采取及时约谈、函询等方式。

 (6)加大诫勉谈话力度,对新选拔任用人员举行廉洁谈话。

 (六)纪委书记第一监督责任清单(10 项)

 1.履行监督责任。

  (1)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对履行纪委监督责任负总责,主动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党委工作全局,统筹谋划。

 (2)抓好主业主责,及时研究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集中精力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

  (3)加强对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业、作风建设和行使权力等情况的监督,发觉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发觉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

  2.加强巡察指导。

  (4)对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举行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催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5)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做好巡察成果运用。

 (6)创新体制机制,推动“两个为主”的降实。

 3.严格查办案件。

  (7)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领导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及时

 发觉纠正并向党委、纪委报告,严格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带头廉洁从业。

  (8)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各项规定。

  (9)身体力行,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管好配偶、子女和亲属,坚守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底线。

  (10)以上率下,深化“三转”,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篇七:政协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主体责任清单

21 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通用版本)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指出,党委(党组)必须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而党委班子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体,对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责任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明确班子成员在党风

 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责任落实。

 (二)及时听取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以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研究解决重要问题。

 (三)把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严格执行责任制报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一票否决”和台账管理六项制度。

 (四)党委(党组)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 次, 重要事项及时研究,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由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检查考核,运用好考核结果,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

 (六)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党委组织支部书记、部门党委组织下属单位支部书记每年召开 1 次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每年至少听取 1 次下属单位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情况汇报,推进责任落实。

 (七)每年年初向县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八)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问责工作,用好问责利器,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有关责任。

 (九)继续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和案件曝光制度,通报曝光典型案件。

 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十)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维护党委班子团结,切实履行维护政治纪律的职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十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意见,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检查,加强日常督促,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特别

 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十二)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十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党委会议事规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任职回避等制度。

 (十四)加强党纪法规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及时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法规,把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十五)担当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

 (十六)抓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树新风、扬正气

 的活动,倡导崇尚廉洁价值理念,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新风正气,增强文化自信。

 三、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十七)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细化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

 (十八)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整治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十九)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二十)学习贯彻省、市委和县委“三项机制”,着力解决干部精神状态不佳,不作为、不担当、不干事等问题,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四、领导和支持纪委执纪履责

  (二十一)认真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对重要案件一把手要亲自组织、亲自督办,继续加大经费、装备投入和对纪检监察干部锻炼、交流、使用的工作力度。

 (二十二)领导和支持纪检机关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纠正“四风”,认真开展问责、巡察等工作,为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十三)领导和推进本乡镇、本单位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要求。

 (二十四)支持纪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及时协调解决纪委履责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纪律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十五)依规依据研究处理违规违纪问题,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五、抓班子带队伍作表率

 (二十六)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二十七)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二十八)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效、民主测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新提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

 (二十九)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员调整及工作分工变化,研究更新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并报县纪委备案。

 (三十)县委和县纪委确定的其他主体责任内容。

篇八:政协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主体责任清单

1 -

  2020 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根据《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 《推动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35 项)

 领导班子对 XX 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1.认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县委、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系统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深入、责任落到实处。

 2.党组会议每季度至少 1 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及时研究安排部署,明确班子成员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同时,研究专项工作时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3.每年 1 月份向县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主动接受县纪委和派驻纪检组的监督。

 4.每年至少听取 2 次下属各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反腐败重点工作汇报、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汇报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 2 - 5.每年至少召开 1 次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6.支持和配合上级巡视、党风廉政专项检查工作,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反馈意见,认真组织开展重要问题线索核查,推动整改措施落实,按时完成并报结。

 7.每年开展 2 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或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检查考核,由党组成员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8.每年听取 1 次下属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推进责任落实。各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每年至少听取1 次分管单位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9.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加强问责工作,用好问责利器,切实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10.建立和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和案件通报曝光制度。每年至少通报曝光 2 次违法违纪典型案件,重大问题随时通报曝光。

 11.完善党内政治生活的相关制度,党组成员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要把执行党规党纪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作风建设督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实施意见》,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对执行情况的监督。督促纪检组组织开展检查,特别是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

  - 3 - 节点,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

 12.加强党纪法规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每季度组织1 次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法规,将纪律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学习计划,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

 13.认真组织学习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并带头执行。每季度专题学习不少于 1 次,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强化看齐意识,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14.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谈话函询、约谈提醒、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手段,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15.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专人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进行检查,每年不少于 1 次,确保党的集中统一,保证党中央政令畅通。

 16.在全系统倡导崇尚廉洁的价值理念,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新风正气。

 17.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18.健全干部监督机制,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坚持抓早抓小、

  - 4 - 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微腐败”成为“大祸害”。

 19.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委 “三项机制”和县委 1+4 制度体系,在从严管理党员干部的基础上,有效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20.选好用好干部,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1.党组领导班子要根据巡视巡察监督、信访举报等渠道反映的问题,甄选约谈对象,有针对性的开展约谈,每年不少于 2人次。

 22.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包案化解信访问题等制度。每季度召开 1 次会议,研究分析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

 23.加强和改进民生监督工作,大力支持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组严肃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24.认真落实党务政务和办事公开、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每年对公开内容至少更新 1次。建立完善党内全方位监督制度和反腐倡廉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25.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加强对各单位“一把手”的监督,每年到分管单位检查不少于 2 次。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

  - 5 - 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26.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构,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支持纪检组深化“三转”,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及时协调解决纪检工作履责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纪律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27.每季度听取 1 次反映下属单位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纪律审查等情况汇报,领导和支持纪检组严肃查处各类腐败案件,深入纠正“四风”,认真开展问责、巡察等,为纪检组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28.依法依规研究处理违规违纪问题,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29.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组宣传工作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

 30.认真开展理想信念、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每个月至少召开 1 次专题会议,集中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

 31.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每年开展 1 至 2 次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活动。

 32.每年至少召开 2 次专题会议,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33.认真落实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民主测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新提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抽查、任前廉政

  - 6 - 谈话等制度。

 34.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员调整及工作分工变化,研究更新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并报县纪委备案。

 35.县委、县纪委确定的其他主体责任内容。

 二、县党组书记 XX 主体责任清单(18 项)

 主持全面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党务政务、财务、人事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日常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每月至少主持召开 1 次党组反腐倡廉专题学习会。

 2.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听取和掌握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案件查处情况,研究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年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检查、考核工作不少于 2 次,亲自带队检查不少于 1 次。对履责不力的予以约谈督促,整改不力的予以问责。

 3.每季度听取 1 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按要求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全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文件和请示,第一时间进行签批,提出督促办理意见。

 4.每年 1 月份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上一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

  - 7 - 5.认真传达县委、县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全系统实际,专题研究部署,明确职责分工,抓好督促落实。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落实情况亲自过问,每年不少于 2 次。

 6.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每半年听取 1 次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责任落实。

 7.重视和支持纪检组按照党章和“三转”要求履行督促“两个责任”落实、开展纪律审查、纠正“四风”、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等职责,每年协调督办违纪违法案件不少于 1 次,帮助排除办案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对纪检组查办重大违纪案件的请示汇报按次研究,作出决定。

 8.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分析全系统党员干部作风、纪律方面的整体状况每年不少于 1 次。

 9.研究制定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按照班子人员变动情况,调整更新责任清单内容,推动审议通过。

 10.加强日常教育,对班子成员开展常态化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坚持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每个月不少于 1 次。积极参加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年带头讲廉政党课不少于 1 次。

 11.加强对党组班子的管理和监督,每年开展单独谈话不少于 1 次,了解掌握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内监督及班子成员廉政勤政等情况。坚持把纪律挺在前

  - 8 - 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班子成员及时提醒谈话督促整改;发现存在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及时督促调查核实,并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

 12.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内民主政治建设,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每年至少召开 1 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3.督促指导纪检组通报曝光系统内党员干部违纪违规典型问题,每年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通报曝光不少于 1 次。

 14.每年按比例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不少于 1 次,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组织述职点评和评议,提出履责要求。

 15.自觉廉洁从政,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国家法律法规,主动接受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16.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实施意见》,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17.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严守组织人事纪律。

 18.树立良好家风,带头管好配偶、子女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为广大党员干部当好标杆、做好示范。

  - 9 -

篇九:政协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主体责任清单

导班子 2022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公章):

  清单分类

 责任项目

 具体措施

 完成时限

 承办单位

 备注

 共性清单

 一、加强政治建设

 1.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建立并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把******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议事决策的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习,研究贯彻、推动落实。

 及时召开

 人事科

  2.全面贯彻落实******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对***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

 全年

 机关党委

 3.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大会精神在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及时得到贯彻落实。

 全年

 机关党委

 4.建立完善学习贯彻******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研究谋划、统筹推进、督促落实机制,聚焦“三新一高”重大战略,紧扣建设壮美“1+1+4+3+N”目标任务体系,围绕市委“1+3”重点工作,完善相关工作管理台账,定期梳理、研究分析、跟踪督促、纠偏正向,确保决策部署有人抓、质效进度有人管、遇到问题有人解决。

 全年

 办公室

  5.及时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谋划自然资源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制定我局 2022 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每半年至少召开 1 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弱项,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全年

 机关党委 机关纪委

 6.年内对本单位政治生态综合分析不少于 1 次,认真查找领导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全年

 机关党委

 7.年内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至少通报 1 次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时通报因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

 全年

 机关党委

 8.年初向市委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全年

 机关纪委

 9.加强对下一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检查考核。

 全年

 机关党委

 10.年内安排专题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开展下级“一把手”在上级党组扩大会上述职述廉、接受评议工作,述职述廉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全年

 人事科 机关党委

  共性清单

 一、加强政治建设

 11.党组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结合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年度任务安排,并抓好年度任务落实。

 全年

 机关纪委

  12.党组加强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领导,找准载体抓手,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引领带动本单位抓好全面从严治党。

 全年

 机关党委

 13.严格对照市纪委“一月一监督清单”工作安排,完成清单中各项工作任务。

 全年

 机关纪委

 二、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中央、自治区、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把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实施、同考核。

 全年

 机关党委

 2.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规范,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开好民主生活会。

 全年

 人事科

 3.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 2 次到所联系的县(区)自然资源局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县(区)自然资源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开展。

 全年

 机关党委 机关纪委

  三、加强作风建设

 1.按照市委工作部署,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直通车”工作机制,把企业和群众办事的痛点、难点、赌点作为优化服务工作的重点,扎实推进审批监管创新,持续提高行政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全年

  审批办 办公室 登记局 信访科 登记中心

  2.按照市委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本级本部门清廉自然资源建设。

 全年

 机关纪委

 3.每逢节假日,开展节前提醒教育活动,督促机关及二层机构全体干部职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绷纪律之弦。

 全年

 机关纪委

 4.结合实际开展廉政家访活动。

 全年

 机关纪委 办公室 人事科

  5.坚决纠治本行业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本行业领域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问题,加大关心关爱干部的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全年

 机关纪委 人事科 办公室

  共性清单

 四、加强 1.党组中心组年内至少组织安排 1 次涉及党纪党规的集中学习。

 全年

 机关党委

 纪律建设

 2.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学习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组织警示教育活动,对照典型案例中反映出的制度机制方面的漏洞和不足,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

 全年

 机关纪委

 3.深化“以案促改”,年内对本单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以及有班子成员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及时督促涉案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确整改责任。

 全年

  机关纪委 机关党委 人事科

  4.党组年内按规定要求办理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纪检监察建议,对所采纳的建议,及时组织开展整改、做好整改反馈。

 全年

 机关纪委 机关党委

 人事科

  5.党组针对巡视巡察、审计、上级专项监督查督导等反馈问题,履行好整改主体责任,统筹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整改措施。通过建立整改台账,细化分解责任,统筹组织推进,加强督促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全年

 办公室 财务科

  五、选好用好干部

 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意见》,坚持“好干部”标准,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

 全年

 人事科

  2.完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干部竞岗、交流轮岗、干部挂职锻炼和跟班学习等工作,推动干部交流任职和挂职锻炼规范化、制度化。

 全年

 人事科

  3.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

 全年

 人事科

 4.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加强对本级本部门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

 全年

 人事科

  5.开展对新任职干部的任职廉政谈话,组织有针对性的廉洁教育活动。

 全年

 人事科

  共性清单

 六、从严惩治腐败

 1.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执纪职责,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加大对案件的查处力度。

 全年

 机关纪委

  2.完善健全信访举报工作体系,主动畅通群众来信来访、热线、公开大接访、门户网站举报平台等群众权益诉求渠道,重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排查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或对群众反映本单位的信访投诉举报件,按规定及时处置并反馈。

 全年

 信访科 机关纪委 办公室

  3.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推动深化改革、堵塞漏洞紧密结合,把整治突出问题与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监督约束紧密结合。

 全年

 机关纪委

 4.围绕强化宗旨意识,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和本单位实际,年内进一步梳理本系统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整治。

 全年

 机关纪委

 七、健全监督体系

 1.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党组建立完善并认真组织实施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监督谈话、专题约谈、委托谈话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抽查检查、指导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问题整改的方式,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

 全年

 机关纪委 机关党委

  2.党组加强与驻局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协同,年内开展专题会商、通报本部门有关情况、对所承担的全市性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组织联动监督,形成工作合力。

 全年

 机关纪委

  3.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党组会议审议重要违纪违法案件制度。

 全年

 机关纪委

 个性清单

  1.“强化底线思维,守住耕地红线,保障生态安全。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

 全年

 耕保科

 2.持续发力推进农村乱占耕地,违建别墅和“大棚房”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土地利用等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全年

 监察科

  3.继续编制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加强指导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强化市区统筹和市县统筹。

 全年

 总规科

  4.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项目为王”的工作部署,加强项目用地储备,做好项目落地全流程规划支撑及土地要素保障,推进项目落地,充分发挥自然资源部门职能。

 全年

 局“项目为王”工作办公室

  5.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顿成果。

 全年

 监察科

  6.立足部门职责,根据上级部署要求或结合工作实际,年内组织对所牵头负责或督促推进乡村振兴重大政策、重点项目、重要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存在普遍或突出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规范管理。

 全年

 机关党委 村镇科

  7.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建议的意见》,加强部门机关纪委建设,统筹抓好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全年

 机关纪委

 8.聚焦疫情防控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疫情防控持续向好。

 全年

 办公室

 以下内容供参考:

 1 2021 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指出,党委(党组)必须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而党委班子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体,对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责任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习贯彻中央和省、

 市、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明确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责任落实。

 (二)及时听取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以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研究解决重要问题。

 (三)把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严格执行责任制报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一票否决”和台账管理六项制度。

 (四)党委(党组)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 次,重要事项及时研究,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由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检查考核,运用好考核结果,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

 (六)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党委组织支部书记、部门党委组织下属单位支部书记每年召开 x 次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每年至少听取 x 次下属单位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汇报,推进责任落实。

 (七)每年年初向县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八)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问责工作,用好问责利器,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有关责任。

 (九)继续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和案件曝光制度,通报曝光典型案件。

 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十)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维护党委班子团结,切实履行维护政治纪律的职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十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意见,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检查,加强日常督促,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十二)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十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党委会议事规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任职回避等制度。

 (十四)加强党纪法规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及时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法规,把党章党规和党性

 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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