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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4篇

发布时间:2022-08-21 19:10:07 来源:网友投稿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4篇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学校师德师风考核方案(共共6篇) 学校师德师风考核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4篇,供大家参考。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4篇

篇一: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校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共 共 6 篇)

  学校师德师风考核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树立服务于学生,奉献于事业的高尚情操,大力弘扬爱岗敬业,努力工作,热爱学生,乐于奉献的教育风尚,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过硬的师资队伍,结合苏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五项制度》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考核方案。学校师德师风考核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树立服务于学生,奉献于事业的高尚情操,大力弘扬爱岗敬业,努力工作,热爱学生,乐于奉献的教育风尚,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过硬的师资队伍,结合苏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五项制度》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客观、透明、规范地进行师德考核。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客观、透明、规范地进行师德考核。

  2.坚持师德考核与业绩考核并重,以考核教师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业绩为主;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通过综合考查评价,确定考核等级。坚持师德考核与业绩考核并重,以考核教师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业绩为主;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通过综合考查评价,确定考核等级。

  二、考核内容与考核等次

  1.考核内容:从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尊重同志、以德修身五方面对教师的师德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从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尊重同志、以德修身五方面对教师的师德进行考核。

  2.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 分及以上)、合格(89 ~70 分)、基本合格(分)、基本合格(69 ~60 分)、不合格(59 分以下)四个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直接认定为“不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 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2. 有违法乱纪行为,依法受到相应处罚的;

  3.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4. 违规乱收费或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1

  5. 利用职务之便从事有偿家教,产生恶劣影响的;

  6.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7. 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8. 有其他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三、考核对象与考核组织

  1. 师德考核的对象是学校所有在编、在岗人员。

  2. 学校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马安超

  副组长:王汝才 张勇 安东

  组员:

 刘震 李贞和 高庆芝 王东 宋启奎 宋军 王磊 李宏 葛胜旺葛胜旺 李希洪

  四、考核时间与考核程序

  1. 师德考核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年末进行一次集中考核。

  2.被考核教师对照学校教师师德考核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上交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被考核教师对照学校教师师德考核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上交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3.被考核教师在教职工大会或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的分组会议上作师德述职报告。被考核教师在教职工大会或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的分组会议上作师德述职报告。

  4.考核领导小组在平时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教师、学生、家长等各方面意见,经集体讨论,打分并确定考核等次。考核领导小组在平时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教师、学生、家长等各方面意见,经集体讨论,打分并确定考核等次。

  5. 考核领导小组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教师无异议后签字确认。

  6.被考核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反馈结果之日起被考核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反馈结果之日起 7 日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应在 7 日内提出复核意见;被考核教师若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请复核。日内提出复核意见;被考核教师若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请复核。

  7. 校级领导的考核,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8. 学校师德考核结果报平江区教育文体局。

  五、师德考核标准

  2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德考核结果,作为对教师评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记入教师个人档案。师德考核结果,作为对教师评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2.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培训进修等方面,优先考虑师德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培训进修等方面,优先考虑师德考核为“优秀”的教师。

  3

  3.凡在师德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相应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凡在师德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相应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

  七、附则

  1.。

 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2.本办法与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同时进行。本办法与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同时进行。

 3.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零一二年二月

  4

  新汶实验中学

  #2 楼回目录师德师风考核方案学校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 2016-04-28 10:25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建设德艺双馨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客观要求,师德师风考核是教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对师德师风的考核,增强其操作性、有效性,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宜君县师德师风考核方案》制定本考核方案。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建设德艺双馨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客观要求,师德师风考核是教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对师德师风的考核,增强其操作性、有效性,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宜君县师德师风考核方案》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考核原则

  1 、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民- 主的原则。

  2、坚持全员考核和全面考核的原则。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通过综合考察评价,确定考核等级。、坚持全员考核和全面考核的原则。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通过综合考察评价,确定考核等级。

  3 、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

  4 、坚持学生、家长评议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本单位在编在岗教师(包含借调- 教师)。

  四、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

  考核内容分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六个方面。具体考核细则:考核内容分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六个方面。具体考核细则:

  (一)、爱国守法(15 分)

  1.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 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5 分)

  2.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5 分)

  守法不严,工作失职,造成教育教学事故或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内容者,每次扣守法不严,工作失职,造成教育教学事故或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内容者,每次扣 1 分;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者,每次扣分;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者,每次扣 1 分;进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每次扣 1 分。

  3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5 分)

  散布封建迷信言论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邪教活动者,每次扣 1分;压制批评、打击报复者,每次扣 1 分。

  (二)爱岗敬业(15 分)

  1.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5 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 2 分:课堂组织不力,课间疏于管理而造成学生伤害,情节较轻的;值周、值班不到位,造成安全管理事故和国有财产损失,情节较轻的;不遵守教学工作规程,课堂组织、考试命题、监考阅卷中出现工作失误者;不遵守学校考勤分:课堂组织不力,课间疏于管理而造成学生伤害,情节较轻的;值周、值班不到位,造成安全管理事故和国有财产损失,情节较轻的;不遵守教学工作规程,课堂组织、考试命题、监考阅卷中出现工作失误者;不遵守学校考勤

  制度,无故不到校上班者;不服从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

  2.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5 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 1 分:上课时处理个人事务(擅离岗位、接听或拨打手机、吸烟等);同事之间搞不团结,吵架、打架及互相猜疑、分:上课时处理个人事务(擅离岗位、接听或拨打手机、吸烟等);同事之间搞不团结,吵架、打架及互相猜疑、

  诋毁者;上班或上课迟到、早退;未参加学校升旗仪式、政治学习、集诋毁者;上班或上课迟到、早退;未参加学校升旗仪式、政治学习、集 会及其他重大活动;上班期间从事与本人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和活动(打游戏、炒股、上网聊天等)。会及其他重大活动;上班期间从事与本人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和活动(打游戏、炒股、上网聊天等)。

  3 .不得敷衍塞责。(5 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 1 分:工作敷衍、实行放羊式教学;不按要求进行备课,无备课教案进教室者;作业不及时、认真批改者;分:工作敷衍、实行放羊式教学;不按要求进行备课,无备课教案进教室者;作业不及时、认真批改者;

  (三)关爱学生(20 分)

  1.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5 )

 分)

  2.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5 分)

  3.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5 分)

  4.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5 分)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 2 分:讽刺、挖苦、岐视、谩骂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训斥、指责学生家长;随意停课及组织学生参加未经准许的集会和其他商业性活动;随意让学生停课或让学生出教室。分:讽刺、挖苦、岐视、谩骂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训斥、指责学生家长;随意停课及组织学生参加未经准许的集会和其他商业性活动;随意让学生停课或让学生出教室。

  (四)教书育人(15 分)

  1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5 分)

  片面追求学分或升学率,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和名次,每次扣片面追求学分或升学率,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和名次,每次扣 2 分;擅自停上体、音、美等课或占用课外活动时间,每次扣1 分。

  2.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5 分)

  对学生提出的问题不认真答难解惑,每次扣 1 分;对学生错误放任自流,每次扣分;对学生错误放任自流,每次扣 2 分。

  3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5 分)

  缺失日常评价或期末评价者,每缺一项扣 1 分。教育失职或方法不当,造成学生迷失方向,不思进取或沉溺网络者,每人次扣分。教育失职或方法不当,造成学生迷失方向,不思进取或沉溺网络者,每人次扣 2分。压制学生创造性精神和全面发展,不让学生参加兴趣活动者,每次扣分。压制学生创造性精神和全面发展,不让学生参加兴趣活动者,每次扣 2 分。

  (五)为人师表(25 分)

  1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5 分)

  扣 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 2 分:违反- 社-会公德或师德规范;聚众赌博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有损于学校及同事声誉的言行。会公德或师德规范;聚众赌博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有损于学校及同事声誉的言行。

  2 .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5 分)

  有下列情形者,每次扣 1 分:穿背心、短裤、拖鞋进教室者;在学校公众场合吸烟者;在校内喝酒或酒后上班者。分:穿背心、短裤、拖鞋进教室者;在学校公众场合吸烟者;在校内喝酒或酒后上班者。

  3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5 分)

  同事之间发生吵架、打架等每人扣 2 分,对主要责任者加倍扣分;背后说闲话或造谣、污蔑、诽谤他人,每次扣分,对主要责任者加倍扣分;背后说闲话或造谣、污蔑、诽谤他人,每次扣 2 分;其他影响学校声誉、形象的言行,每次扣分;其他影响学校声誉、形象的言行,每次扣 2 —5 分。

  ( 六) 终身学习(10 分)

  1.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5 分)

  不思进取,教育思想落后,教育方法陈旧者,不给分;没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不给分。不参加各类公开课的听课、说课、评课活动,每次扣不思进取,教育思想落后,教育方法陈旧者,不给分;没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不给分。不参加各类公开课的听课、说课、评课活动,每次扣 1 分。

  2.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5 分)

  每缺一次校本研修活动扣 1 分;不写教学反思扣 1 分;全年没有发表、交流一篇论文扣分;全年没有发表、交流一篇论文扣 1 分。

  五、考核方式

  采取教师自评、教师互评、学生评议、家长评议和考核小组评议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被考核人师德,形成考核结论。采取教师自评、教师互评、学生评议、家长评议和考核小组评议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被考核人师德,形成考核结论。

  六、组织考核

  1 、成立师德考核小组

  我校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小组,校长为考核小组组长,负责我校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小组我校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小组,校长...

篇二: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1 页 共 7 页 2021 中小学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方案及考核细则(范本)

 为深入推进实施《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贯彻落实嘉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根据《海盐县 2021 年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建立我校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乐于奉献的教师队伍,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XXXX 副组长:XXXX XXX 组员:XXXX XXXX XXX 及各年级长 具体负责师德师风建设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了解各阶段行动的活动情况及社会各界的反馈情况。

 师德师风考核由学校党总支组织,校长为考核小组组长,校级领导为考核小组副组长,其他校务会成员、总支

  第 2 页 共 7 页 委员为成员。设立师德师风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管理、考核等。

 二、考核内容 从师德禁行行为和教师职业道德规定中的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 采取师德禁行考核和学生评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为 100 分,其中师德禁行考核为 60 分,学生评测为 40分。

 四、考核时间 每学年 4 月组织一次师德师风学生评测活动。

 五、等级确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年级按得分高低确定等级。优秀比例不超过教职工人数的 30%,其余 80 分以上为合格,60-79 分为基本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考核结果运用

  第 3 页 共 7 页 1、每学年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考核结果存入教师师德档案中,作为对教师进行奖惩、聘任以及职务(职称)晋升、空岗递补、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2、建立师德师风激励机制,把师德合格作为评选教书育人楷模、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中小学优秀班主任、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等表彰奖励的必要条件。

 3、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优秀的,优先评选特级教师、晋升职务(职称)、空岗递补、选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4、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七、本方案经第十一届一次教代会讨论通过,从通过之日开始实施。

 八、本方案解释权在校务会。

 XXXX 中心学校 2021 年

 月

 日

  第 4 页 共 7 页 附件:

 学校 师德师风考核实施细则

 一、师德禁行行为考核(60 分)

 (一)年度内有以下情形,师德为不合格: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3、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4、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5、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6、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7、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8、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第 5 页 共 7 页 9、教学常规检查为不合格等次,经批评教育、通报批评仍不整改的; 10、受行政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或受党内严重警告、撤职、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 (二)年度内有以下情形,给予扣分:

 1、受校级及以上督导、纪检、监察等部门书面指名批评一次,扣师德分 2 分。

 2、受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处分,扣师德分 20 分。

 3、不遵守工作纪律,上班迟到(以打卡为准)、早退一次扣 0.5 分,缺课、缺会一节扣 2 分,旷工一天扣 10分。

 4、年度继续教育学分未达 72 学分,扣师德分 5 分。

 (三)年度内有以下情形,选取最高项给予加分:

 1、经学校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特级教师、专家教师、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校级记 1 分,县级记 2 分,市级以上记 3 分。

 2、受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表彰的各类先进、优秀、模范等荣誉教师和个人,校级记 1 分,县级记 2 分,市级记 3 分,省级记 4 分,国家级记 5 分。

 二、师德师风学生评测表

  第 6 页 共 7 页 序号 项目 考核要点 分值及标准 1 爱国 守法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5分(优秀 5分,合格 3分及以上,基本合格 1分及以上,不合格 0分)

 2 爱岗 敬业 按时上下课,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对工作高度负责,乐于奉献。

 10分(优秀 10分,合格 6分及以上,基本合格 1分及以上,不合格 0分)

 3 关爱 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0分(优秀 10分,合格 6分及以上,基本合格 1分及以上,不合格 0分)

 4 教书 育人 立德树人,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分(优秀 5分,合格 3分及以上,基本合格 1分及以上,不合格 0分)

 5 为人 师表 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在课堂上拨打或接听手机,无酒后进教室、接受或索要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5分(优秀 5分,合格 3分及以上,基本合格 1分及以上,不合格 0分)

  第 7 页 共 7 页 或宴请行为。

 6 终身学习 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更新教育理念,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5分(优秀 5分,合格 3分及以上,基本合格 1分及以上,不合格 0分)

篇三: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县安善社区幼儿园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高素质师资队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延安市洛川县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办法》,结合幼儿园实际,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原则

  1. 师德考核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客观、透明、规范地进行。

 2. 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通过综合考查评价,确定考核等级。

  二、 考核对象

 全体在职教职工。

  三、组织领导

 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延芳

 副组长:刘

 锋

  党梦密

  组 员:屈文娟

  赵金霞

  张

 颖

  四、考核内容与等级的确定

  1.以《洛川县中小学(幼儿园)师德考核办法》为依据,重点考核内容为“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幼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六个方面。“终身学习”

 考核按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考核规定执行。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3.教师师德考核实行百分制(教师评议 20 分;幼儿评议 30分;家长评议 30 分;幼儿园评议 20 分)。总分在 90 分以上为优秀,80-89 分为良好,70-79 分为合格,69 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 30%。

 四、考核时间与方式

 (一)师德考核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年终进行一次集中考核。

  (二)被考核教师根据幼儿园制定的考核内容和标准写成书面述职材料。以小组为单位作师德述职报告,进行民主测评,并上交幼儿园考核领导小组。

 (三)民主评议 1、教师评议(20 分)。幼儿园以年级组或教研组为单位,组织教师集体评议。

 2、幼儿评议(30 分)。幼儿园以问卷调查、征求意见、个别谈话等方式,组织幼儿进行评议 3、家长评议(30 分)。幼儿园以召开家长会、问卷调查、家访、电话调查等方式,组织幼儿家长进行评议 4、幼儿园评议(20 分)。幼儿园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每位教师师德情况进行评议。

 5、综合评定。幼儿园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单项评议情况,综合评价并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结果。

 (四)结果公示与汇总上报。师德考核结果在幼儿园范围内

 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完成后向每一位教师反馈考核结果及评价意见。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德考核的结果作为教师个人年度工作考核的基本条件,师德考核“优秀”是年度综合考核“优秀”的基础条件;师德考核“基本合格”的教师,其年度综合考核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其年度综合考核定为“不合格”。

 2.师德考核“优秀”的教师,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评选骨干教师称号、培训进修等方面有优先权。

 3.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不得享受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励。

  4.教师任现职期间师德考核结果均为良好以上,方可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教师近 3 年内师德考核结果均为优秀,方可参加骨干教师认定、评先评优。

  5.教师发生师德师风问题的,由幼儿园或幼儿园主管部门调查核实,视情况给子批评教育、诚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实,师德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2、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不良信息。

  3、违反教学纪律,数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4、歧视、侮辱幼儿,体罚、虐待、伤害幼儿。

  5、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幼儿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6、与幼儿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7、索要、收受幼儿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幼儿及家长付费的 宴请、旅游、娱乐体闲等活动,向幼儿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 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8、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园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10、其他严重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七、其他 (一)幼儿园要依照本《细则》严格执行。

 (二)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四: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提升教师整体素质,维护人民教师良好的社会形象,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黔南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师德师风考核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以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高素质专业化师资队伍。

 二、基本原则

 师德师风考核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依靠教师、服务教师,鼓励教师自省、自律、自强;坚持公平原则,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及家长的意见,严格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坚持奖优惩罚原则,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三、师德考核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职工(含中等职业学校)。

 四、考核内容

 围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四个等次:90 分及以上为优秀、70 分以上至 90 以下(不含 90 分)为合格、60 分以上至 70 以下(不含 70 分)为基本合格、60 分以下(不含 60分)不合格。具体考评内容如下:

 (一)依法执教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言行上同党和国家保持一致。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自觉维护教师形象。

 3.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阻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二)爱岗敬业

 1.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教。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相应的教学任务。

 (三)热爱学生

 1.关爱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损害学生的人格尊严,不讽刺、挖苦、歧视以及透漏学生的个人隐私,不单纯以考核成绩评价学生。

 2.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

 3.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促进家校互动育人。

 (四)严谨治学

 1.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塑造学生健全人格。

 2.遵循教育规律,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3.综合评价学生素质,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4.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学效果。

 (五)团结协作

 1.正确对待自己,做到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克己为人。

 2.顾全大局,主动为学校排忧解难,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既关心自己所教的学科,又关心学生其他学科的学习。

 4.正确处理教师之间的关系。关心、尊重同事,不说有损团结的话,不做有损团结的事情。

 (六)尊重家长

 1.采用多种方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共同探讨教育孩子的方法。

 2.尊重家长、不指责、训斥家长,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家长。

 3.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方法,提高教育艺术。

 (七)廉洁从教

 1.不向学生及家长索要钱物,不利用工作之便搞“学钱交易”。

 2.不向学生乱收费,不擅自征订复习资料或推销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

 3.不搞有偿家教,不得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

 4.不得以获取利益为目的介绍、暗示或强制学生接受家教或到培训机构培训。

 (八)终身学习

 1.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

 2.热爱学习、善于学习,不断提升思想素养和学识魅力。

 3.潜心钻研业务,夯实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4.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努力实践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适应素质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或处理)和扣分

 1.参与破坏祖国统一、社会主义制度等反动活动;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恶意攻击、诋毁污蔑、故意捏造散播谣言等给学校和谐稳定和教师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3.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等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

 4.参与赌博、嫖娼、聚众斗殴、邪教组织,本人或家属未按国家政策计划生育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5.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6.有偿补课、有偿家教、有偿办班等有关行为的。

 7.组织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擅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或诱导学生到指定商店购买学习用品和教辅资料的。

 8.索要或违反规定收受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行为的。

 9.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的;出现试题严重泄密的。

 10. 工作时间喝酒,组织学生喝酒,酒后上课的;擅自停课,脱离工作岗位的;经常迟到、早退,无故旷工一天以上的。

 11.体罚学生或以侮辱、歧视、孤立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排挤学习困难生,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负面影响的。

 12.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优评先、职务评聘、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13.上课期间接打电话,工作期间穿拖鞋、背心或着装过于裸露的;有违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行为,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

 14.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因态度不端正造成工作不能及时完成的;工作敷衍塞责,不认真备课上课,不认真批改作业的。

 15.在各类招生、考试、考核、评优评先、职务评聘、教研科研中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的。

 16.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

 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适当加分:

 1.个人先进事迹突出,获得县级以上奖励的。

 2.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或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事迹突出,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的。

 3.关心爱护学生,转变学习困难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事迹突出的。

 4.遇到突发偶发事件主动为学生、学校排忧解难,并产生积极影响的。

 5.其它体现优良师德师风行为的。

 五、考核程序和方法

 师德考核主要采用日常考核与年度综合评议方式相结合。

 (一)日常考核

 各学校结合实际成立教师师德日常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和要求,对教师师德行为进行监督,并做好加分、扣分记录和上报等工作。师德师风考核以年度为单位采取加分扣分方式进行,基础分为100 分,计分周期从每年 1 月 1 日到 12 月 31 日。

 (二)年度评议

 学校视情况结合年度考核开展师德年度测评,师德年度测评分占师德考核总分值 30%以内比例。评议程序为:

 1. 学校成立年度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工会**以及公道正派、政策业务水平和群众威信较高的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人数不得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 50%。

 2. 教师自评。被考核对象撰写个人总结,填写《龙里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鉴定表》(附件 1),进行自我评议。

 3. 家长评价。由学校家长委员会通过召开家长会、家访、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学校规模较大的学校可召集学校家长委员会进行评价),向学生家长了解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4. 学生评价。由学校组织以问卷、座谈、个别谈话等方式,向学生调查教师师德师风情况。

 5. 教师评议。以年级组或学科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照师德师风考核内容要求进行自评互评。

 6. 考核小组评议。考核小组对全体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议。

 上述评议中,考核小组评议分值所占比例不得超过测评总分值50%,具体各类评议分值所占比例由学校研究确定。

 7. 局机关班子、中层干部评议。教育局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对县直学校校长、镇(街道)学区办主任开展年度测评,测评得分比例占年度评议总分值的 30%。

 (三)汇总考核结果

 1.学校考核小组汇总日常考核及年终评议情况,依据事实对教师作出综合客观评价,并根据考核得分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2.公示。考核结果须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时含成绩得分一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3.考核结果的确定及上报

 (1)考核结束后,须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本人签名,《龙里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鉴定表》(附件 1)存入学校教师个人档案。县直各校、各镇(街道)学区办将《年度师德师风考核汇总表》(附件 2)与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一起送交县教育局教工委、政工科和监察室备案。

 (2)对于支教、外借、上挂学习等情况的教师,按人随事走原则,在借用单位进行考核,其中借在外县的教师,由外县出具评定意见,回原单位考核。《龙里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鉴定表》(附件 1)报原单位、教育局教师信息中心存档。

 (3)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反馈结果之日起 10 日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应在 10 日内提出复核意见;被考核教师若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教育局申诉。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教师师德表现、师德考核纳入学校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含目标绩效和奖励性绩效)等挂钩,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按不低于 20%权重计入教师年度绩效考核。

 (二)教师师德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审、岗位聘任、评优评先等重要依据。凡推荐申报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教学名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名校长、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最美教师、德育先进工作者等的教师,当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必须为“合格”以上等次。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参与评优评先,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师德师风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扣发绩效工资的 50%(含目标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绩效工资。

 (四)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纠错、诫勉约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聘任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资格、撤销教师资格、解除聘用合同直至开除等处理(处分)。其中:受纠错、诫勉约谈、通报批评的在师德考核中扣 20 分,受“警告”处分的在师德考核中扣 30 分,受“记过”处分的在师德考核中扣 40 分。因师德原因受处理(处分)后,师德考核等次依据个人最终考核得分确定,凡因师德受处理(处分)的教师,师德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处理(处分)并经扣分后师德考核最终汇总得分仍可评为“合格”等次的,在按师德考核得分结果不低于 20%权重计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后,再分别扣除个人考核后应得绩效的 5%、10%、20%。受处理(处分)后师德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按上述规定执行。受“降低专业技术聘任等级”处分以上的师德考核直接为“不合格”,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

 七、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认真督查。中小学师德师风考核是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局教工委要牵头做好各镇(街道)学区办、各级各类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领导。要明确责任,切实做好宣传

 动员工作,要引导广大教职工正确认识开展师德师风考核的目的和意义,要引导学生和家长对师德师风考核给予正确理解和支持,要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规范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各校要提高对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制定符合本镇(街道)、本学校实际情况的考核细则和方案,细化师德考核加分、减分明细,报教工委备案后组织实施,加强对师德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确保师德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二)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校长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各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要亲自抓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各学校要成立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师德师风考核实施细则》,细化考核内容和标准;同时建立健全师德年度评议制度,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将责任分解细化落实。切实做好宣传教育,提高考核工作的透明度、监督力度以及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参与程度。在考核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公正。对带有普遍性的师德问题,要分类梳理,制定整改措施,认真予以整改。对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师德问题的教师,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和管理,及时进行诫勉谈话、警示以至处分。对工作不力,存在走形式、走过场问题的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学校师德建设考核不合格或降低学校绩效考核等次等处理,并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出现师德问题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及主要负责人当年不得评先评优。

 (三)把握重点,形成合力。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重点在学校,学校要切实抓好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落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广大教师正确认识开展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学生和家长正确理解和支持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积极参与师德师风考核,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对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合力。

 (四)坚持标准,加强管理。在日常考评、年终考核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师德师风考评、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对于在日常考评中不按《规范》行为的教师,学校要及时予以提醒或纠正,做好正面清单或负面清单的通报;对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师德问题的教师,学校要及时进行诫勉、警示以至处分,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和管理。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龙里县教育系统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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